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作协议简单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关系,就甲乙双方共同合股立项开发工业厂房等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立项开发厂房具体情况:
该合股项目位于仙槎桥地段(衡邵高速出口)
项目需用地面积:50亩左右
项目用地性质:厂房用地建设等
二、合作方式:
1、由于合理避税,现由湖南梨园实业有限公司法人王顺民为代表进行立项报批项目,立项产生的各种税费、债务由合作股东负责。现股东决定由甲方王顺民牵头办理项目筹建前期的各个事项工作。
2、在合作期限内各方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合作期间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甲方派一员负责出纳,乙方派一员财会负责监管,各项经费经牵头人签字方可报帐。
三、合股期限:
暂签年,本协议始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双方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股项目
协议。
四、股份分配及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现决定计划立项前筹集资金伍拾万元整,即甲方占总股份的%,出资元;乙方占总股份的%,出资元。
五、投资及利润分配:
1、双方按出资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共同承担投资经营的亏损。
2、合股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资金,且立项后需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各股东应按照比例的多少按期到位,未到位者视为弃权,股权转让先优先内部再向外。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由违约方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协议副本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股股东:
股东秉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为明确股东的权益和义务关系,就股东共同合股立项开发工业厂房等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股东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立项开发厂房具体情况:
该合股项目位于仙槎桥地段(衡邵高速出口)
项目需用地面积:50亩左右
项目用地性质:厂房用地建设加油站等
二、合作方式:
1、为了方便办理立项手续,股东决定由表与乙方签订立项报批建设合同,立项产生的各种税费、债务由合作股东负责。
2、在合作期限内各方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合作期间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股东决定派负责出纳工作。
三、合股期限:
暂签年日至月日。期满后,股东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股项目协议。
四、股份分配及出资方式:
股东占项目总股份的%,出资元;股东占项目总股份的%,出资元;股东占项目总股份的%,出资元;股东占项目总股份的%,出资元。
五、投资及利润分配:
1、股东按出资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共同承担投资经营的亏损。
2、合股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资金,且立项后需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各股东应按照比例的多少按期到位,未到位者视为弃权,股权转让先优先内部再向外。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由违约方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合股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各股东执一份,。协议副本份,股东代表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股东签订变更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
各股东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多人合作协议简单范本篇2
甲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乙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丙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欲在__处合作开发一处沙场,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及前期投入
1、经营项目:为合伙人共同投资新建沙场一处。
2、前期投入:购买采沙相关生产设备及沙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投资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各合伙人的投资款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所有合伙人推举一人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2、本合伙人投资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为¥300000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工资分配和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一切费用后所得收入为合伙创收盈
余,年底由合伙人共同协商统一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初期和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
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退伙:
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应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
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其他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合伙人有优先使用成品沙的权利,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丙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多人合作协议简单范本篇3
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经营项目为合伙人共同投资建世家万和装饰公司以及购买其他相关办公设备并一起经营此装饰公司(详见附件第一、第二条)。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月日起,至年
第四条:投资额、方式、期限
1、四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详见附件第二条,合作方式详见附件第三、第四条。
2、四各合伙人的投资款于年由所有合伙人推举一人保管(详见附件第五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人投资共计人民币,小写为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详见附件第六条)。
第五条:盈余、工资分配和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详见附件第八条。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资、工资后得收入为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第六条。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初期和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为据,按比例承担,其他责任详见附件第七条。
第六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入伙: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退伙: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退伙时只能领取所持股份80%利润,入股本金全额退还;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详情见附件四);3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投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律被撤销;
1即行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公正;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多人合作协议简单范本篇4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第一条:合伙名称:
第二条:主要经营地点: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
第五条:出资金额、期限、方式
(一)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
