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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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篇1

“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

莫迪小姐的声音仿佛是经了层层时空的过滤沉淀,从遥远的老街区的冰雪圣诞传来。

从故事的最开始就出现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人物,那个人贯穿了整一本书,却仅在这本近400页的书的末尾才露了一面。

怪人拉德利。

他们是这样称呼他的。

因为怪人拉德利从来不出门,只有其余拉德利家的人匆匆在街区往来,因为拉德利家的人不乐意与人来往,即使“拉德利”这三个字被冠上了莫须有的恶名。

孩子们从小被告知拉德利家的东西不能碰,吃了他们家的胡桃会死人,怪人拉德利生吃松鼠和猫,长相丑恶……

可是他们真的熟悉清楚拉德利吗?他们了解怪人吗?

这便是所谓淳朴的小镇人。

我们总说城里人有多势力,多丑恶,却孰不知他们大多是受过教育的素质人物,总比那些未受教育的乡镇人要来得明白,乡镇人恰是因无知,所以它们身上反映的才是人心的最本质,没有受过丝毫雕琢。

用流言蜚语攻击一个根本不熟悉的人,对根本无罪的黑人是施以极刑。

这是人心,带着罪恶的疤痕,带着残酷的不幸,也带着善良的美丽,但无一例外,却不可能是纯净的。

这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个人物。

他们这纸袋,喝东西,摇摇晃晃的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以为他醉了,他比谁都清楚明白。

别人说他喝的是威士忌,实际上它只是可口可乐,别人说他是个邪恶之人,可他却懂得真正的善与恶,别人在说什么杀知更鸟的罪恶,但他们在不停地抹杀“知更鸟”,而他无能为力,只能做到自己不去伤害“知更鸟”。

怪人就是这样一只知更鸟。

他只是在房子里默默的观望,什么坏事也不做。

他喜欢住在他对面的家庭里的两个孩子,她一个人呆在终日不见光的房子里透过百叶窗的缝隙远远的看着那对兄妹……春,夏,秋,冬。

那是住在怪人心里的孩子,怪人的孩子们。

他房子的角度几乎可以看到整个街区,他在那里坐着,看着。

他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他不会做茶点,开茶会,他也不会参加街区上的活动,他只能远远的看。

他被人们所摒弃,被孩子们所畏惧,但他会补好孩子们破了的裤子,他会偷偷的为孩子披上一条毯子,然后离去。

怪人是孩子们的邻居。

他送给孩子们口香糖,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还有孩子们的生命。

你听,知更鸟在唱歌,冤案,彻底的冤案。

你说,究竟是什么人能在惋惜犹太人的同时那样恶劣的对待黑人?就因为他们皮肤黑一些?

不能杀死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可我为什么看见满地破碎的羽毛和残骸……哦,天哪。拼起来,是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被杀死了,那些整天叨念不能杀知更鸟的成年人,就连孩子也比他们明白。

文中勇敢的南方白人律师为黑人辩护,但是辩护有什么用呢?从那个白人女性喊出来的那一瞬间,那个黑人就死定了,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震惊于那个白人女性的无耻,如果不是写文章我可能会忍不住用一些更恶劣的词——虽然而会使我显得没什么教养,但绝对不会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成为一桩罪,对吗?

我想,有的时候,正义感挺强的总还是小孩,他们不懂法律,但他们有时比成年人更了解道德和伦理。

至少他们不会去杀死哪怕是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篇2

如果让我说读这本书时的感受,我想说我像是和杰姆,斯库特在夏日的梅科姆镇游荡,四周一片黑暗,完全找不到方向。刚开始读时,我倒觉得它像是孩子之间的游戏,一个孩子提出一个稀奇古怪的要求,然后再调皮地问自己的同伴敢不敢这样做,无论是接近怪人拉德利,还是更为重要的为黑人的自主权而奋斗和努力,亦或是让杰姆懂得爱护关心自己的妹妹,让所有的孩子在痛苦和自省中面对成长,接受蜕变。故事中的孩子和他们的家人在故事的结尾也掷地有声的告诉我们答案:我敢!

