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心得感悟

| 新华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第二部自传《在人间》。使我明白了人为什么要活在世界上。

这本书讲的主人公阿辽沙少年时代以及青年时代的故事。少年时,他并没有上学而在鞋店打工,由于长期重复着一件事,没有自由而一头撞在玻璃上到医院抢救。他的祖母怕再出意外就没让他继续干,回到了农村。而后回到农村并在森林里度过一段日子,磨练自己。后来他又决定到别人家学画画,却没想到,总被老妇人骂,那个恶毒的女人龌龊至极。最后,他又回到了家,后来,他又饱尝了世间的痛苦,从而激发了正义和对真理的追求。并决定上学。

当我读到了他去学手艺,却屡屡遭到别人的挖苦、讽刺的时候,我恨不得跳进书里,对富人家里的每一个人大吼一声。

他同时也遇到了所谓的好人:船上的厨师,裁缝妻子、皇后、西塔莫夫……他们都用书籍与真理解决问题。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厨师。当主人公阿辽沙来到船上当杂工的时候,他遇到了第一个正义的人——厨师。他总想可怜所有人,却被别人嘲笑,所以,他不得不对每个人发火。阿辽沙在他眼里是一张白纸,所以,他决定将阿辽沙教成一个有教养的孩子。

我恨透那些故意刁难清白人的人,他们总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人活在世上要有意义,不能整天受龌龊人的压迫!要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要为人类付出,去干自己应该干的事情。我也希望那些幸灾乐祸的人能够换位思考一下。

只有人与人之间都产生友谊,不幸灾乐祸,同别人成为朋友,这样,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

在人间心得感悟篇2

翻开高尔基的三部曲,我的心便随着故事情节起起伏伏,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发出耀眼的光芒,让我沉醉其中。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记录了高尔基二十岁以前的坎坷经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在人间》,因为它记录了高尔基一生中最艰难的独立谋生的故事。高尔基这个名字并不是他的真名,而是他的笔名,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痛苦”的意思。

高尔基家庭败落,他的外祖父破产,他们一家也辗转反侧,四处搬家,他的母亲也在他十一岁的时候去世了。所以,十分悲痛的他,不得不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个时候还在温暖的家庭里玩耍,可是他,必须向上社会。但他却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坚持游到底。

高尔基第一次是在一家鞋店当“小伙计”,因为在这之前,高尔基是以捡破烂为生的,所以他的双手都烂了,并且得了很严重的皮肤病,双手都溃烂了。在他当小伙计的时候不停的挠他的手,看到此处我很难受,他的生活真是艰苦,在双手溃烂下捡破烂且长期不理解治疗,他竟然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了下去,真是令人佩服。他的老板是一个长相十分丑陋,心底更加恶毒的人,他阿谀奉承,对待有钱的客人,总是一副彬彬有礼的样貌,可是,当客人们走了之后,他就露出了原先的嘴脸,开始咒骂顾客。可是他并没有与他们同流合污,就如一句话“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一样,高尔基再这样的环境下没有受环境的影响而改变他原有的善良的性格。

在外婆妹妹家当学徒的日子里,他只能睡在厨房和厕所正对门。厨房炉灶散发出来的热气使他满头大汗,而从台阶下头吹进来的过堂风又把他的双脚冻得冰冷,所以,每当他躺下睡觉时,总要把门口所有的擦脚垫都盖在腿上。虽说是来学艺,但制图工具他也只碰过一次,他要干女仆、保姆的活,一刻都不能休息,可女主人仍对他横眉冷对。

小小年纪,就要背上这么重的担子,他只是个孩子啊!在需要被疼爱照顾的年龄,却经历着贫穷劳苦,被俄国社会压弯了背脊,但他坚强刚毅,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迎难而上,他改变不了现实,只能慢慢地适应社会,适应贫穷。

