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简单合同
工程项目简单合同篇1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描述: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材料采购、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
第三条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误
1、本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为准,现场施工合同总工期为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方及项目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不属于安装工程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无法施工而影响进度的;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每8人小时顺延工期一日。由乙方书面申请,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当天确认有效;
(3)天气变化、不可抗力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3、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一天罚款两仟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三级三类工程报价、取费(含税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工程总额按实际施工内容及现场签订图纸变更造价报审计部门据实审核,审核后按据实结算结果执行。
2、工程建设期间和竣工验收后工程量单价不另作调整,一切市场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因自身预算漏项原因让甲方增加造价,其漏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合同价付款30%。
2、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再付款40%,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保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3、乙方在分次结算时须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
1、乙方所有钢构件材料、规格、质量均应达到建筑设计施工图要求,所有进场施工的材料均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签收。如有需要监理单位见证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检测资格)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场使用的材料,未达到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和报价单规定的材料明细要求的材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天且已具备验收条件时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立验收日期。甲
方在另立的验收日期内仍未未按约定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按约定给乙方出具书面验收结论的,视为工程通过工程验收。
3、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的,在移交时双方应输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依据。
4、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照验收组织的书面整改意见并依照相关技术文件或技术规范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应符合并达到国家颁发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7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绘制的竣工图。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乙方与其它单位的工作配合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管理,服从甲方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图要求组织材料、精心施工,合理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5、乙方现场代表:
第八条工程变更
1、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
2、乙方可以根据合理性原则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该变更要求经甲方或监理代表同意后实施,工期予以调整。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甲方或监理代表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认可并同意以此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第九条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如乙方未按约定派人保修,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结算,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偿付给甲方工程造价的0.5%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应对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如未达到招标文件承诺要求,将追究乙方责任。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筑物所在地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1、甲乙双方按合同履行的需要,送交对方的文件、图表、函件、通知、指令等资料,对方代表均应予以签收
2、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本合同为准,未约定内容以甲方招标文件为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工程项目简单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
其它技术要求: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执__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工程项目简单合同篇3
甲方:公司名称(发包方)
乙方:项目部,负责人:负责人身份证:(承包方)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就乙方的内部承包考核事宜,经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工期质量等级要求合同价款(大写)安全风险统筹金三材供应情况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项目部负责人自负盈亏、内部承包考核制。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应上缴甲方的&39;管理费(包括代收代交)按本工程总造价的%计算。若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做到文明施工按期交房,则按%上交甲方管理费。其他按细则执行。
2、市劳保统筹基金按工程决算中实收实缴计算。
3、水电配合费:临设(办公、宿舍)水电由公司水电安装部负责安装,土建不再收取配合费,安装生活用水电自理。
4、工程结款:建设单位进度款到账后,扣去乙方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及风险金,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法票据,经甲方财务部核实后拨给乙方使用。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任一方违约的应按合同价款的%对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非违约方损失的还应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因履行本合同书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
五、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至本工程项目应结算款项全部清结时自行终止。本合同书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身份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工程项目简单合同篇4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全称)承包工程
合同编号:
发展商:(发展商全称)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20__年2月19日
