有关名著的读后感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1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就是我刚刚读到的纯美小说《草房子》。他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所著的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这本书早已经在我的书柜里,但以前妈妈让我读的时候,我总是看不进去,前几天拿出来翻看,发觉很有味道,这是本有品位的书,之前由于年龄小我没法体会。
本书的文笔极其优美,写了作者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现在的时代难以经历,但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偶然,但也是必然。看书的时候,我仿佛穿越到桑桑的身边,同他一起把碗柜改成了鸽子的“高级别墅”,把蚊帐做成渔网一起捕鱼……和他一起淘气;当他生病并被诊断为绝症的时候,我也几乎要绝望了,终于在名医的治疗下,桑桑痊愈了,我流下了高兴地泪水。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看到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见证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每一个故事地上演,都动人心魄,每一段经历都催人泪下。
书中的人物的描写非常有特色,给人启迪。在“秃鹤”的行为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在“细马”的身上,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在杜小康富有戏剧性变化的生活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这种感情也正是我们这个年龄最为珍贵的东西,是最值得我们珍惜的情感。
读完《草房子》,我久久地沉浸其中,久久地回味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也请同学们走进《草房子》,走进油麻地的世界,看看你有着怎样的感悟吧。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2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3
两天的时间,我看完了《小王子》,感谢自己有了读书的冲劲之后,再一次高效率的读完了一本洗涤心灵的书。
印象中的小王子应该是一本讲一位真实的王子流落民间,经过重重苦难与家人重新团聚的故事,抑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小孩在自大骄纵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最终改正的故事。而事实上,我都错了,我之前正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在构思故事、想象情节,可结果是,我只可悲的看到了成年人眼中的世界。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着实在我的想象之外。小王子作为一个幼小的外星人,飞离了自己那颗小小的星球,在太空中转了一大圈,拜访了一些其它的.星球,见识了不少事情与人物,后来到地球上,与地球人我建立了永久不渝的友谊。一年之后,他告别了朋友,又回自己的星球去了。故事中的小王子非常可爱,他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然而,我却习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去解读它。
小王子所在星球上的那朵花是骄纵的,在我看来,他就是一朵见识短浅、自狂自大、娇蛮任性,而又扭捏造作的讨厌鬼。她对小王子所有的要求属于胡搅蛮缠,不知天高地厚,对小王子所有的依靠纯属最放肆的卖萌、耍赖、装可怜。可读到故事后面我才发现,她对小王子做的一切只是因为他对小王子满满的情谊,而小王子更是将它解读为对自己的一种依赖,这种依赖里面有包容、有责任、更有最最纯洁的友谊。
另一个映像深刻的部分就是小王子的回归。一直以为故事的结局会是:从小王子脚下闪过的那道金光正是之前和他对话的那条蛇,他以30秒的速度咬了小王子并使他中毒身亡,最后,当那条蛇向我扑过来的时候,鉴于蛇咬了第一个人之后对第二个人就喷发不了毒液的理论,我幸免于难,所以也就是说,小王子用它的离去救了我,之后,我在感激与感动之中再也没有忘记小王子。
相比之下,我的故事结局再一次充斥着满满的成年人所谓的理性的味道,在这浓浓的世俗味之下,似乎只有那些经历过生死,最后舍生取义救了你的伙伴才值得你用感激或感动的情感去思念。而小王子呢?他仅仅是对一朵依赖她的花念念不忘,对一只求他驯养的狐狸恋恋不舍,对从沙漠里的一口水井里打水时所发出的声音怀念不已,在他的小小认知中,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却又纯洁。
或许是因为长久包裹于现实的世界中,我们已渐渐远离了那单纯的童话王国。无论从思考问题的角度还是在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我们每个人少了憧憬,多了顾虑。这种成年人的思考模式使我们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本该纯洁的思想贴上了功利的标签,结果是:我们在自己所谓正确的道路上一阵疯狂追赶,却变成一个真正的笑话。
最后,只想说,《小王子》是一本真正洗涤心灵浮尘的书,希望每位认识了小王子的读者都能够:涤尽铅华,回归本真。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4
