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准则感悟心得简短
工作准则感悟心得简短篇1
就网站如何治理虚假新闻、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要完善新闻从业人员管理机制,建立全省违纪违规新闻采编人员档案制度,完善网上查验记者证、查询违纪违规记录的功能。凡主观恶意造假、严重违法违纪的,取消其新闻从业资格,坚决清除出新闻队伍,终身不得从事新闻职业;要完善新闻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将“三项学习教育内容”作为新闻采编人员从业必修课,并纳入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范畴;要健全新闻单位采编工作制度。实行严格的稿件签审制度;完善稿件分级审核制、编辑责任制和总编(主编)终审制;要严格执行关于社会自由撰稿人来稿、“新闻线人”报料及互联网信息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未经核实的稿件不得刊发、转载、摘播。新闻单位不得违规组织、参与任何类型“供稿网络”,不得采用“供稿网络”提供的稿件;要严格遵守宣传报道纪律,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造新闻报道,或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扭曲新闻事实,随意渲染炒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编、刊播虚假报道的新闻单位必须向社会公开更正并道歉,对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党纪政纪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新闻单位因疏于管理刊播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责任人责任。
中国记协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这是继该准则1997年修订后进行的再次修订,修订稿强调,坚决反对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这件事情引起了我对于职业道德的反思。
修订稿提出,新闻工作者要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慎重使用隐蔽拍摄、录音,公开采访要出示记者证件,刊发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真实姓名;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细节准确;摘转其他媒体报道要有把关意识,不刊发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耸人听闻的事实报道;不夸大、缩小或歪曲新闻事实,不虚构或制造新闻事件,不干预或摆布采访对象;出现报道失实时要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如今市场经济发展迅猛,职业道德面临着败坏的危机。当下商业利益与职业道德似乎站在了翘翘板的两端,我们的取舍必然会导致一方的下落。作为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的市场主体而言,职业道德无疑被置于沉落,而让利润高高至上。
“人不危机天诛地灭”似乎已成为了行规,那面临职业道德的沉沦,我们该如何做呢?
要处理好这个问题首先要对职业道德的内涵准确把握。所谓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
每个从业人员,不论是从事哪种职业,在职业活动中都要遵守道德。如教师要遵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医生要遵守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等等。
职业道德不仅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而且是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化。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职工道德素质,是当前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对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必须培养职工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意识。 其次,必须强化职工享有高尚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职工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忘我工作。在非典期间,职工们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坚持工作,保证运营,为市民提供了方便;文明行业的开展,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也提高了职工的文明层次。二是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职业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五爱”为基本要求,“三德”为主要内容。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道德教育,并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从业人员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使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工作准则感悟心得简短篇2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的严肃性和声誉,对于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保证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应该是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操守和富于敬业精神的新闻工作者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
新闻工作者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广大群众负责的一致性。
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热情宣传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和奉献精神,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呼声和正当要求。
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思想和行为,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来稿,妥善处理群众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开展多种多样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造成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舆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报道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
新闻工作者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
坚定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内容。
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揭人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要求。
维护司法尊严。对于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决之前作定性、定罪和案情的报道;公开审理案件的报道,应符合司法程序。
严格遵守和正确宣传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决维护各民族的团结,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四、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
力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
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
工作要认真负责,避免报道失实。如有失实,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更正。
五、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清正廉洁的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坚决反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树立行业新风。
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不得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兼职以获取报酬;不允许个人擅自组团进行采访报道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要严格分开。新闻单位不得用新闻形式做广告;不得向编采部门下达“创收”任务。记者编辑不得从事广告或其他经营活动。
坚持廉洁自律,提倡勤俭作风,记者不得向被采访地区或单位提出工作以外的个人生活方面的特殊要求。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
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一大优势。新闻界同行之间应建立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关系。提倡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开展正当的业务竞争。
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权,反对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
在同国外新闻界交往中,要维护祖国的尊严,维护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