合同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4
2.工程范围和内容...4
3.工期...6
4.施工进度安排...6
5.合同总价...7
6.合同款项的计算...7
7.付款...7
8.甲方一般责任...8
9.乙方一般责任...8
10.安全文明施工...9
11.质量保证...9
12.权利担保...9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9
14.仲裁...10
15.费用及收费...10
16.原产地...11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11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11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1
20.供货时间及延期...12
21.设计责任...13
22.图纸和技术资料...13
23.竣工图纸及资料...13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14
25.调试...14
26.保修...14
27.延期与违约...14
28.变更的规定...15
29.工程价格决算...16
30.工程竣工和移交...16
31.合同修改...17
32.合同生效及其他...17
甲方:(项目发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乙方:(项目承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项目全称)承包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
1.1.工程名称:(工程项目全称)
1.2.工程地址:(实际施工地理地点详细名称)
2.工程范围和内容2.1.工程范围
a.(项目名称)工程的货物供应由乙方完成,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项目名称)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等相关工作全部由乙方完成。
2.2.乙方施工工程内容
2.2.1.线路支护:机柜或机架安装等;
2.2.2.线缆敷设;
2.2.3.设备安装;
2.2.4.调试;
2.2.5.试运行;
2.2.6.验收;
2.2.7.完成施工深化图纸设计;
2.2.8.完成竣工图;
第二部分工期、工程项目的划分和施工进度
3.工期
3.1.进场日期: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场具备进场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进场的书面报告,经投资方及监理审核后,乙方承接本工程的工程实施人员进场为进场日期。
3.2.开工日期: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开工的书面报告,经监理(监理公司全称)审核、甲方书面认可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3.竣工日期:年月日(暂定),如因(项目名称)进度变更,则应相应进行调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4.施工进度安排
4.1.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的期限为个工作日,如因(项目名称)进度的调整而改变时,将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最后时间为准。
第三部分合同总价、合同款项的计算及付款
5.合同总价
5.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暂估价)。
6.合同款项的计算
6.1.货物款:以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为准。
6.2.工程施工款:按下述约定标准计算。其中:
1)施工安装调试及材料费:以进口货物价格的15%计算,为人民币:;
2)税金及管理费:以进口货物价格及1)项的4%计算,为人民币:
7.付款
7.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预付款,计人民币:货金。
7.2.甲方确认设备已经到货并验收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计人民币:
7.3.工程调试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
7.4.自工程调试验收完毕之日起12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计人民币:
第四部分双方责任
8.甲方一般责任
8.1.(项目发包方全称)为项目名称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投资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公司全称)为项目名称的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监督、管理有关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设计公司全称)为北京(项目名称)的总体建筑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建筑设计单位”)。
8.2.投资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总体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有关工程资料,协调工程建设方、监理、顾问公司、各专业工程商的关系以方便本工程实施。
8.3.由监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核查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8.4.由投资方协调乙方、建设方、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交底与会审,完成会审和交底纪要。
8.5.甲方负责将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月度完工工作量等报验材料签章后上报工程监理及业主,定期参加有关工程协调会议。
8.6.当出现建设方安装的管线堵塞、不按照图纸施工、工程质量无法达到乙方施工要求、其他专业施工影响乙方施工或破坏乙方完工成品时,甲方、建设方、监理方负责协调。
8.7.甲方协调各方完成工程验收。
9.乙方一般责任
9.1.乙方以弱电总包名义进场施工,不得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
9.2.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在对工程进行验收后,提供乙方相应的验收文档,乙方在施工现场详细检查已完成的建筑主体结构情况、有关通道、现有的工作面,熟悉工程范围的性质及现状。
9.3.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工地、工地保安、出入通行证等类似的事项上,须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投资方制定的条例和规则。
9.4.甲方在确认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准备一切开展工程实施管理及其相关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设备。
9.5.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现场情况应合理安排本工程所需货物的供应,在各有关工作面提交日期前预计足够时间将货物运抵现场,以确保全部工程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6.乙方必须配合(项目名称)整体工程的进度计划,以甲方认可的方式,按计划合理组织实施。
9.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现场状况进行施工,凡因现场需投资方配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须接受投资方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
10.2.乙方对其员工在工作范围由于乙方工作和管理得失误而造成责任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
10.3.乙方员工的意外或伤亡,如属于乙方工作和管理中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如属建设方工作或管理中的问题,建设方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
10.4.任何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乙方员工一旦发生与乙方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
10.5.建设方协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并不得对其它工程的成品造成损坏。
10.6.在施工期间,施工工艺和材料储存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
11.质量保证
11.1.货物质量保证
11.1.1.乙方保证供应的货物是符合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并保证在技术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性。
11.1.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安装后完全能达到其性能和功能标准并能通过验收。
11.1.3.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应具备有关合格证书。