(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款项应于年月日,交到本合伙在银行开立的共同账户中,账号:,此为各合伙人---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若在合伙事务投入过程中需要继续追加出资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
(三)本合伙大约需出资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财产仍为个人财产,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经营管理合伙事务,购进常用货物,维护管理合伙的财产物品;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依据,对本合伙产生的利润及盈余依此比例进行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务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同时依本合伙的出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有同等权力,承担同等职责。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潜力的;
(3)个人丧失清偿潜力,被人民强制执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事务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异议的,能够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估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状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伙债务,也能够选取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状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取,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能够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指定;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第七条第二款办法办理,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职责,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职责,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职责;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的充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解决。
第十五条:其它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资料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资料为准。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生效。
合伙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多人合作协议简单范本篇5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字,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字、手印有效。
八、备注: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日期:
多人合作协议简单范本篇6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作内容
1、医疗集团内医疗资源共享。大型设备共享,集团内拥有的直线加速器、CT等大型医疗设备和特殊检查项目,各医院可共享;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的情况下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建立各种临床检验、功能检查及特殊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通用制度,共同建立网络数据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院内制剂在集团内可流通使用。医院后勤服务可统一管理,以降低成本。
2、医疗集团内医疗技术人员根据医疗需要合理流动,在集团广泛开展多点执业。核心医院要根据成员医院需求确定技术人员支援基层医院,按照定医院、定人员、定期限、定目标“四定”原则落实好对口支援工作。核心医院技术人员到基层帮扶时应给予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称,并按国家有关要求予以相应的补贴。
3、医疗集团内各级医疗机构间会诊程序可参照院内会诊程序管理,各医院要充分利用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教育服务。
4、集团要认真落实双向转诊制度,严格按照医院级别和执业范围收治病人。核心医院和其他三级医院成员要将术后恢复期患者、康复患者和慢性病患者如普通高血压、糖尿病、陈旧性心梗、脑梗塞稳定期、癌症术后等患者转到二级医院治疗,逐步提升转诊率。集团要逐步完善下转病种类别、指征、分级诊疗指南和标准,集团信息化为平台,争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5、医疗集团核心单位要利用科研优势积极联合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临床科研工作;优先安排成员单位管理干部来挂职交流学习和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给与适当的费用减免;积极举办各类学术交流会议,提高成员单位的整体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
二、共同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理事会章程,执行医疗技术操规范。
2、制定工作计划,签订协作协议。
3、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控制指标达标。
4、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患矛盾,医疗纠纷次数逐年减少。
5、实施分集医疗,构建服务体系。
6、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升群众满意度,满意度测评逐年提升。
三、核心成员单位职责
1、充分发挥核心成员作用,对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全力技术。支持和对口帮扶,使各成员单位充分享受到加入医院医疗集团的各种实惠。
2、指导成员单位重点学科建设,指定科室及专家对成员单位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成员单位_______年内发展一个重点学科;开展多点执业及双向转诊。
3、利用科研优势积极联合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临床科研工作。
4、利用仪器设备优势为成员单位提供优质检查、优先服务。
5、对成员单位转送至核心医院的急危重症患者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6、优先为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提供技能和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_______名
7、优先接收成员单位管理干部来院挂职交流学习,每年不少于_______名。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期满后,合作双方可协商续签。
五、违约责任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多人合作协议简单范本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投资建设苗木基地,共同成立和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苗木基地(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39;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6.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7、乙方在执行事务中,所产生的费用________(含________元)元以下的,可自行根据业务情况支配,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下的须书面报甲方同意方可执行,________元以上的须经全体股东审批同意。
8、乙方受全体出资人委托,负责户县蒋村镇韩村苗木基地日常事务管理与经营,设定长远规划、实施,经全体出资人协商同意,以每月________元给予乙方薪酬和每月享有________天休假,但乙方必须保证每周一至周五到岗(苗木基地)。
9.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以下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责任,自然灾害、市场因素及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人合作协议简单范本篇8
甲方(股东):身份证号:
乙方(股东):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__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关的事项。
第八章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不通知而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