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1】
崔好林,潍坊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青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市劳动模范,高柳镇商会会长,高柳镇前后寨村党支部书记,潍坊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好林所在的前后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提升自身素质起好头
自成为法治带头人以来,崔好林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努力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自已,增强自身能力水平,并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尽到一名法治带头人的职责。
服务地方发展铺好路
崔好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挥商会资源优势,推动镇商会企业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发展,在企业和专业法律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解决劳务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等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方法,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生产环境。
强化普法力量带好队
在任村书记期间,带领全村党员、退休教师、社会乡贤和志愿者组成前后寨村法治宣传服务队。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崔好林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家庭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用专业解答为老百姓排疑解惑,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2】
源于对律师行业的热爱,她主动放弃了司法局的“铁饭碗”,创办律师事务所。现任山东千诚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马全平,从业25年零投诉,除了过硬的业务水平,更加体现出她对职业的坚守与认真。她心系弱势群体,不怕麻烦,只为维护合法人的正当权益。
1990年大学毕业后,马全平进入司法系统工作。捧着“铁饭碗”,但源于对律师行业的热爱,她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司法考试,成功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书。随后,不顾家人反对,马全平1998年主动辞职,离开司法局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始了25年的律师职业生涯。
“创业初期,由于自己经验不足,基本上没有接收过什么案子。”马全平回忆说,随着经验的积累,接手的案子越来越多,案情也越来越复杂。面对复杂的案件,她始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依法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她的职业准则,从事律师工作25年来零投诉,是对她成绩的最好体现。
“小时候,母亲经常给乞讨者送吃的、衣服,那幅画面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全平告诉记者,正是母亲的乐于助人,深深影响了自己。面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对弱者的同情和保护自然流露,倾心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他们,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004年,马全平参与“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时,发现许多妇女群众法律知识淡薄,文化水平不高,当遭受家庭暴力,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与他们的接触,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尤其是一名女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引导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十分重要,也是我以后工作的目标。”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3】
储晓松,男,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储晓松是六安市场监管战线上的一名年轻的老兵,今年不到40岁的他已在监管执法稽查一线工作了满满20年。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与“查案办案、学法用法”朝夕相处,20年来始终秉持着“执法为民、业精于勤”的信念追求,谱写着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
“钻”的精神 厚积薄发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他就被分配到业务水平要求较高的执法稽查岗位工作。第一次跟随同事参加一线检查时,因为业务不熟而遭遇的窘况,让他备受打击。从那一天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干一行不钻一行,就不可能做精、做好、做强”。尽快从“小跟班”变身为“业务骨干”成为了他当时最大的梦想。
从此,他卯足马力,白天跟随前辈去现场检查执法,他跑的最多;晚上在单位宿舍里自学法条,他不敢懈怠;还有一叠叠卷宗材料,他一遍遍研读;他还经常与大家一起探讨问题,开展案例研究,为拓展执法领域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随后的执法工作生涯中,他主办了230余宗行政执法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多次走上了执法稽查授课讲台,逐步成为安徽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国家质检总局执法打假师资成员、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骨干人才库成员,并先后获得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安徽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法”字当先 严明果敢
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面对的是各类市场经营者,关乎的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于违法经营者,他“法”字当先,秉公执法,每遇大案要案,总是第一时间带队赶到办案地点,通过连续蹲点、摸排等方式,深入掌握案情、固定证据;遇到执法阻力,他也总是能够冷静面对、稳妥处置。
就如去年,在查处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冲锋衣(棉服)案件时,违法经营者故意煽动现场工人堵通道、拉电闸,阻止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采取强制措施。面对这种复杂情形,他迅速反应,一方面联系当地基层政府帮助协调,同时将涉案物品予以就地查封,快速送检,确保第一时间取得检验结果。随后带头坚守现场连续两个昼夜,确保涉案物品得以全部完好保存,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对某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在调取其违法生产加工不合格沥青混凝土关键电子证据时,该经营者情绪激动,强行抢夺他手中的存储设备,导致其手部受伤,面对这样的危险,他也依然没有畏难退缩,最终通过耐心沟通,让企业心甘情愿把储存证据的设备交技术机构提取数据。
20年的执法经历中,他践行着“查办案件要敢于较真、用证据说话”的理念,成功查处了一系列产品质量、计量、强制性认证、商标侵权等保安全、促民生的行政违法案件,所办理的建材类质量案件也多次被省质监局评为“典型案件”。
晓以“情”“理” 追求长效
