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中国常香玉人物事迹

| 吴泽

常香玉人物事迹

常香玉,女,汉族,,中共党员,1923年9月出生,河南巩义人。原名张妙玲,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五大名旦之一,豫剧“常派”创始人。她9岁学艺,10岁登台,13岁当主演,创立了独具风格的常派艺术。代表剧目主要有《花木兰》《西厢记》《白蛇传》《大祭桩》《破洪州》《朝阳沟》《拷红》《断桥》《人欢马叫》《红灯记》等。

1923年,常香玉出生在河南省巩义市董沟。1932年5月,9岁的常香玉随父亲张福仙搭班开始拜师学艺,经过名师指点、刻苦努力,1936年,常香玉在开封主演《泗州城》,轰动一时,自此正式成为主演。1937年2月,常香玉成立了中州戏曲研究社。1938年2月,为宣传抗日,戏曲研究社排演了王振南编剧的新戏《打土地》。

在70余年的艺术生涯中,常香玉视艺术为生命,“戏比天大”是她一生的座右铭,她始终怀着对民族戏曲艺术的炽热情感,将毕生精力贡献给了中国民族戏曲事业,也将对祖国热爱付诸了实践中。1939年她捐款修补南河渡洛河坝。1942年,在西安响应河南同乡会倡议,设粥棚救济河南灾民,并为河南同乡会在西安、宝鸡办了两所学校。1948年在西安创办“香玉剧社”,致力于培养青年演员,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在河南戏曲界工作。1951年8月7日,她率剧社开始为捐献“香玉剧社号”战斗机在全国巡回演出。1953年4月,常香玉率领豫剧队到抗美援朝前线进行了180多场慰问演出,被誉为“爱国艺人”。1959年,常香玉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于常香玉在戏曲行业的卓越贡献,面对家国仇恨的担当精神,赢得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认可。1988年,常香玉自筹奖金设立“香玉杯艺术奖”,奖励艺术新人,振兴豫剧事业。1998年,她以75岁高龄率弟子登台演出,将6万多元收入全部捐给“河南省送温暖工程”;2003年“非典”肆虐,常香玉捐助1万元助力“非典”防治大业,体现了老党员、老艺人面对困难的担当情怀,绝不袖手旁观。2004年6月1日在郑州病逝,享年81岁。历任香玉剧社社长、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河南省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河南省文化厅顾问、中华全国妇联执行委员、河南省文联副主席。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文艺工作者等称号。当选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7月,国务院追授其“人民艺术家”称号。

常香玉人物生平

1923年,常香玉出生在河南省巩义市董沟。

1932年5月,随父亲张福仙搭班开始拜师学艺,拜了翟燕身、葛燕亭、周海水等人为师。初学武丑、小生、须生,后专演花旦。

1933年年初,随父搭太乙新班习演,向王金枝、徐双槐求艺。

1935年11月,三赴郑州,随父再搭周海水太乙班,进开封闯荡。到开封不到两月,便凭借文武不挡、生旦俱佳的出色技艺,崭露头角。由垫戏改为中轴,成为太乙班的主演之一。

1936年,《泗州城》连演3场,轰动开封。从此以后,常香玉正式成为主演。

1937年2月,常香玉在张福仙、王振南、史书明等的扶持下,成立了中州戏曲研究社。

1938年2月,为宣传抗日,戏曲研究社排演了王振南编剧的新戏《打土地》。

1941年秋,初识崔兰田,并与汤兰香重逢,合作演艺《贩马记》。

1944年6月3日,与陈宪章结为连理,结婚仪式在西安东大街正大豫饭庄秘密举行。

1945年4月28日,正式公开与陈宪章的关系。不久,长女常小玉出生。

1946年7月,次女陈小香出生。

1947年10月,陈宪章被国民党逮捕,常香玉竭力营救,几近倾家荡产。

1948年春,在西安创办“香玉剧校”。6月,儿子陈嘉康出生。

1951年8月7日,常香玉率剧社开始为捐献“香玉剧社号”战斗机在全国巡回演出。用演出170多场的全部收入,加上卖掉自己轿车的钱,捐购了1架米格-15战斗机 。

1952年3月4日,完成捐机任务,回到西安。

1953年4月,随赴朝慰问团到朝鲜进行慰问演出。

1956年3月4日,河南豫剧院成立,常香玉任院长。

1957年1月14日,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南分会成立,常香玉担任副主席。

1959年,党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召开,常香玉为大会演出了豫剧《破洪州》。5月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0年8月14日,当选为中国文联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962年2月2日,河南省文化局举行收徒拜师大会,常香玉收孙兰香、林秀兰等五人为徒,并在大会上发言。

1977年6月,常香玉赴北京参加电影《春天》的拍摄工作。12月27日,调任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

1979年,常香玉当选为中国文联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

1980年,在河南省第二次文代会上,常香玉当选为河南省文联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南分会主席。

1983年6月23日,中共河南省委任命常香玉为省文化厅艺术顾问,不再担任省戏曲学校校长。

1991年5月,在河南省第三次文代会上,常香玉被推举为省文联顾问。12月,河南省剧协第三次代表大会在郑州举行,被推举为名誉主席。

1996年11月,河南省剧协第四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常香玉再次被理事会推举为名誉主席。

1997年4月25日,河南省委决定成立振兴豫剧指导委员会,常香玉任委员。12月,收山东菏泽豫剧团演员朱桂芹为徒。

1998年12月,常香玉收开封市豫剧团演员朱巧云为徒。

2004年6月1日,常香玉在河南省人民医院因病逝世,享年82岁。

常香玉人物荣誉

1952年,获得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荣誉奖。

1987年,获得中国艺术节(中南)荣誉奖。

1989年,获得第一届“中国金唱片奖”。

1994年6月,荣获“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艺术奖”。

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4年7月,国务院决定追授已故豫剧大师常香玉“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

2019年9月25日,被评选为“最美奋斗者”。

曾获评“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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