11.1.4.乙方采购中如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无偿负责更换,直至合格为止,如投资方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向乙方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12.权利担保
12.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12.2.乙方保证具有与本工程施工等相关的相应资质、资格。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
13.1.甲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1.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乙方结算和付款,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1.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付款条款,逾期超过30天,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2.乙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2.1.乙方发生如下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同时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由于乙方原因,引致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安排期限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并未提出和理的书面形式的洽商,逾期超过15天。
2)未按照合同施工或忽视履行其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致严重影响本合同工程质量或其他专业施工的进行,在甲方发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不予纠正。
14.仲裁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正式语言为中文。
14.2.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4.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可继续执行。
15.费用及收费
15.1.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文件及规定。
15.2.凡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宿由甲方协助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费由乙方解决。办公、库房、安全保护等设施由甲方协调解决,现场用水、用电、货物材料的运输等由甲方协调解决。
第五部分货物供应
16.原产地
16.1.本合同所指的“原产地”系指本合同所包括进口货物的生产地,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
16.2.乙方和货物生产商应向甲方提供进口货物的原厂质量证明和生产厂所在地商会或生产商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货物的规格应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中明确的规格相符。如因生产商的原因引起货物规格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到货之前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
18.1.货物包装
18.1.1.乙方提供的全部进口货物必须采用相应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在原厂包装。
18.1.2.乙方提供的&39;货物在运送期间或送至施工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锈蚀、损坏等,乙方须立刻收回并为甲方免费更换。
18.1.3.进口货物每件包装应附有由乙方出具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明。
18.2.货物送达地点
18.2.1.货物送达地点:(项目名称)工地。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9.1.货物的检验
19.1.1.乙方应在进口货物到场检验后出具货物质量证明。该证明将作为乙方付款申请书的组成部分。
19.2.货物验收与保管
19.2.1.货物交验前的保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19.2.2.货物到施工现场卸车后,应在具备验货条件后3天内按件、按箱验收。
19.2.3.开箱验收时,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共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签字认可。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等与合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低劣,损坏等情况,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产地等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不符,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2)货物的供应数量少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负责将数量补齐。多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常
20.供货时间及延期
20.1.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应于双方确定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到货时间内运抵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进度。
20.2.如果乙方在没有任何意外原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延期责任。(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部分深化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
21.设计责任
21.1.乙方进行(项目名称)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
21.2.在设计图纸绘制过程中,有关绘制图纸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1.3.在设计中乙方与其它专业的承包商协调。如因其它专业重大变更设计引致设计工作量增大,双方可另行协商。
21.4.乙方提交的相关图纸及资料需经甲方签章后送交建筑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1.5.在(项目名称)工程中出现的资质问题由乙方解决(甲方指定经销商除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22.图纸和技术资料
22.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设计资料的和图纸一套。
22.2.乙方提交本工程的全部资料和图纸。
22.3.图纸和技术资料均应为中文版本,并由设计院审核、盖章。
22.4.技术资料
22.4.1.乙方应于签约后15天内提交下列技术资料供甲方审批及参考。
1)工程实施计划;
2)生产厂商介绍及产品样本;
3)其他在工程规范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23.竣工图纸及资料
23.1.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及提供其他竣工资料,供甲方最后归档。
23.2.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文为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设备及系统技术资料一式三份。
2)乙方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和质保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等报检资料一式三份。
3)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另提供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第七部分工程施工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24.1.乙方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4.2.乙方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组成本工程的实施队伍,保持长期稳定。
24.3.乙方负责乙方在工地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一切保险,服从甲方的有关规定,并负责自行解决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4.4.乙方在与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应提前确定交叉作业的方式,并对发生交叉的其他专业提出条件并与有关专业自行协调,进行施工。如交叉作业影响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投资方、监理的安排。
