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旭辉同志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 泽慧

韩旭辉同志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篇1


韩旭辉,男,汉族,长治市上党区人,1963年7月出生,200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韩旭辉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在法院工作二十余年来,韩旭辉同志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忘我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其专业素养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探索形成了他特有的“旭辉工作法”,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法院干警的推崇。他曾荣立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十佳法官”、长治市郊区劳动模范等荣誉。

韩旭辉同志坚决把政治忠诚铸进灵魂,始终把人民冷暖挂在心头,切实把职责使命扛在肩上,真正把职业操守植入血脉,是新时代政法干警忠诚敬业、倾心为民的先锋模范,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生动缩影。

2023年4月26日,中共潞州区委追授韩旭辉同志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12月,韩旭辉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韩旭辉同志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篇2

韩旭辉同志坚决把政治忠诚铸进灵魂,始终把人民冷暖挂在心头,切实把职责使命扛在肩上,真正把职业操守植入血脉,是新时代政法干警忠诚敬业、倾心为民的先锋模范,是广大基层党员于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生动缩影。

韩旭辉同志在 20 多年的法院工作中,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忘我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其专业素养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探索形成了他特有的“旭辉工作法”,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法院干警的推崇。曾荣立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十佳法官”、长治市郊区劳动模范等。2023年4月26日,中共潞州区委追授韩旭辉同志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12月,韩旭辉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韩旭辉同志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选篇3

他,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

韩旭辉在人民法庭工作17年,他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当地实际,摸索形成了独特的“旭辉工作法”: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理家务事再释情与法、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担任马厂法庭庭长期间,他在辖区设置15个巡回审判点,20余名联络员,他和法庭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在马厂镇小广场、村委会大院公开审理了7旬老人赡养纠纷案、“四子夺母案”等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17年间,韩旭辉审理了2000多件民事纠纷,曾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法官”“劳动模范”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23年3月9日,已经在办案路上整整奔波了四天的韩旭辉,因劳累过度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去世,时年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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