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个人承包合同

| 新华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 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饭店个人承包合同篇2

甲方:东莞祥德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嘉和膳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信立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水果区横二路50-60号 电话:0769-82581088 传真:0769-81763899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工作的权责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特拟定以下合约,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承包期限

试用期限为三个月,从20_年11月01日开始至20_年01月31日。合格后合同自动生效期限为一年,即从20_年02月01日开始至20_年01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需继续合作,继续签新的合同。

二、 承包内容

1. 伙食标准

伙食标准为9元/人/天。其中:干部餐伙食标准为12元/人/天。

早餐为/人/餐;早餐为元/人/餐;

午餐为4元/人/餐;午餐为5元/人/餐;

晚餐为4元/人/餐;晚餐为5元/人/餐。

夜宵免费,提供。粥、咸菜、汤米粉、汤面条、汤河粉等。

2. 各餐提供食品要求

午餐、晚餐:提供菜2荤菜1素菜)类员工可以任食。干部可选4菜(2荤菜2素菜)1例汤;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免费提供用水用电、员工宿舍给乙方厨房工作人员使用,在住宿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宿舍内的设施设备,乙方须照价赔偿。

2. 甲方现有厨房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用具由甲方开具清单经甲方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

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管理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有损坏或遗失,乙方需照价赔偿;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数交还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3. 员工排队用餐,如有需要,开餐期间甲方保安人员须协助维持秩序。

四、 甲方权限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和伙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和综合治理等。

2. 甲方可对开饭时间的准确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开膳时间由甲方规定,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提早或者延迟开膳时间。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存在的不合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 甲方员工若在饭菜中发现因乙方原因而出现的异物如铁丝、头发。每次罚款500元,罚款从伙食费中扣除。 5. 承包期间,甲方就餐员工30%(含)以上对乙方伙食质量、卫生、服务态度等有意见,证明乙方不适合承包甲方的公司饭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6.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宜家IWAY审核的权利。 7.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具有最终解释权利。

五、 乙方责任

1. 乙方须免费为甲方所有员工购买关于食物中毒的保险。如甲方员工因吃了乙方饭菜引起食物中毒,经相关部门确定证明属乙方饭菜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 乙方需提供有效证件给甲方备案,含营业执照、餐饮食品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由于缺失有效证件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 在厂区内,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按厂规给予处罚。

4. 饭堂经营所产生的燃料费等由乙方自理;乙方应做好停水停电应急预案,以保证停水停电的情况下不影响正常供餐。

5. 所有与乙方经营相关的费用,如工作人员雇佣与福利,清洁和劳保用品的费用,保险费用,交通运输费,证件的年检费用,设备维护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费用等,均由乙方自理。

6. 不足的餐具、厨具等饭堂用品在告知甲方后乙方可自行添置,合同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带走或折旧转给下家承包商。

7.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准时开餐。

8. 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免费为甲方加餐(一餐)、

9. 饭堂工作人员因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原因被员工投诉的,乙方须在当天更换新的工作人员。

10. 乙方工作人员均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在工作期间,须统一穿工作服,戴工帽、一次性手套、口罩等卫生用品。如甲方要检查时发现违反本条款,可每次罚款50元-100元。

11. 乙方不得雇佣童工和未成年工。

12. 乙方不允许雇佣任何强迫性劳工、监狱用工、束缚性劳工或非自愿性劳工。

13. 乙方不允许任何与宜家业务相关的腐败或行贿受贿的事件发生,不得伪造任何与IWAY相关的官方文件。

14. 乙方不允许产生任何严重的环境污染。

15. 乙方应防止员工暴露于严重的健康或安全隐患条件下。 16. 乙方应对所有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进行透明可靠的记录。 17. 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应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18. 乙方应给所有员工提供工伤保险,以覆盖工伤事故相关的医疗诊治,并对因工伤事故而造成永久性伤残的人员进行赔偿。

19.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客户宜家的要求并配合甲方对乙方的审核工作,其他具体条款可参阅《IWAY执行标准》和《宜家禁止雇用童工准则》。

20.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没做做到合同内的要求,而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或导致甲方违反客户的要求,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工切责任。

六、 乙方权限

1. 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2. 乙方有权自主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纸皮箱、生活垃圾、残羹剩饭等东西,所得费用应归乙方。

七、 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1. 乙方提供的所有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严禁采购与加工变质、霉烂等不合格的食物。如甲方需要时,乙方须提供相关食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或票据。

2. 乙方禁止使用地沟油,必须使用包装的调和油。乙方必须对所使用调和油的质量安全负责。如有违反此项规定,须扣除当餐伙食费。

3. 乙方选用的大米和面粉必须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均有检验合格证明。

4. 乙方烹调食物之前,所有食品材料须彻底清洗干净。 5. 乙方提供的所有餐具必须清洗干净、严格消毒。

6. 乙方须保证厨房及饭堂场地卫生、干净,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需每天打扫饭堂和厨房内的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厨房和饭堂内不能有油污和积水,雨季或潮湿季节须做好防滑措施;每个月对厨房和饭堂进行灭蚊灭虫,并做好相关记录。 7. 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 结算方式

1. 结算:当月伙食费根据每天提供人数至实际刷卡用餐次数及每天不可低于20人,如果低于20人,则按报餐人数计算伙食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伙食标准来进行对账和结算,每月1号-5号对账。(注:重复刷卡不记数)

2. 付款时间:甲方在次月30号前(节假日顺延)一次性支付前一个月份的伙食费(不含税金)。

九、 责任事故及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提供的食品因卫生或质量问题对甲方员工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并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确认,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 乙方需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造成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一切责任。

3. 乙方不得随意转包服务,如有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合同且不付当月伙食费用。

4. 乙方配带厨具,合同到期后,下一家不接收自己带走。

十、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1. 如乙方饭堂经营工作伙食标准没有达到厂方要求,经双方核实,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终止合同。

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或随意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甲方需终止本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终止本合同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做好人员分流和衔接工作。

3.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日期:

饭店个人承包合同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店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__店铺,___________店铺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店铺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店铺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2.店铺现包括一幢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店铺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______店铺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店铺全部移交给乙方。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所有财物(包括铲车)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店铺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该店铺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该店铺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七条责任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共同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共二页,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个人承包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________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饭店个人承包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发包人将位于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收回。

第三条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

承包金每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 年期限折旧,若在5 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承包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饭店个人承包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甲乙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甲乙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甲乙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饭店个人承包合同篇7

发包方:乌拉特后旗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西荣

承包方:杨建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巴音宝力格镇的林苑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林苑宾馆经营业务(住宿)。

二、承包期限:

暂定5年,自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每年5万元,乙方必须一次性缴清承包费250000万。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林苑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一楼大厅及卫生间、二楼营业室及5间客房、三楼10间客房和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乙方若以林苑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6、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7、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取暖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水、电费用。

8、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10%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林苑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果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林苑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16、严格按照区、市、旗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

五、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ie,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三)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及林苑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饭店个人承包合同篇8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________ 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5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