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合同简单
租房子合同简单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号/幢);居住面积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月/年);自年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3.付款方式:按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天然气、通讯、设备、卫生治安,物业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0天;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暖,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全部赔偿;并给甲方及时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他说明:
入住时水、电、煤气数字如下: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租房子合同简单篇2
租房子的热门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房子的热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_______
乙方签章(承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子合同简单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
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西安市碑林区(县)文艺路陕西省测绘局
家属院20____年4月7日至20____年4月7日,共计壹拾贰个月。甲方应于20____年4月7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三套房门钥匙及电卡、水卡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期支付肆仟零伍拾元整(:4050.00),租金总计: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元整(:_____)。
(二)押金:无需押金。
第三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物业管理费
(4)燃气费
(5)上网费
(6)室内设施维修费
(7)供暖费等费用。
同时保留好相关_____凭证。
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西安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若因乙方保管不当及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老房子下水容易出问题,注意异物堵塞问题。
2.不续租提前一个月告知,并配合看房。
3.客厅沙发背后的插座有问题,切勿使用。
4.租期可以换房门锁,需要告知房东。
5.各类缴费单留存,以便结清费用。
6.发现被风吹下的房顶隔热膜,就收起来。
7.有些东西不用的话就放到走廊木头隔断的顶上,并小心碰到电线。
8.水电网费交房时进行余额清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房子合同简单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房屋质量合格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1年,出租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出租方许可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每月__元。每年一付提前一个月付清下年租金。如须续租承租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房。承租方交元整保证金以保证不违约。承租期间涉及到房屋使用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不可移动部分来建去留,不得人为损坏。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按时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万元。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万元;如因违约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坏并扣除保证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租赁期满承租人不想续租的须在3个月前通知出租人,如不通知出租方扣除押金弥补损失;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子合同简单篇5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39;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前,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相对方有异议致双方形成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径行向法院起诉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方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内拒绝接收房屋,或者单方搬离租赁房屋并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为,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其拒绝接收或搬离房屋的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不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法院释明出租人坚持不解除的,考虑到承租人不愿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该义务性质又不宜强制履行,租赁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出租人收回房屋、当事人起诉或判决生效之日等时间合理确定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承租人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出租人作为守约方也负有减少损失扩大的义务,具体损失数额由法院根据合同的剩余租期、租赁房屋是否易于再行租赁、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价,承租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约定的三至六个月的租金为宜。
出租人因自身事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的,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准,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予以确定。
承租人主张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经审查出租人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一般以欠付租金为基数,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标准对违约金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因承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出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被认定无效,经审查认为简单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信赖合同有效及能够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订约机会损失等信赖利益损失的,可以根据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另行租赁房屋的差价及成本、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持,损失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使用费为限。
租房子合同简单篇6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20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住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时间
1、租赁期自20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和押金。
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____人民币,押金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_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_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不得拖欠.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网络费用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或不可抗拒因素等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并及时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承租后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费用(水,电,物业费等)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规定的;
3、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第十六条:特别说明
1、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七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