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产品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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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双方签订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四川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四厂区) 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厂黄健 0816-2410487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按经济快捷的运输方式,四川绵阳,由供方负责运杂费及包装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不得缺数短少,入库后原装短少由需方向供方索赔或在原货款中扣除。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应能保护产品,经受运输、标志清楚、方便管理。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及《质量法》第三章三十三条执行。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略。

九、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如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外协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规范、图纸等技术信息,其知识产权属于长虹公司所有,不得外泄,外协产品为长虹公司专用,不准销往第三方,如有违反长虹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结算方式:发货前需方预付全款,付款方式:现汇电汇。

十一、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及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如需方有合同变更或供方交货期发生变更,均应提前10-20天通知对方才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价格变动,按供需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执行新价格。传真件或复印件有效。

十五、供货方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工业“四废”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备注:本合同不得随意增减、删改,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版产品购销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电子版产品购销合同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电子版产品购销合同篇4

甲方(buyer):

乙方(seller):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全款提货

二、付款方式:乙方支付货款总额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到达方帐采购生产(或凭汇款传真件),甲方第二日起开始安排生产,产品采购生产加工完毕,乙方付清余款470000.00(肆拾柒万元整)后,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

三、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以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收到的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一面要妥善保管好产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内书面异议。如乙方 未在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以传真件为准),则视为所交货品合格。

四、交货期:5天(定金到达甲方帐面起开始生产,按合同清单发货。由于乙方定金未到而延迟发货,甲方不负责任责任)。

五、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六、此价格不含税、含送货费用。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和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东莞分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版产品购销合同篇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乙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三、供货方式

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商品一次性交付于甲方。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费由( 乙方)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

按照乙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六、产品的验收

1. 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现金。

2,付款期限及条件: 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见发票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货款。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电子版产品购销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电子版产品购销合同篇7

定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为规范商品钢筋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

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如表所列:(见附表)

第二条、交货规定

2.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交货方式:供应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的卸货地点,甲方承担卸货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卸车工作。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

3.1、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实验室检测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家要求。

3.2、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材质单、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第四条、包装要求和定尺要求

4.1、钢筋应捆扎;线材、圆钢、冷轧带肋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4.2、圆钢、冷轧带肋钢筋、罗纹钢要9米定尺。线材应为高线。

第五条、订货、送货

5.1、甲方指定为本合同项下工程钢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钢筋购销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供货时间、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和卸车地点。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5.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6.1、数量验收:

(1)线材的数量验收:采购方和供应方约定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

(2)圆钢、罗纹钢和冷轧带肋钢筋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钢筋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数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钢筋数量(以过磅为准,或以测量为准)以甲方随机抽样检查的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

(4)钢筋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6.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

标线材其质量符合国标GB/T701-1997的规定;圆钢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013-1991;罗纹钢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998的规定;冷轧带肋钢筋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788-2000的规定,视为最终合格。如实验室检验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再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结算方式及货款的支付方式

7.1货款结算: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验收单为依据,以抽样检查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由甲方开据材料结算单,货款=材料结算单计量数量乘以合同单价。

7.2货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每___作为一个付款周期,按施工方的收料单进行汇总,付料款的90%,如遇供料过于集中,乙方无法承担垫资资金。可与甲方协商提前预付部分货款。其余货款至主体柜架工程结束验收合格20天内按甲方千手的进料单一次性付清。如未付至材料款的90%余额,按日3‰计算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钢筋并保证钢筋的质量等级和数量真实无误,产品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退货。由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万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万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罚金。

4、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1)、因供货方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乘以5%计算违约金。

2)、供货方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罚金给甲方。

5、按照河南省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二)甲方违约责任

1、应在使用钢筋2天前向乙方提供材料清单,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并按照所提供计划组织材料。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所需钢筋数量或者规格型号有变化时,应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如无提前通知则按原计划供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3‰付给乙方滞纳金。

3、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的,甲方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负责钢筋运输到施工现场之前运输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

及运送至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卸车,乙方协助完成卸货工作。

第十条、甲方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要求,需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标的部分的,经双方协商后做好洽商记录,作为合同的补无条款,并以实际签收量作为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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