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11篇

| 福萍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有哪些?在写先进事迹时,无论是先进个人还是先进集体的,都应选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具体事实来说明。必要时还可运用一些数字,以增强先进事迹材料的说服力。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关于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11篇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1)

汪秋萍,女,中共党员,现任北新泾派出所综合窗口民警。

汪秋萍爱岗敬业、认真踏实,在平凡的窗口岗位上以踏踏实实的作为诠释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她积极践行市局“一网通办”的决策部署,不仅熟练掌握户籍、出入境、交通、治安、境外人员网上自主申报等业务工作,还成为了受理大厅的自助终端设备和临时身份证制证机的“工程师”,以备不时之需。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汪秋萍始终能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急群众之所急,做好接待工作。对于来办理业务而未带相关证件的群众,汪秋萍会主动引导和告知“随身办”APP的“亮证”模块,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路。

在综合窗口融合改造过程中,汪秋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自己多年积累的业务工作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贴合实际的建议和方案,为所内综合窗口受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作出了突出贡献。曾获得分局5次嘉奖,1次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2)

孙超,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出生,1996年入伍,2018年退役,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

孙超17岁入伍来到武警新疆边防总队红其拉甫边检站,因部队改革转隶,他选择在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做一名基层民警,连续24年坚守在海拔4000多米的帕米尔高原。为让边防民警吃上新鲜蔬菜,他自学农业知识,攻克高寒地区蔬菜种植的关键性技术难题,成功种植出36余种蔬菜,搭建8座蔬菜大棚,创造了“万仞冰峰、十亩江南”的绿色奇迹。他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赤子情怀,赢得驻地塔吉克族群众的广泛赞誉,为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作出了扎根边疆、戍边卫国的榜样,立起了新时代共产党员“__、牢记使命”的旗帜标杆。曾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十大国门卫士”等称号。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3)

庞 欣 男,蒙古族,中共党员,1971年出生,1989年入伍,1993年退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庞欣从1997年开始坚持照料8个汉族、维吾尔族、回族困难老人家庭,照顾老人们生活起居,并为其中3位老人送终。他23年如一日,以“一名警察”名义匿名为52名孤儿和贫困学生捐款捐物,帮助他们实现读书梦。自2015年以来,他连续7年将评先评优获得的奖金和年底奖励工资,作为特殊党费上缴党组织,用于帮助困难党员。他曾因公负伤需常年吃药,家庭负担较重,却坚持从收入中拿出近40万元赡养“父母”、抚养“儿女”,资助需要帮助的人。2022年被评为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4)

刘 亮 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出生,2002年入伍,2018年退役,吉林省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代理副大队长

刘亮长期奋战在消防救援一线,始终把“抢先一秒”作为不懈追求,在各级比武竞赛中180余次摘金夺银,在2019年全国首届“火焰蓝”消防救援技能对抗比武竞赛中,勇夺“枪炮协同灭火操”全国第二名、国际交流赛第一名。他始终把“奋战一线”作为执着信念,20年扎根特勤岗位、冲锋在前,营救遇险群众470余人,参加各类急难险重任务5400余次。他始终把“争创一流”作为神圣使命,培养出46名全国比武竞赛尖兵,18人荣立一等功、二等功,所带队站荣获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21年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评“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国消防忠诚卫士”。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5)

王 琼 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出生,2006年入伍,2008年退役,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敦煌路派出所三级警长

作为人民警察,王琼将防诈反诈工作作为引领辖区共建共治的抓手,总结推广“网上键对键与网下面对面相结合、大水漫灌和精准滴灌相结合、传统土办法与科技大数据相结合”的反诈预防工作经验,推动辖区2000余人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反诈宣传入户率达98%,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她拓展网络宣传平台,拍摄制作的反诈系列宣传短视频播放量达10万余次。她积极投身公益,参加联合国儿童基金项目“月捐为救灾”活动,与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签订骨髓捐献协议。2022年被兰州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6)

郑__于2007年12月入伍参军,2009年12月退役。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____部队警卫侦查连,武装侦查专业。服役期间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刻苦训练,被选为该部队国旗班护旗手,多次执行首长警卫任务。曾获“集体三等功”一次、团级“嘉奖”一次、“优秀士兵”一次。于2009年2月代表部队参与兰州军区特战大队集训;2009年7月参与新疆__行动,负责乌鲁木齐市中心区域安全巡逻及暴乱份子抓捕工作。

于2012年6月入职粤水电,作为技术员、盾构机手、盾构值班工程师、工程专责先后参与建设南昌地铁1号线9标、深圳地铁9号线9103标、南昌地铁2号线7标、平江光伏电站等项目施工。现工作于中南分公司安化县大湖坪水库工程项目,任项目质检部长兼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及项目日常行政工作。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7)