可是,高尔基的生活并不全是暗淡无光的,一些完美的插曲也一向伴随着他。他遇到了像柳德米拉,玛尔戈王后,裁缝师傅的妻子和斯穆雷这些爱读书的人。他们就好像一盏盏灯,照进高尔基的世界,为他暗淡的人生带来丝丝光亮。他们帮忙高尔基看书学习,把他引进了知识的殿堂。高尔基就在那时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晚上没有灯,他就把滴在桌上的蜡油收集起来再次利用。如果书中有他不理解的词汇,他就无法思考别的事情,会想方设法地把它弄明白。这种求知若渴的精神着实令我佩服。

他让我明白了天堂与人间仅有一线之隔,却又大不相同,有的人家书万卷,却腹无点墨;有的人两袖清风,却知识渊博。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世俗凡尘所指染的的心就是人间,反而高洁淡雅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一样,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梦想就像一条跑道,那些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就像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一条属于自我的路。坚信一句话吧:“风雨之后,定有彩虹”!

在人间心得感悟篇3

这本书,让我对人间有了一种新的认识:残酷,美好的人间。

你可能迷惑不解,为什么把残酷和美好放在一块?这不是两个极端的词语吗?我的回答是:“你可能无法理解,但人间就是这样。上帝对谁都是公平的,他会让你幸福,也会让你恨他。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的心态。”

这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从十一岁辍学讲起,讲了少年阿缪沙他走向社会,面对生活,独立谋生的经历。他的外祖父破产后,才十一岁的他,只能被迫出去打工挣钱,去普通的鞋店,圣像作坊当什么学徒赚钱,还做了洗碗工、给人打工的奴隶,给贵族当仆人。他在恶劣的环境中,受尽人们对他的欺辱、侮辱、愚弄,甚至被一些可恶的人陷害。他不得不尝尽了人间的艰苦和艰难。但阿缪沙并没有放弃,他坚持下去了,他不会屈服,他也不肯屈服。他像撕书一样的读着书,像吃书一样的贪婪。为此,他不得不遭到主人一家子的毒打、怀疑和嘲笑。而他对书的喜爱帮他得到了生活中的安慰,也让阿缪沙认清了自己的无知,他需要反抗,他需要提出他的不满。

看完书后,我甚至在怀疑我自己是否拥有着这份勇气和力量,去“挑战”这份磨难,去接受这个现实。我或许并没有像阿缪沙一样的勇气去挑战这份磨难,去接受这个现实。但我相信,生活会改变人生,会改变自我。书中的阿缪沙就像桃花心木中的一棵百年大树一样,他经历了磨难,他已经拥有了坚强的意志。

在人间心得感悟篇4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

他先在鞋店、圣像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如在这一段里:

......

星期六那天,我到阁楼上晒衣服,想起那本书,就将它拿出,读起来。我读的入了迷,一直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省略)我读的入了迷,耳朵听到大门口的门铃声,竟然一时弄不明白这是谁在拉铃,为什么要拉铃。(省略)“你聋了!外面在拉铃!”保姆生气地说道。

我赶紧去开门。

“睡着了!”东家严声问道。他的妻子费力的爬上楼梯,抱怨我害她着凉了。那个老太婆骂个不停......

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死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

虽然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屈辱、欺凌。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功夫不付有心人,终于,他通过努力的自学,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著名文学作家!

啊!高尔基是多么的伟大呀!同学们,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在人间心得感悟篇5

《在人间》是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候的惨淡童年。这本书主要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父、外祖母、马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善于恶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正面指的则是像高尔基这样心存善良的人,而反面指的则是像文中主人一样凶恶的人。“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又充满自由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由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佩服高尔基的恒心和毅力,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然手不释卷。“毅力”——掷地有声的一个词,惊心动魄的两个字,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的。毅力可以改变我们的机遇,改变我们的糊口。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要像他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在人间心得感悟篇6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有人说她是北方南方和北方手牵手坐在了淮河的岸上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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