市场监管执法从来不是目的,是手段、是督促,帮助经营者步入正轨,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也是监管执法中的应有之“理”。储晓松深知这个道理,每一次办案完结之后,他不惧执法对象的一些不解和怨恨,总是不忘与当事人主动进行深入交流,耐心帮助他们分析出现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原因,并对《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解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企业理清思路、走上正路。“不能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真正让经营者树立起守法经营的理念,才能从源头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安心、用的放心。”这些话语都常常在同事们的耳畔回响。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储晓松是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战线上的有心人,从踏上这个岗位的那一天起,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张力满满的弓,担当、毅力和不懈追求,推动着他奔向“为民执法”的初心目标,也促使着他在平凡的岗位上熠熠发光。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4】
除了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李时洪还有一个身份——市医调委主任,市医调委是独立于卫生系统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作为无行政级别、无任何报酬的市医调委主任,6年来,李时洪坚持以一个普通人民调解志愿者的身份活跃在每一起医患纠纷的调解现场,用一颗真诚的心给患方解开心理的疙瘩,平和心气,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和手段、公平正义的调解程序为医患双方搭建沟通调解的平台。在无数次的调解中,李时洪摸出一套有效的医患纠纷调解模式,并提出“人燥我静、人怒我温、人急我平、人悲我慰”的“十六字”调解方针,把案件调解的'成功率、时效率和满意率作为工作目标和追求,亲自起草16项管理制度和22种应用格式文书,建立“摸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理赔”三步调解程序。
通常一次调解就要说好几个小时,如果遇到晚上调解,经常要说一个通宵,第一天没调解好的纠纷,第二天、第三天……要接着调解,遇到难度大的纠纷,还得调解好几个月,即使这样,李时洪都能本着耐心、细致、依法、公平的原则对每一起医患纠纷进行认真调解。“虽然处理纠纷的过程有些漫长,需要接待几次、十几次、甚至数十次,打上无数个电话,时间甚至跨年度,但在处理完后,总会有一种‘雨后天空见彩虹’的感觉。每成功调解完一次矛盾纠纷,就像消防员成功扑灭了一场危机四伏的大火,觉得自己再苦再累也值得。”这是李时洪对自己工作的感受。担任市医调委主任6年来,李时洪成功调解医疗纠纷532起,接受市有关部门指派成功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纠纷16起,经他调处的纠纷,没有一起当事人反悔或起诉、信访闹访,他经手调解的医患纠纷,最终结果无论是医院的有责赔偿,还是医院无责的“零赔偿”,都能使医患双方满意并理性接受调解结果,他用实际行动为我市打造了一张医患纠纷调解新模式的亮丽名片。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5】
陈宏勋,男,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宋疃中心学校副校长。“五五”普法期间,任中心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任副组长期间,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五五”普法工作以_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依法治教,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中心学校形成了党总支领导,教代会监督,学校实施,师生、家长、群众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制定宣传规划,明确工作思路
自觉学习有关“五五”普法工作文件,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修订了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带领19所小学宣传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对普法工作一开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校干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学校”。每年年初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来之际,他就带领有宋疃小学等19所小学法制宣传人员,利用网络、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中心学校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治校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守则的贯彻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校与民生工程想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普法之中,使学生让“五五”普法真正植根到广大师生的思想观念中,使学生做到既文明又懂法。
二、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作为学校分管德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他坚持做好以下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中心组《中心学校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坚持做好教师的法制教育。将教师学法用法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有关《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根据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使学生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学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了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五是把法治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在课堂教育评估表上加了一条法治思想品德教育的渗透,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了教师法治教育的责任感,提高了法治教育宣传的力度。
三、创新工作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工作中,陈宏勋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用“爱”作铺垫,用“法”筑基石,以和谐校园建设为契机,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精神,倾心营造一个和谐的法制校园,为此他积极探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学校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小学生学法懂法演讲比赛,散发明白纸做好广告宣传、语文口语交际模拟法庭、参观考察、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制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宋疃中心学校网站、墙刊、板报、橱窗、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法制课,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安全防范、自救自护常识、伤害事故预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辅导讲座,宣传交通法规、消防法规和违法犯罪案例。组织学生结合法律知识,开展测试竞赛活动。学校每年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展览,并组织学生开展禁烟、环保、健康教育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社区教育”、 “家校共建”、“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以告家长书和家长会的途径向家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工作运行机制。
四、爱心彰显师德,细节突显普法