24.5.安装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规定。
24.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等级为优良。
25.调试
25.1.乙方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调试、调校及试运行工作。
25.2.调试完成后乙方须提交一式3份调试及调校报告。
26.保修
26.1.本工程及全部货物在无人为破坏条件下的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26.2.保修分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期。其中,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或分项工程或分期工程)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6.2.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乙方立即翻修。因甲方提供设备、材料和结构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甲方负责费用。
27.延期与违约
27.1.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2.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竣工期顺延,在未经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甲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3.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主管部门提出的变更
b、工作量增减超过10%
c、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一天内连续停止工作6小时以上
乙方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报告,监理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答复。
27.4.不可抗力
27.4.1.甲、乙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7.4.2.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协商终止合同。
27.5.乙方在提供的产品中出现政府部门指定产品,乙方按照政府指定产品进行产品采购,如出现指定产品及价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处理,乙方则按照政府指定产品的清单及单价采购。
27.6.在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没有及时保修,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合同额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合同额的5%。
28.变更的规定
28.1.变更权
28.1.1.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指令,认可、修正、取消或增添工程的任何部分。(甲方独立采购设备除外)
28.1.2.如工程中发出的变更指令,结构和设备的修改,无法满足乙方提交甲方的技术要求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
28.1.3.乙方按照甲方变更指令开展工作。乙方可以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工程实施建议。如发生变更导致乙方财产或工程量的损失,如取消乙方已订的货物及取消与运抵现场货物相关的工程、要求乙方拆除按照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工程等,据实予以补偿。
28.2.变更指令的程序
28.2.1.在甲方发出变更指令之前,甲方应把该项变更的性质和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28.2.2.乙方接到该通知后,通过双方协商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交:
a、一份即将开展工作的说明和一份完成该项工作的计划。
b、乙方的建议(关于施工计划的修改,或乙方的责任。)
c、乙方对调整合同价格的提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已完成的工作量及不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增加的材料,增加的工作量,需延长的工期等)。
28.2.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说明、计划、建议或提议后,应尽快决定变更是否应实施。如甲方认可变更应实施,甲方应发出变更指令明确表示乙方的提议或其通过协商的修改方案。
28.3.价格调整
所有因甲方变更指令引起变价将按照下列规定做出评估: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应参考合同单价计算经甲、乙双方商定后调整合同金额;
b、合同中没有相同但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可以作为参考以确定变更价格,调整合同金额。如不适用,则应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以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程度。
c、如载项目中出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制定产品问题,在价格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按照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格进行决算,如出现政府制定价格有出入,以有关部门指定产品的价格为准。
29.工程价格决算工程的决算取费按照《__概预算定额》取费的相关要求进行取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施工中实际工作量进行决算,在决算中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发生的实际工作量的增减,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优惠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0.工程竣工和移交
30.1.竣工验收
30.1.1.乙方应在竣工前7天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准备验收,乙方应完成工程自我检验认为满意并符合合同要求并准备验收时所需的一切文件。
30.1.2.乙方协助甲方、用户、监理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本工程验收,并在验收证明书上签署验收意见。
30.1.3.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产品合格证、竣工图纸、检验证书和有关纪录及验收和竣工材料。
30.1.4.在本合同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呈交有关规范的竣工报告。
30.2.竣工结算
30.2.1.全部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视为本合同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验收合格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即为工程竣工之日。
30.2.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提供一切有关文件及结算依据给甲方,以便进行结算。
30.2.3.甲方接到乙方提供足够的材料后5天内,应向乙方提出审核意见。
30.2.4.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结算通知单后,7天内办理结算手续。
30.2.5.乙方收到甲方竣工验收满意后5天内应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
第八部分附则
31.合同修改
31.1.若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而欲对有关合同条款做出相应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31.2.合同修改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相对被修改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合同生效及其他32.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1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32.2.在合同履约期内,所有因燃料水电费、运输费、保险金、汇率升降、工资、材料价差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经双方协商后,乙方获得有关费用的调整,达到双方满意为止。
32.3.本合同未尽适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32.4.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工程联系的代表人,明确工程文件的签字及盖章程序。