我们的童年,是无比快乐幸福的,有优质的学习教育,有父母贴心的呵护,有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像一只小鸟在蓝天上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飞翔,而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恰恰相反,阿廖沙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不存在欢乐与自由,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享受父母的慈祥关爱,但可怜的阿廖沙却从来没有抱怨过,实在是让我无比敬佩。
阿廖沙在7岁的时候自己的父亲去世,与母亲一起住在外祖父的家中。在那段时间,阿廖沙受到了外祖母的关心与呵护,外祖母讲述的优美童话也陶冶了阿廖沙。在此他也目睹了自己两个舅舅争夺遗产的全过程。在阿廖沙的世界,他见到了从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贪婪与自私,他明白了现实与外祖母讲的优美童话的不同,现实总是更加地残酷,这种善恶仇恨已经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上刻了许多触目人心的痕迹,可怜的阿廖沙就是在这种封闭,令人窒息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多么的悲惨啊!在四岁时父亲去世,从小跟随着自己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蛮横无理,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的家中,虽然是自己的外祖父,但还是经常挨自己外祖父的毒打,还好自己有一位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许多亲戚,其中包括了两个自私、贪婪,为了分刮家产而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无华的“小茨冈”——伊凡,伊凡每次都会用自己的胳膊挡住外祖父对阿廖沙的鞭打,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他依旧坚持着最终,强壮的他,在帮二舅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的黑暗啊!他的家庭里充满了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也有为了争夺财产的争吵斗殴。他周围的人一个个贪婪愚昧。对阿廖沙来讲,残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
还好自己有一位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外祖母勤劳、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些有趣的神话故事,也在教阿廖沙做一个不对人心险恶卑躬屈膝的人
我们和阿廖沙相比,是无比幸福的,我们的童年是灿烂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着老师的一句句谆谆教诲,每天回到温暖的家,享受父母亲人对自己的呵护关爱,把我们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是我们拥有了这么多却依然不知足,我们总是想奢求的更多,因为,在我们的眼里,别人对我们这么做是应该的,大人挣钱是很容易的,可是,我们太天真了,也许,我们长大后也不会体会到阿廖沙的艰苦与磨难,我们是温室里的花,从小泡在蜜罐子了长大,不会独自闯荡,我们应该放弃自己曾经的美好生活,坚强独自起来,不要再浪费,要珍惜,要珍惜自己眼前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开始后悔。
童年是幸福美好的,童年是无比灿烂的,童年是一生中自己最宝贵的回忆,我们要珍惜,要珍惜这段幸福的生活,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童年。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5
一八四七年十月,英国出版了一本署名为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引起了轰动,成为了传世之作。今年暑假,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折磨。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6
《东周列国志》是我最近读过的一本书。它讲述了以战争为主题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当时群雄并起,百家争鸣。虽然最后大家知道是秦国统一了天下,但在这其中,很少人能看到那些默默奉献的伟大英雄。
在那个时代的诸多人物中,我最喜欢苏秦。苏秦并不是秦国人,却也为秦国的一统天下助了自己的一臂之力。他为了报恩决心帮助燕国灭齐,当时是齐强燕弱,但他毫不放弃,设下了一个又一个局,在齐国当了相国,并取得了齐王的信任,然后说服齐王出兵伐宋、灭宋,惹怒了其他国家。别的国家联兵伐齐,齐国大败,几乎灭国,苏秦也被齐王所杀,因为苏秦用的是“死间”,所谓“死间”,即成人之死。
