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5篇

| 钦容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月。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

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门。总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约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借款利率:_____。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九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十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十一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办抵押权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路(街)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4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

2、借款利息为_______ 。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_______银行_______抵押贷款 元整,贷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______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5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整。

2.借款期限:时间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_室的楼房一套,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归还借款。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归还借款,该抵押物归甲方所有,用于抵偿借款金额,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金。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时间: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身份证号码: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6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借款利息按 月/年支付。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一次性发放借款。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产权证号:

产权人:

建筑面积:

结构: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经济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证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7

抵 押 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8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小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1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房产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房产证

2、抵押:借款人将房产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元整(小写: 元)。

2、本合同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5%。

2、贷款从提款日起息,利息以每月3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

第五条 房产证的抵押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房产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4、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2、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5‰的罚息。

(2)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11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经甲乙双方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联系民间放款人融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面向民间放款人联系借入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期限个月,待借款合同签订和相关担保手续完善后,每月按融资金额的.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二条、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联系的资金用途属于经营临时周转。不得挪作他用,保证资金用途合法,如实际用途有违国家法令、法规的行为,甲方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履行居间服务的情况和提供甲方与出借人代表签订《借款合同》的机会,促成《借款合同》的正式签订。

第四条、双方承诺其他事项:

1、乙方承诺:对甲方委托事项完全保守机密,不得与资金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与其借款有关的其他情况。

2、甲方承诺:对本人委托事项的商业机密不对外泄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甲方未

按乙方书面通知进行协商、签订《借款合同》或虽到场与出借人进行了协商,却在协商过程中提出超越本合同第一条所指的既定条件;或以其他借口导致《借款合同》无法达成者,视为违约。甲方违约,乙方除拒绝与甲方再次合作外,有权向甲方追收第一条所指的居间服务费,甲方已提前支付了居间费者,乙方不予退付。

(二)乙方收取了甲方的居间服务费,而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者,属乙方违约。乙方违约时,应按照甲方要求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中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愿。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合同履行结束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12

为确保营口莲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抵押权人)与 (以下称债务人)之间的《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设备作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设备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抵押权人因履行了保证义务代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所产生的债务人应当归还的全部款项以及抵押权人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条 抵押设备概况

1、抵押设备名称:。

抵押设备数量:。

抵押设备质量:。

抵押设备所在地:。

2、评估价值:抵押设备的评估价值为元(大写)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元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设备的价值。设备抵押后,设备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第三条 抵押设备期限

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设备登记

1、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持主合同和本合同、、及全套有关抵押设备的正式权属证明等证明文件,与抵押权人到抵押设备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抵押设备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设备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

2、办理抵押设备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本合同;

(2)抵押设备的所有权证明。

第四条 抵押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设备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设备产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标的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设备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设备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抵押设备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前三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设备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设备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设备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须无条件赔偿抵押权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设备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设备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抵押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况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设备:

(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的。

2、在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设备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债务人、抵押人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抵押权人的全部债务及其他一切款项。

3、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4、如果抵押权人不适当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 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设备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的,抵押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

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设备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设备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抵押人对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设备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对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设备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设备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设备的,并负责抵押设备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设备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设备。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设备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设备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设备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设备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设备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设备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设备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特快专递、传真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前,本合同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不得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设备。

2、转让抵押设备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设备。

3、抵押人转让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

4、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 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抵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抵押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抵押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13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身份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资金周转。

借款利率:按每月6%计算。

2.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如实际借款数额与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归还: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利息人民币万(大写)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金到期一并归还,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房屋地址:房屋面积:

房屋所有权人:

2.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3.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4.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致使部份或全部失效,不影响抵押条款,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5.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精选篇15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_______________(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_____万元,担保_____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_____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名(章):

地址:

电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签名(章):

地址:

电话:

16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