32.5.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
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公司地址:
工程项目简单合同篇5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全称)承包工程
合同编号:
发展商:(发展商全称)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20__年2月19日
合同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4
2.工程范围和内容...4
3.工期...6
4.施工进度安排...6
5.合同总价...7
6.合同款项的计算...7
7.付款...7
8.甲方一般责任...8
9.乙方一般责任...8
10.安全文明施工...9
11.质量保证...9
12.权利担保...9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9
14.仲裁...10
15.费用及收费...10
16.原产地...11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11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11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1
20.供货时间及延期...12
21.设计责任...13
22.图纸和技术资料...13
23.竣工图纸及资料...13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14
25.调试...14
26.保修...14
27.延期与违约...14
28.变更的规定...15
29.工程价格决算...16
30.工程竣工和移交...16
31.合同修改...17
32.合同生效及其他...17
甲方:(项目发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乙方:(项目承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项目全称)承包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
1.1.工程名称:(工程项目全称)
1.2.工程地址:(实际施工地理地点详细名称)
2.工程范围和内容2.1.工程范围
a.(项目名称)工程的货物供应由乙方完成,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项目名称)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等相关工作全部由乙方完成。
2.2.乙方施工工程内容
2.2.1.线路支护:机柜或机架安装等;
2.2.2.线缆敷设;
2.2.3.设备安装;
2.2.4.调试;
2.2.5.试运行;
2.2.6.验收;
2.2.7.完成施工深化图纸设计;
2.2.8.完成竣工图;
第二部分工期、工程项目的划分和施工进度
3.工期
3.1.进场日期: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场具备进场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进场的书面报告,经投资方及监理审核后,乙方承接本工程的工程实施人员进场为进场日期。
3.2.开工日期: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开工的书面报告,经监理(监理公司全称)审核、甲方书面认可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3.竣工日期:年月日(暂定),如因(项目名称)进度变更,则应相应进行调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4.施工进度安排
4.1.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的期限为个工作日,如因(项目名称)进度的调整而改变时,将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最后时间为准。
第三部分合同总价、合同款项的计算及付款
5.合同总价
5.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暂估价)。
6.合同款项的计算
6.1.货物款:以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为准。
6.2.工程施工款:按下述约定标准计算。其中:
1)施工安装调试及材料费:以进口货物价格的15%计算,为人民币:;
2)税金及管理费:以进口货物价格及1)项的4%计算,为人民币:
7.付款
7.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预付款,计人民币:货金。
7.2.甲方确认设备已经到货并验收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计人民币:
7.3.工程调试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
7.4.自工程调试验收完毕之日起12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计人民币:
第四部分双方责任
8.甲方一般责任
8.1.(项目发包方全称)为项目名称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投资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公司全称)为项目名称的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监督、管理有关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设计公司全称)为北京(项目名称)的总体建筑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建筑设计单位”)。
8.2.投资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总体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有关工程资料,协调工程建设方、监理、顾问公司、各专业工程商的关系以方便本工程实施。
8.3.由监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核查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8.4.由投资方协调乙方、建设方、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交底与会审,完成会审和交底纪要。
8.5.甲方负责将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月度完工工作量等报验材料签章后上报工程监理及业主,定期参加有关工程协调会议。
8.6.当出现建设方安装的管线堵塞、不按照图纸施工、工程质量无法达到乙方施工要求、其他专业施工影响乙方施工或破坏乙方完工成品时,甲方、建设方、监理方负责协调。
8.7.甲方协调各方完成工程验收。
9.乙方一般责任
9.1.乙方以弱电总包名义进场施工,不得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
9.2.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在对工程进行验收后,提供乙方相应的验收文档,乙方在施工现场详细检查已完成的建筑主体结构情况、有关通道、现有的工作面,熟悉工程范围的性质及现状。
9.3.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工地、工地保安、出入通行证等类似的事项上,须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投资方制定的条例和规则。
9.4.甲方在确认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准备一切开展工程实施管理及其相关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设备。
9.5.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现场情况应合理安排本工程所需货物的供应,在各有关工作面提交日期前预计足够时间将货物运抵现场,以确保全部工程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6.乙方必须配合(项目名称)整体工程的进度计划,以甲方认可的方式,按计划合理组织实施。
9.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现场状况进行施工,凡因现场需投资方配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须接受投资方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
10.2.乙方对其员工在工作范围由于乙方工作和管理得失误而造成责任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
10.3.乙方员工的意外或伤亡,如属于乙方工作和管理中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如属建设方工作或管理中的问题,建设方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
10.4.任何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乙方员工一旦发生与乙方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
10.5.建设方协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并不得对其它工程的成品造成损坏。
10.6.在施工期间,施工工艺和材料储存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
11.质量保证
11.1.货物质量保证
