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校园申报主要事迹材料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用到过事迹材料吧,事迹材料可以起到引导良好风气、推动工作、激励后进的作用。那么事迹材料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明校园申报主要事迹材料,欢迎阅读与收藏。
文明校园申报主要事迹材料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乡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表彰名额,并在100户“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获评往届“最美家庭”的,本次原则上只能申报“文明家庭”,不再作为“最美家庭”候选)。
1.十星标准: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崇尚科学星、尊学重教星。
2.评选细则:见附件2。
3.名额分配:村25户、村25户、村25户、村25户。共计100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人员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乡文明办,“最美家庭”评选由乡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4日—3月30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广为宣传评选活动公告,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30日—6月1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村、乡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村、乡直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显眼)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宁文明〔XX15〕3号)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乡直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乡党委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1.组织推荐:各各村、乡直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群众可前往各村委会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交各村委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评议投票,在100户“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10户“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晒家风、亮家训活动。乡妇联在各村和乡直单位中各选取一个示范“妇女之家”,举办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
3.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进校园、进村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乡宣传: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
2.乡文明办: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乡妇联: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村、乡直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传乡文明办。
文明校园申报主要事迹材料2
一、评选时间:XXXX年4月—XXXX年7月
二、评选范围:全体在校学生
三、“校园之星”的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团结互助,诚实守信;
2、热爱学习,成绩优良;
3、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集体或同学服务;
5、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宿舍创建、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类别与标准
根据学生在不同方面的成绩和表现,“之星”分为“全能之星”、“学习之星”、“创新(业)之星”、“翰墨之星”、“才艺之星”、 “体育之星”、 “服务之星”、“文明之星”、 “社团之星”、 “公益之星”、“自强之星” 、“技能之星”、“友爱之星”、“诚信之星”等十三个类别。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
1.全能之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获校级及以上的表彰,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同时具备其它两个以上(含两个)“校园之星”的条件。
2.学习之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曾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积极推动班级学风建设,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技能之星:思想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创新(业)之星: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实践动手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创新(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体育之星: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6.才艺之星:热爱才艺表演,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并能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能独自构思并创作才艺作品者优先考虑;或对书法、绘画等具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本功,积极参学校组织的各类书画比赛活动,荣获校级以上荣誉者优先考虑。
7.社团之星: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和学校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8.服务之星:担任院系或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责任心,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计较个人得失,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9.公益之星: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
10.自强之星: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
五、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共评选XX名,其中“校园之星”10名(项)、“校园之星”提名奖10名(项)。具体可根据上报候选人情况适当调整
(二)优秀组织
设优秀组织奖1名。
评选标准如下:
1、宣传广度(XX分):注重内外宣传,效果理想,达到学生了解“校园之星”评选相关工作;参评候选人十分了解评选的相关条件、进程;“校园之星”评选工作得到媒体关注。
2、选手表现(60分):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通过初评进入网络投票情况、再进入复评情况、获得“校园之星”和“校园之星”提名奖情况。
3、材料情况(XX分):校级,校级比赛的材料报送情况,上交的时间以及候选人和相关材料的上报情况等。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及推荐阶段:XXXX年4月——XXXX年5月
1、自活动启动之日起,根据疫情情况组委会将以网络(返校后还将通过条幅、海报、宣传单、校园广播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本次“校园之星”评比活动,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2、报名采取本人,系部推荐的方式。参评学生只能参加某一类“校园之星”评选。本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需要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000字)及生活照一张(JPG格式)。
(2)先进事迹的证明资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活动证明、照片、影像资料、证书复印件。
3、各学院推荐“全能之星”1人,其他9类“校园之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荐5类,每类1人,共计6人。推荐人选请于5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校团委
(二)评选阶段:XXXX年5月23日——6月XX日
所有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将经过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网络评审,学院终审三个环节。
1、初步审阶段:XXXX年5月23日——XXXX年5月29日
根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评审委员会参照各类“校园之星”的评比条件,结合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个人先进事迹、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分,确定进入网络评审的候选人。
2、网络评审阶段:XXXX年5月30日——XXXX年6月6日
将在团委微信设立“校园之星”投票专栏,发动全校师生对通过书面评审的参评学生进行网上投票,并及时更新活动信息。同时,评委会将加大对投票真实性的监督,一旦发现刷票、买票等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投票情况,结合学生特点确定人选进入学校终审阶段,进入到学校终审阶段的参评学生名单将在校内和网上公示。
3、学校终审阶段:XXXX年6月6日-6月XX日
(1)视频展播:进入学校终审阶段的参评学生需要提供3-5分钟视频,应涵盖个人事迹,突出个人在该类“校园之星”中的优势,形式新颖,风格独特,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
(2)推荐人介绍:参评学生需要有一位推荐人对其典型事迹进行客观公正的表述和点评。推荐人可以是熟悉参评学生的老师或同学,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每一位参评学生的推荐时间不超过3分钟。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评学生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事迹视频,以及推荐人介绍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表彰宣传阶段:XXXX年7月
制作拍摄“校园之星”视频,利用校内外网络媒体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及其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同时将“校园之星”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进行相关宣传,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