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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事迹的经历,对事迹很是熟悉吧,事迹不是单纯为其单位和个人评功摆好,而是为了鲜明地体现和积极宣扬一种特定时代所需要的精神。那么相关的事迹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先进事迹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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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我带头,推广法律。我认为应该向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多听听到的法律的讲座,多收看、多收集法律资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组成假日小队在双休日进行法律宣传,或在布告栏上张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议书。让所有对法律见识浅薄的人了解法律,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二、不做违法事,不学恶风习。我们应该在学校里学习好扎实的基础,并在课外掌握一技之长。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一个人做还是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贯有的有益于光的群众,一贯有益于青年,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艰难的。因此,我们从小就应该做好事,使记忆里的坏事没有藏身之处。常年坚持,就不会学习到恶风气,不会作出触犯法律的种种恶行为。
三、不仅自己不违法,更要劝慰他人不触犯法律。在自己的身边的人,都有可能在一个人生的转折点,在以霎时间作出无知的行为。我们看到坏人坏事,应勇敢地站出来劝阻他们,也更应该站出来与邪—恶作斗争,决不能明哲保身,听之任之或避开了事,更不能姑息养奸。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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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保障我们寺观教堂的集体财产、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有力武器。为了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为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佛教界向全市宗教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做一个明白的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宪法是培育宪法意识的前提,是我们共创和谐场所的基础。我们要养成自觉学习宪法的良好习惯,坚持在生活、工作的实践中学习,将所学的宪法知识广泛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位信众,努力争当学习宪法的先锋。
二、知法,做守信明理的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充实宪法知识是提升我们法律素质的基础,是构建法治场所的基石。我们要尊祟宪法、信仰宪法,养成随时随地积累法律知识的良好习惯,在宗教界营造知法、懂法的和谐氛围,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传播到宗教活动场所的各个角落,努力争当明辨是非的楷模。
三、守法,做依法行事的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是当代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基本素质要求。我们要养成依法行事的良好习惯,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的、自觉的履行宪法负于的义务、原则、准则。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遵守教义教规、弘扬正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争当遵纪守法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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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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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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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胡锦涛爷爷提出“八荣八耻”以后,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却不这样想。
一天我正在看“扬子晚报”,突然一则“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白马公园”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可以猎杀的。”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却碰到了红灯,眼看快要迟到了,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小朋友,别等了,现在走还来得及”,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也许不会迟到,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才快步的穿过马路,向学校跑去。
想想那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比她们懂得多,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从今天开始,不管以前怎样,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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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法制,知荣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制权威,为创建和谐校园、书香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作贡献。
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远离。学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防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当好禁毒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从我做起,抵制。
三、学法守法,远离犯罪。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始终沿着法制的道路前进。
四、争做学习宣传的模范。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报刊、书籍、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法律的榜样。
五、从我做起。生活校园里,是我们要遵守的规章制度,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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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 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