任跃强,男,中共党员,松潘县人民法院干警。

在“5·12”特大地震中被州委、州政府评为“5.12”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抗震救灾英雄个人”。

2008年5月12日,任跃强同志到汶川县出差,遇上了“5·12”特大地震。他临危不惧,组织人员迅速脱离险境,并揣着几十封平安信,冒着余震翻山越岭,经过7个多小时的艰难跋涉,于5月14日下午到达汶川县城,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途中灾情,以及许多重伤员需要救治的情况。

作为军人出身的他,具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性,向时任院党组书记、院长龙真泽郎同志申请自愿参加抗震救灾情况后,他不顾长途跋涉地疲劳义无反顾的又投入到抗震救灾中去。

他自工作以来,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待身边的领导和同事,仍然用他那助人为乐的胸襟,以饱满的热情与他们相处相融。他总是说:“人一辈子,做事光明磊落,对人坦坦荡荡,那么自己就过得幸福”。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8)

李庆峰,男,满族,中共党员,1981年出生,2000年入伍,2019年退役,辽宁省丹东市边境支队大江口边境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该同志从事边境警务工作16年来,扎根基层农村一线,徒步走遍辖区156平方公里,用3年时间手绘28张辖区图,被形象地誉为边境线上的“活地图”。他探索创新边境乡村警务工作,协调推动支部建在“农家院”上、民警进企业任支部书记等基层治理模式,有效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将基础设施薄弱、一年发案百余起的河口村改变为享誉全国的“道德与法制示范村”、“中国十大最美乡村”。他建立“线上调解机制”,成功调解大小矛盾纠纷200余起,及时预防制止群体性事件5起,辖区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0%。2017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21年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军转干部”称号。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9)

色郎泽里,男,中共党员,松潘县人民法院干警。

色郎泽里同志性格热情开朗,待人友好,为人诚实谦虚。工作勤奋,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尽职尽责,有耐心。八年的军旅生涯,让他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等得到进一步提升。

曾被新疆军区评为“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士官”,获得三等功一次、优秀士兵三次、神枪手三次、优等挥士官两次、优秀士官一次、军事训练先进个人五次、各类训练标兵八次、团营连级嘉奖四次等多项荣誉。

2016年12月,转业后先后到松潘县建设局、法院等部门工作,继续发扬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精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坚持原则、铁面执纪、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同事眼中的良师益友和“劳模”榜样,多次参加驻地抗洪抢险,牧场失火救援、茂县松坪沟山体滑坡应急救援等应急任务,多次获得嘉奖。作为审判战线上的干警,他以自己的言行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军转干部的传统本色。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10)

“退役老兵显本色,警坛新秀逞英豪!”8月15日,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行10人来到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聚龙湖警务工作站,走访慰问了退役军人、女警察杨蓉蓉。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杨蓉蓉在医院"空手夺白刃",勇救轻生女的事迹在当地被传为佳话。

25岁的杨蓉蓉2014年9月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特警学院猎鹰突击队,2016年9月退伍,201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是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聚龙湖警务工作站的一名女民警。曾是武警特战猎鹰突击队队员的她,身手敏捷,反应迅速,处置突发事件经验十分丰富。

8月11日,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聚龙湖警务工作站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医院内一女子情绪激动,持刀架脖子意欲自杀。危急时刻,派出所女警杨蓉蓉便衣乔装扮作路人,设法靠近该女子上演了"空手夺白刃",最终化险为夷。

事发后第二天,现代快报全媒体以《95后警花小姐姐"空手夺白刃"救自杀女,曾是猎鹰突击队员》为题,对杨蓉蓉的救人经过进行了图文和视频报道。8月13日,现代快报的报纸头版还刊登了杨蓉蓉的照片和救人事迹。

军转警察先进事迹简短(篇11)

张保国,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排爆中队负责人。

1984年入伍,1999年9月从某部军械雷达修理所转业至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工作,自参加工作就坚持战斗在安检排爆工作最前沿。20年来,他先后完成重大活动防爆安检、备勤任务1200余次,成功处置涉爆现场110余次,排除爆炸装置和可疑爆炸物140多个,鉴定、排除、销毁各类炮弹、炸弹等4000多发(枚),销毁废旧雷管30余万枚、导火导爆索51万余米,用鲜血和生命为党和人民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某次事故使得张保国全身8%的面积烧伤,落下七级伤残,经过多次植皮、矫正手术,身上留下两道50厘米长的疤痕。然而,时隔仅仅两个月,尚未痊愈的张保国又站到了排爆工作岗位上。他被誉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守护神”,先后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系统模范人民警察”“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济南市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5次,三等功3次,2018年5月30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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