历史书已经看到这,我逼近思索:为什么他可以如此优秀,仅靠一己之力倾危天下呢?答:因为他以前学习用功。苏秦是鬼谷子四大得意徒弟之一。当时孙膑、庞涓学军事,张仪、苏秦学游说,游说于列国之间。因为还没掌握“道”,于是拿起鬼谷子给他的一本书用心研读。他用心到什么程度?苏秦在读书时把头发悬在房梁上,每当要睡着时,头不小心一低,头发就会被扯出,头皮产生剧痛,这么一痛就精神了。不仅如此,他还在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看着一个红泡冒出,又来了精神。经过长时间的研读,最后他终于悟透了,还成就了“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佳话。
这是一代传奇身后的故事,我也想有传奇的一生。但看着现实中的我,明知道眼前的一切是可贵的,却不珍惜;明知道手中的历史书是一代又一代圣人的鲜血编制而成的,却又不认真读。我恨自己,恨自己有这种想法却没有行动……
传奇是怎样炼成的?答:努力。相信只要坚持努力下去,我的人生也会达到一个新高度。我为了考进好的大学,现在就开始努力了。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练体育了,仅剩的时间全在写作业上。本来周末是个提升的机会,可我耐不住性子,一到周末就放纵自己,打开电视就关不起来,一天都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到了晚上,我关上电视,闭上眼睛,我看到了星星,看到了端坐在电视机前整整一天的自己,看到了上学五天的努力付之东流……我如梦初醒,原以为这样的一天值得。但现在才发现,这一天的我除了笑以及一个昏沉的脑袋什么也没有收获。星期天,这是最后一天周末了,我决定重振旗鼓,从今往后以积极的态度学校、运动、做家务。但面对枯燥而不懂的知识,我不由得烦躁起来:好累,不想学了!于是,我在那儿呆坐着,两眼毫无光彩,心中很是不快。忽然,一阵清风吹过,我猛然一扭头,瞥到了课本旁的那本书——《东周列国志》,想到了苏秦,想到了他为了认真学习而头悬梁、锥刺股,我却因为觉得书本枯燥就要放弃,这不就是在背对着我目标的道路上奔跑吗?我冷静下来,规律和思路重回到我的脑中,在尝到了胜利的喜悦后,我再次捧起那本历史书,看书中淋漓尽致展现出人物性格,它真实而又生动,让我好几次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仿佛是我的心声在与书中的历史人物对话。
《东周列国志》不仅是让我知道了历史的书,更是一本激励我的书!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著的《格列佛游记》,刚翻了几页,便被作者的描写所吸引。作者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将我深深带入主人公格列弗的奇遇之中。
格列弗一共游历了四个国家:小人国、巨人国、飞鸟国和慧骃国。他在小人国里成了身材庞大的巨人,在小人们看来似乎拥有神力,刀枪不入,一连吃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却成了巨人们的玩具,身型不占优势的他,是那么的渺小而脆弱,稍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后来,他去到了神秘的飞鸟国,那里的人们利用鸟和海底磁铁的力量,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最后,他去了慧骃国,那是一个美好的国度,他在那里生活得十分快乐满足……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跟着格列弗一起展开了冒险。
在我看来,格列弗落入的四个不同国家,正是作者想要道出的四种不同人生境地。我们总是被逼迫到某一境地之中,也许会无奈,也许会辛酸,但这中间的苦痛滋味只有自己才明白。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渺小的个体,往往身不由己,但还是要努力散发自己的光芒。在不同的境地中,人也会发生变化,有些人变得狡猾、贪婪、攀附权势,有些人则变得潇洒、坚强、恬淡坦然。
格列弗在慧骃国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觉得十分幸福和愉悦,这与和前面小人国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耶胡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格列弗的诚实,使格列弗因不被信任而感到十分失落。
慧骃国是我所追求和向往的社会。在那里,人们可以不需要对人有所猜忌,不用处处提防着周遭的人和事。而现在的社会,有着太多令我们不安的因素,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被小偷抢劫,被黑心商欺骗,被人贩子拐卖。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现在到底是怎么了?我们变得越来越多疑,伸手帮助一下别人都会犹豫:他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说对我另有企图?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他人想得单纯一点呢?
《格列弗游记》告诉我,我们应该生活得纯粹一点,不要因为社会的残酷,而患上了“疑心病”,失去最真实的自己。我们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一员,我们一起构成了社会这个整体。我们是什么,社会便是什么。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8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9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10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妓女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