11.1.1.乙方保证供应的货物是符合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并保证在技术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性。
11.1.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安装后完全能达到其性能和功能标准并能通过验收。
11.1.3.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应具备有关合格证书。
11.1.4.乙方采购中如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无偿负责更换,直至合格为止,如投资方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向乙方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12.权利担保
12.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12.2.乙方保证具有与本工程施工等相关的相应资质、资格。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
13.1.甲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1.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乙方结算和付款,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1.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付款条款,逾期超过30天,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2.乙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2.1.乙方发生如下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同时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由于乙方原因,引致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安排期限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并未提出和理的书面形式的洽商,逾期超过15天。
2)未按照合同施工或忽视履行其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致严重影响本合同工程质量或其他专业施工的进行,在甲方发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不予纠正。
14.仲裁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正式语言为中文。
14.2.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4.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可继续执行。
15.费用及收费
15.1.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文件及规定。
15.2.凡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宿由甲方协助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费由乙方解决。办公、库房、安全保护等设施由甲方协调解决,现场用水、用电、货物材料的运输等由甲方协调解决。
第五部分货物供应
16.原产地
16.1.本合同所指的“原产地”系指本合同所包括进口货物的生产地,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
16.2.乙方和货物生产商应向甲方提供进口货物的原厂质量证明和生产厂所在地商会或生产商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货物的规格应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中明确的规格相符。如因生产商的原因引起货物规格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到货之前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
18.1.货物包装
18.1.1.乙方提供的全部进口货物必须采用相应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在原厂包装。
18.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运送期间或送至施工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锈蚀、损坏等,乙方须立刻收回并为甲方免费更换。
18.1.3.进口货物每件包装应附有由乙方出具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明。
18.2.货物送达地点
18.2.1.货物送达地点:(项目名称)工地。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9.1.货物的检验
19.1.1.乙方应在进口货物到场检验后出具货物质量证明。该证明将作为乙方付款申请书的组成部分。
19.2.货物验收与保管
19.2.1.货物交验前的保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19.2.2.货物到施工现场卸车后,应在具备验货条件后3天内按件、按箱验收。
19.2.3.开箱验收时,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共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签字认可。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等与合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低劣,损坏等情况,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产地等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不符,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2)货物的供应数量少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负责将数量补齐。多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常
20.供货时间及延期
20.1.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应于双方确定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到货时间内运抵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进度。
20.2.如果乙方在没有任何意外原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延期责任。(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部分深化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
21.设计责任
21.1.乙方进行(项目名称)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
21.2.在设计图纸绘制过程中,有关绘制图纸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1.3.在设计中乙方与其它专业的承包商协调。如因其它专业重大变更设计引致设计工作量增大,双方可另行协商。
21.4.乙方提交的相关图纸及资料需经甲方签章后送交建筑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1.5.在(项目名称)工程中出现的资质问题由乙方解决(甲方指定经销商除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22.图纸和技术资料
22.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设计资料的和图纸一套。
22.2.乙方提交本工程的全部资料和图纸。
22.3.图纸和技术资料均应为中文版本,并由设计院审核、盖章。
22.4.技术资料
22.4.1.乙方应于签约后15天内提交下列技术资料供甲方审批及参考。
1)工程实施计划;
2)生产厂商介绍及产品样本;
3)其他在工程规范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23.竣工图纸及资料
23.1.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及提供其他竣工资料,供甲方最后归档。
23.2.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文为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设备及系统技术资料一式三份。
2)乙方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和质保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等报检资料一式三份。
3)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另提供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第七部分工程施工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24.1.乙方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4.2.乙方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组成本工程的实施队伍,保持长期稳定。
