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16篇

| 福萍

刘国华(1971—2008),男,1971年11月11日出生,广东平远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平远县公安局中行派出所副所长。

2008年4月22日中午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为制止歹徒持刀行凶而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2

冯尚益(1968—2004),男,1968年7月17日出生,广东广州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永平街派出所民警。

2004年6月23日凌晨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为掩护战友遭不法分子袭击受伤,经救治无效于6月26日不幸殉职。

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3

付少云(1976—2010),男,1976年12月17日出生,湖南永顺人,土家族,中共党员,生前系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京珠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

2010年9月26日在处置交通事故时为保护现场群众生命安全被失控车辆撞伤,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4

刘永超(1972—2014),男,1972年7月2日出生,广东台山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台山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教导员。

2014年12月5日抓捕一名贩毒疑犯时遭遇暴力抗法身中多刀受伤,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5

袁伟群(1976—2011),男,1976年12月2日出生,广东揭阳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揭阳市公安局试验区分局凤美派出所民警。

2011年8月26日下午为营救一名投河女子,跳入江中时遭遇意外受伤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6

陈光辉(1973—2012),男,1973年4月26日出生,广东博罗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博罗县公安局响水派出所二级警员。

2012年12月16日下午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因对方引爆自制爆炸品而致重伤,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7

吴桂忠(1968—2006),男,1968年9月15日出生,广东清远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广州市公安局毒品犯罪侦查支队侦查二大队民警。

2006年2月22日抓捕贩毒疑犯时中枪受伤,经救治无效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8

王继贤(1981—2006),男,1981年2月20日出生,广东潮安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四会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民警。

2006年8月4日上午在抗洪抢救过程中,为解救受困群众被倾泻的山泥掩埋而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9

陈世豪(1971—2007),男,1971年9月29日出生,广东番禺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便衣侦查大队民警。

2007年7月5日晚参与抓捕一名抢夺案犯时,搏斗过程中遭遇意外受伤,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10

陈远浩(1975—2009),男,1975年9月1日出生,广东吴川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吴川市公安局博铺派出所民警。

2009年2月6日抓捕贩毒疑犯时被对方驾车撞击碾压受伤,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11

吴涌(1968一2020)

辽宁省沈阳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生前任硚口区分局汉正街利济派出所一级警长。

在抗击新冠疫情战斗中,吴涌同志连续60个昼夜奋战在抗疫一线,2020年3月22日,该同志因高负荷连续奋战,牺牲在工作岗位。吴涌同志牺牲后,被追授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4月2日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同年12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12

杨江东:(1963.12.26-2002.11.1)男,汉族,中共党员,三级警督,1963年12月26日出生。青少年时期在大庆市解放村南站小学、铁人中学读书。1980年11月参军,服役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合江支队。1983年12月复员,被分配到大庆市红岗区公安分局交警中队以工代干,1987年8月转警,先后担任外勤民警、车宣民警、综合办主任、一中队队长等职务。2002年11月1日7时30分,在执勤中,因突发性脑干出血牺牲在岗位上,时年39岁。

2003年12月,杨江东同志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9年9月,被省公安厅评选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黑龙江省公安保卫战线最具影响力英雄模范人物。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13

许洪臣:(1975.10.3-2006.2.28)男,汉族,中共党员,二级警司,1975年10月3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青少年时期在本县腰新乡巴彦小学、腰新乡中学读书。1993年9月考入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农电科电气技术专业学习(中专),1997年7月毕业。1998年5月被分配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曾分别在刑警大队、铁东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工作。

2006年2月28日,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刺中肝脏,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时年31岁。2006年9月18日,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2007年1月27日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14

苏延军:(1973.10.18-2012.10.3)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三级警督,1973年10月18日出生。1996年8月1日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林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探长、红旗派出所所长、林甸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延军同志从警16年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10年被医院确诊为肺腺癌,在接受化疗期间,他仍坚守工作岗位,与民警并肩奋战,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2012年10月3日,苏延军同志因病情恶化,不幸逝世,年仅39岁。苏延军同志牺牲后,2014年5月13日公安部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15

刘锦龙:(1976.6.22—2015.1.16)男,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三级警督,1976年6月22日出生。199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兰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肇源县公安局油田保卫大队民警。

2015年1月16日晚22时,刘锦龙同志带领工作人员在古龙镇一带查缉涉油车辆时,发现一台疑似盗运石油的油罐车,拦截盘查中,该车强行超过拦截车辆并将拦截车的侧翼刮坏,继续逃窜,刘锦龙同志在继续追赶的过程中被从后面追上的一台护送油罐车的三菱吉普撞击,当场牺牲。刘锦龙同志牺牲后,2016年1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2016年3月17日公安部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事迹简介篇16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每一个时代,总有一些人以大义情怀视死如归;

每一个清明,总让人想起那些平凡而伟大的名字。

作为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公安英烈的英名已化作星辰,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

甘肃警察博物馆展陈的英烈遗物和藏品默默地讲述着他们作为英雄的壮烈与不朽。

1998年11月12日凌晨5时许,陇南地区西和县汉源镇发生一起三死一伤的重大爆炸杀人案。在摸排缉拿犯罪嫌疑人的战斗中,西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张鸿瑜为掩护同志和群众,面对犯罪分子点燃的炸药包,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与罪犯殊死搏斗,不幸壮烈牺牲。张鸿瑜同志牺牲后,被追认为中共党员,追记个人一等功。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省人民政府追认张鸿瑜为革命烈士。

张鸿瑜是一位从警只有2年的社区民警,走街串巷跑遍了辖区的每个角落,调解邻里纠纷、为群众做好事,连其他社区的居民都认识了这个勤快的小伙子。他的牺牲震惊了四方,群众纷纷赶来以最淳朴的方式祭奠这位年轻警官;为他的遗容精心修补化妆的少女,泣不成声地拒绝了公安局支付的报酬;73岁的农民石楚珍送来了亲笔写下的悼词,表达着人民群众道不尽的敬意。

不觉间,又是清明。绵绵追思,深深敬意。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更加怀念忠诚报国、热忱为民、昂扬奋发、一往无前的公安英烈。他们是火种的传递者、精神的领路人。他们逆行而上、向死而生的伟岸身影,犹如夜空中璀璨的星河,永驻人民心田,为新征程凝聚奋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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