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家长签字协议书模板

| 福萍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法纪、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家长也应经常与学校和老师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路的。

8、私自携带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9、节假日私自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家长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学校,配合学校、老师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如子女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

家长签名:

20__年月日

学生签名:

20__年月日

校长(班主任)签名:20__年月日

学生安全家长签字协议书【篇2】

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 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通校学生上学、住宿学生回校,必须有家长送到学校,把学生交给教师;如学生没有家长护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按教师的指导开展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

3、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需要,必须由教师统一采购;如学生擅自外出,没经老师允许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公共设施达到安全标准;如有学生主观故意破坏,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不向教师请假,擅自走出学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6、通校生放学、住宿生回家,必须有家长来接,经教师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7、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要看护好学生,不让自己孩子和社会上不良青年接触,以防学坏。如有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关。学生出现事故,如有保险,请家长及时通知学校给予办理。

8、以上协议,望学生家长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协议人: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学生安全家长签字协议书【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家长签字协议书【篇4】

为了减少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到学校、家庭安全教育双管齐下,确保您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安全教育与管理协议: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游戏、用电、防火、防溺水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防范于未然。

2、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发现学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

4、对旷课、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尽量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对夜不归宿、随意乱跑、不假而走的住校生,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安全预案。

7、适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8、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二、家长或其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及时掌握孩子上学前、放学后的行为动态,教育学生不允许在上、放学的路途中玩耍,做不安全的游戏,更不许打架。否则责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攀高、郊游、进入“网吧”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游戏,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里有事,希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责任。

9、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病发症等情况,应及早告知校方(相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负责。

10、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11、要求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尽量接送,四至六年级学生如果家庭离学校较远,也要接送,以保证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现恶劣天气时,家长或监护人要亲自将学生护送到校门口(或到校门口接),保证其孩子上学及放学的人身安全。监护人要对住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不测。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协议由学校班主任和家长签字之日起生效,时间为一学期,一学期后失效。本协议由学校存档。

尊敬的各位家长,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保证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家校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将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单位:仪陇县柳垭镇小学校(盖章) 班主任 (签字):

班级: 学生姓名(签字): 监护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安全家长签字协议书【篇5】

甲方:辅导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要认真做好为学生辅导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乙方子女的作业及课外辅导,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其子女在上课期间的情况, 并且按照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满足不同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

第三条:甲方在学生上课期间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达到学生进步共同努力。

第三条:本甲方没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担下课后看护孩子的责任,望各位乙方谅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对甲方的联系,以保证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违约责任

1、中心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中心承担赔偿责任。

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3、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中心,中心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中心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中心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5、学生在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中心有过错的,按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中心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中心的设施有关,但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

(2)中心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7、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开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中心共同负责,中心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中心不负责任。

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中心或私自离开中心,中心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1、中心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中心、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师承担部分责任。

12、学生在中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中心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合同无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安全家长签字协议书【篇6】

甲方: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系

乙方: 级 专业( )班 姓名: 乙方家长:

为督促乙方在校外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律,顺利完成学业,现就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申请并获得家长同意,甲方同意乙方实行走读。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以方便校外生活、实践等为由违反校纪校规。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旷课和早退,并积极参加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系、班组形象的事情。

2、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间,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及其监护人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校外住宿地点应选择周边治安环境好的住所。

3、乙方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汇报自己近阶段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保证每半月一次,并与班内指定联系人保持信息互通;乙方在校外住宿期间学习如有明显退步,甲方有权取消其校外住宿资格。

4、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必须在系登记在册;如有变动,必须及时向相关老师说明并进行修改。如有通讯工具(手机或小灵通)必须24小时开通。

5、乙方在放学出校门之后,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秩序,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及其监护人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带入学校。

6、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之一和校纪校规,甲方有权决定取消其校外住宿的资格,不得参评当年所有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其它评优,并通告家长。其中相关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负。

7、乙方在外宿期间,乙方家长应予以密切关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教育乙方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责任审核走读生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列入走读生管理,并办理走读生手续。走读生享有住校生的一切待遇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校外住宿申请程序负责,做到规范和从严审批。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要认真审查,逐一登记,动态修改。

3、甲方对乙方要执行学生近况书面报告制度,落实学生干部做好一对一的联系工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密切关注乙方的思想动态,定期检查乙方的学业。

4、甲方要定期召开校外住宿学生座谈会。

此协议一式两份,一经签定,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学生)

家长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家长签字协议书【篇7】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学生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

2、家长应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电及防离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轻易听信往届毕业生、陌生人的话,以防被拐骗出走;不要单独让孩子到附近水库游泳及独自外出、旅游等。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4.家长若确保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长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车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能听信外人的谗言,严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客车,及时检查自行车部件,确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5、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6、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学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7、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要随便购买零食,严防食物中毒。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学生玩火,不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本安全协议由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每学期签定一次。请家长及时配合学校工作,和学校共同把有关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让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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