24.3.乙方负责乙方在工地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一切保险,服从甲方的有关规定,并负责自行解决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4.4.乙方在与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应提前确定交叉作业的方式,并对发生交叉的其他专业提出条件并与有关专业自行协调,进行施工。如交叉作业影响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投资方、监理的安排。
24.5.安装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规定。
24.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等级为优良。
25.调试
25.1.乙方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调试、调校及试运行工作。
25.2.调试完成后乙方须提交一式3份调试及调校报告。
26.保修
26.1.本工程及全部货物在无人为破坏条件下的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26.2.保修分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期。其中,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或分项工程或分期工程)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6.2.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乙方立即翻修。因甲方提供设备、材料和结构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甲方负责费用。
27.延期与违约
27.1.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2.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竣工期顺延,在未经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甲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3.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主管部门提出的变更
b、工作量增减超过10%
c、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一天内连续停止工作6小时以上
乙方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报告,监理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答复。
27.4.不可抗力
27.4.1.甲、乙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7.4.2.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协商终止合同。
27.5.乙方在提供的产品中出现政府部门指定产品,乙方按照政府指定产品进行产品采购,如出现指定产品及价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处理,乙方则按照政府指定产品的清单及单价采购。
27.6.在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没有及时保修,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合同额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合同额的5%。
28.变更的规定
28.1.变更权
28.1.1.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指令,认可、修正、取消或增添工程的任何部分。(甲方独立采购设备除外)
28.1.2.如工程中发出的变更指令,结构和设备的修改,无法满足乙方提交甲方的技术要求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
28.1.3.乙方按照甲方变更指令开展工作。乙方可以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工程实施建议。如发生变更导致乙方财产或工程量的损失,如取消乙方已订的货物及取消与运抵现场货物相关的工程、要求乙方拆除按照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工程等,据实予以补偿。
28.2.变更指令的程序
28.2.1.在甲方发出变更指令之前,甲方应把该项变更的性质和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28.2.2.乙方接到该通知后,通过双方协商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交:
a、一份即将开展工作的说明和一份完成该项工作的计划。
b、乙方的建议(关于施工计划的修改,或乙方的责任。)
c、乙方对调整合同价格的提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已完成的工作量及不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增加的材料,增加的工作量,需延长的工期等)。
28.2.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说明、计划、建议或提议后,应尽快决定变更是否应实施。如甲方认可变更应实施,甲方应发出变更指令明确表示乙方的提议或其通过协商的修改方案。
28.3.价格调整
所有因甲方变更指令引起变价将按照下列规定做出评估: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应参考合同单价计算经甲、乙双方商定后调整合同金额;
b、合同中没有相同但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可以作为参考以确定变更价格,调整合同金额。如不适用,则应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以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程度。
c、如载项目中出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制定产品问题,在价格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按照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格进行决算,如出现政府制定价格有出入,以有关部门指定产品的价格为准。
29.工程价格决算工程的决算取费按照《__概预算定额》取费的相关要求进行取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施工中实际工作量进行决算,在决算中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发生的实际工作量的增减,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优惠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0.工程竣工和移交
30.1.竣工验收
30.1.1.乙方应在竣工前7天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准备验收,乙方应完成工程自我检验认为满意并符合合同要求并准备验收时所需的一切文件。
30.1.2.乙方协助甲方、用户、监理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本工程验收,并在验收证明书上签署验收意见。
30.1.3.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产品合格证、竣工图纸、检验证书和有关纪录及验收和竣工材料。
30.1.4.在本合同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呈交有关规范的竣工报告。
30.2.竣工结算
30.2.1.全部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视为本合同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验收合格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即为工程竣工之日。
30.2.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提供一切有关文件及结算依据给甲方,以便进行结算。
30.2.3.甲方接到乙方提供足够的材料后5天内,应向乙方提出审核意见。
30.2.4.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结算通知单后,7天内办理结算手续。
30.2.5.乙方收到甲方竣工验收满意后5天内应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
第八部分附则
31.合同修改
31.1.若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而欲对有关合同条款做出相应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31.2.合同修改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相对被修改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合同生效及其他32.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1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32.2.在合同履约期内,所有因燃料水电费、运输费、保险金、汇率升降、工资、材料价差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经双方协商后,乙方获得有关费用的调整,达到双方满意为止。