近年来中心学校生源减少,教师的工作热情随之减缺,少部分老师工作有懈怠情绪。学生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普遍较差,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经常发生,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知道简单的靠说教已显得苍白无力,唯有深入老师、学生群体中去,倾听他们的诉求。师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是教育的灵魂,作为副校长他唯有爱满天下才能换来桃李芬芳,唯有用爱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给予学生爱,让学生感受到爱、体会到被爱之乐,学生才会学着去爱别人。为此,他不懈地实践着:任何时候他都把学生的成长需要放在第一位,把老师、学生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公平善待每个老师、学生,务求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影响身边的每一位老师、学生。在学校管理中,他是严师,教师的业务指导、教师自己发展和学生的学习要求甚严;在生活中,他是师生的勤务员,对老师倍加关心,对学生关爱有加;在交流中,他是师生、家长的朋友,与老师沟通畅所欲言,与学生有着亲密无间的心灵沟通。作为一名副校长,他深知“育人”比“教书”更为重要,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带领19名学校教导主任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德育工作调研,研究德育法治工作方法,对如何培养学生以一颗质朴的爱心去对待自己的学习、生活及他人,是他在学生心灵建构方面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要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老师必须先把爱心献给每一个学生,发挥身教胜于言教的作用。为此,在他的建议下,19所学校中设立了“党员带着依法治校示范岗”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他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把后进的老师激励培训成骨干教师,记不清多少次把“问题学生”转化为“优秀学生”。看到学校老师们积极向上、同学们阳光可爱,看到宋疃中心学校师生犯法犯罪率为0,他内心充满自豪感。
自古就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为师准则,陈宏勋同志正继续用全面发展的师魂塑造人,用无私奉献的师德陶冶人,用高风亮节的师表鼓舞人,用普法的师能武装人。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6】
42岁的冯建峰,是济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从警23年来,冯建峰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受到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法制支队的主要工作是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制定贴近实战、彰显实效的执法制度……”初见冯建峰,一头长发的她说话轻声细语,配上整洁的警服,让人一下子就能感受到她恬静中迸发的英气。
认真、严谨,是同事们对冯建峰最多的评价。无论在案件办理还是在执法监督、文件审核、法制培训、执法调研等方面,都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履责,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服务与指导作用。
“在制定执法制度时,一定要做到务实管用,能解决基层执法难题。”冯建峰告诉记者,为了使执法制度更具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她的足迹踏遍了全市公安机关200多个派出所、交警中队、刑侦中队等基层单位。
靠着这份毅力,冯建峰先后制定出三年提升工程规划和实施意见,每年一个主题、每年一条主线,推进全市工作均衡、高效开展。探索推出“三进”、“五不审”、轻伤害案件办理“四要规定”、“问题导向工作机制”等20余项具有济宁特色的执法品牌,被公安部、省厅肯定推广。
2016年,完成全市公安机关多个层次、多项专题的法制培训工作任务70余次,培训人员1200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冯建峰先后多次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民警维权工作、执法危机处置,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提供保障服务、辅助领导决策。
冯建峰根据日常考评、内部监督和案件审核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先后研究起草了近60项工作制度、文件,为纠正执法偏差、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撑。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7】
李文诰,临朐县城关街道朱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封村“法治带头人”。2011年5月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以来,他始终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朱封村党组织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干事创业好班子、潍坊市乡村治理过硬党支部、潍坊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一、成立专班搞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在李文诰的带领下,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立足本村实际,从各方面切实加强朱封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规范村务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管理规范,有力地维护了朱封村的安全稳定。全村形成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制教育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普法建阵地,打造朱封特色法治品牌。
村两委在原有文化广场和公园的基础上,投资20余万元,倾力打造富有朱封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在广场入口设置法治文化广场主要标志,在广场及四周设置有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栏,将现有的文化长廊升级改造为法治文化长廊。广场以宪法为主题,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展示宪法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学习宪法相关知识。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意在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功能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将公平、正义、权力、和谐等法治理念传播给群众,使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娱乐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从而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理念。
三、创新“三步工作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群众中的重要作用,朱封村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村庄的长治久安。村民之间有了纠纷,首先由村调解委员会出面进行调解。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大多是些老党员、老干部,他们德高望重,善于做群众工作,所以,一般纠纷都能在第一步解决。第二步,由法律顾问出面调解。第一步解决不了的纠纷,由村法律顾问出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调解,一般都能达成调解协议。对一些很棘手的纠纷,走第三步,启动法律程序,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为倡树文明正气,李文诰提出把孝德文化、家庭美德进行信息量化并纳入村民档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创选的依据;以“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为重点,开展“最美家庭”创评活动,与朱封小学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助推美丽庭院的开展,创新开展“住正房、晾被窝、晒孝心”及“好媳妇、好婆婆”等评比活动,努力营造“爱老为德,敬老为荣,尊老为善,助老为乐”的淳厚民风。全村夫妻和谐,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蔚然成风,形成了“户户争创星级户,人人争登四德榜”的良好氛围。全村呈现出村民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井然,人心向善向美,各业欣欣向荣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