32.3.本合同未尽适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32.4.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工程联系的代表人,明确工程文件的签字及盖章程序。
32.5.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
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公司地址:
工程项目简单合同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委托受托方________对项目进行建设期全过程管理,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使该项目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保质顺利交付委托方,特订阅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立项批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承担本项目建设期法人,代表委托方对本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与权利。
(2)按项目立项批复,组织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委托方使用需要、建设功能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委托方批准。
(3)负责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4)编制适合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方批准。
(5)负责协助委托方申报规划、建管、投资等有关手续,取得投资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需相关证照。
(6)在公开招标原则下,受委托方委托选择确定勘测、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
(7)负责设立本工程建设所需项目资金专户,根据审批的年度记划和工程进度领取建设资金,并按规定使用。
(8)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如有超出“三控制”范围的高速意见和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方审批执行。
(9)严格按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0)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找方的监督和管理。
(11)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必,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委托方及时送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审批后办理资产登记。办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12)负责工程后保修事宜。
2.委托方权力与义务
(1)委托方作为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行使业主职责。
(2)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受托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续,协助受托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有关工作,为受托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审核受托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给予及时回复。
(4)负责按批准后的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建设资金,并督促建设资金按期支付运载受托方项目资金专户。
(5)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及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
(6)按照建设进度计划,稽查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审核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计划。
(7)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帮助受托方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8)负责组织竣工结算验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与受托方办理接收手续。
三、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1.受托方应将本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测量、钻探、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红线等各种证照办理费用控制在规定额度以内。
2.受托方项目管理费按工程结算审计后造价的________计取。
3.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管理政策性各种缴费,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受托方提前申报,委托方及时支付。
四、工程质量
设计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受托方应不遗余力地工作,尽量满足委托方工程进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___ ,其中开工时间为___________,施工工期为
_____________ 。
六、奖惩办法
1.受托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托方给予受托方________奖励。
2.由于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内容,未经委托方批准擅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超出委托方审批的规模、内容、标准造成投资增加或因组织不力致使工期延迟,委托方有权扣减管理费,并由受托方自有资金弥补损失。
七、其他
1.委托方任命的本工程实施管理协调总代表为_____________,受托方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双方不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一星期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2.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总代表协商制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另订。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项目简单合同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_项目无工业用电,经协商甲方表示对乙方桥梁建设项目的大力支持,愿意将甲方果场用电借用于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用电,根据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位于上杭县下都乡永安桥附近的受电变压器——50KVA电网,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缴纳叁千元临时用电押金,借用期间甲方果场用电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不得超出负荷用电,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每月电费由乙方按照电业部门的计费缴纳,如不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时间缴纳电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一切后果。
四、设备自出借之日起,均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乙方应自觉规范用电,以保障用电安全,并保证其完整性和用电可靠性。用电过程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各种事故、伤害以及违反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造成的供用电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核实电度表读数,完成交接,以后电费缴纳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出租方(签章):
使用方(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