每一次成长都是黑暗中的一跃

对于成长,比较官方的说法是成长能够让孩子变得更加懂事,能够让孩子的学习成绩得到提高,而我却觉得这些都是成长的表面现象,更为深厚的含义是在成长中发现自己的缺点,正视自己的缺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并且要清醒地知道这个世界有善也有恶,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我们能够去理解和面对这个世界种种的不公。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斯库特。在这本书中我能够看到她成长蜕变的轨迹,从刚开始的桀骜不驯到最后的乖巧听话,从刚开始会误解女佣卡波妮,到最后能理解支持卡波妮,她保留了自己身上孩童应具有的幼稚和天真,又学会了女孩子应有的端庄和稳重。而最具代表性的是中间有一个阶段斯科特以说脏话来赢得别人的关注,但是我觉得斯库特有一个好爸爸,能够洞悉她的一切心理,只有阿蒂克斯自己知道,斯库特说脏话只是为了赢得别人的在意和关注,仅此而已,但可悲的是,随着“要把坏习惯扼杀在摇篮里”这句话在中国得到家长的普遍支持,有多少家长在面对孩子的小恶习时是选择打骂,而不是帮助孩子进行成长。孩子的心往往更加脆弱和敏感,他们理解的世界是单纯而无暇的,在很多时候,无论是大人还是孩童,在绝望和迷茫时,他们都是无知的孩童,生活总是大于我们的理解,它会在不经意间给我一个拥抱亦或是无边无际的痛苦。但对于正在慢慢成长的我来说,成长没那么励志,但它绝对痛苦,因为你要知道它将会把以前那个有着诸多缺点的你揉碎再重新塑造。

我只是不甘于屈服

在本书中,唯一让我感觉很难过的是第二次冤案的发生,我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美国当时的种族斗争之激烈,其实在那场官司之前,阿蒂克斯其实心里很清楚,这场官司打不赢,最后造成汤姆的冤死,我不想借此来抨击美国的种族歧视,因为美国还是有那么多为黑人的权利做斗争的白人,而且如今种族歧视在美国也不再如往日一般严重,美国的黑人也不再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以正确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我只是很想对受到过不公的所有的公民说:“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今天你可能失去的是很小的权力,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更多的时候,我们要想起帕克斯,一位美国的女裁缝,她强烈反抗公车上的种族隔离,因而被警方逮捕,但是她的被捕引起了长达385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最后,联邦最高法院禁止了公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被尊为“民权运动之母”,在她的葬礼上,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而那场声势浩大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的组织者就是杰出的演说家马丁。路德。金,马丁说过《论公民的不服从》是给他启发的一篇文章,如果非要来解释美国的种族歧视,我只想用独立宣言中的一句话来告诉所有对自己不自信,或受到不公平对待却忍气吞声的民众,还有那些自负的土豪:“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使很多黑人参与斗争,即使这场斗争影响再大,但没有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承诺,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他们不可能赢得声明,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结果,所以我想向阿蒂克斯一样为了黑人争取权利的所有美国人民表示致敬。我希望“杀死一只知更鸟”(用法律伤害无辜的人)这样的事件不会再发生。

我希望若干年后,如果有人问我:“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像郝劲松这样回答:“我想要法治赋予我的那个世界。”即使问题在复杂,我们都要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我们要靠为自己权利所做的斗争里赢得尊重。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篇3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篇4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39;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篇5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黑人汤姆善良朴实、乐于助人,却被诬告为强奸犯。律师阿迪克斯不顾外界的舆论压力,积极地为汤姆辩护。就在真相即将大白时,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偏见以及出于本能的不信任,汤姆最终被判处死刑。汤姆对再次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靠自己获得自由,却在此过程中被白人看守击毙,至死也未能看见公正与自由。

小叔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但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老人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虽然这话不完全正确,但也有它的道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思维发展。而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中,父亲阿迪克斯完全称得上是“好爸爸”的典范。每当孩子们心中有疑问,他都会耐心一一解答,每当他给孩子们近乎完美的答案时,我的敬佩之情都油然而生。也正是因为阿迪克斯的教育,在汤姆被判处有罪时,在其他百余人都欢呼雀跃时,只有阿迪克斯的孩子为黑人汤姆而不平,哭泣。

这部小说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对民主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人人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偏见消灭肉体,也会扼杀灵魂”赶紧将其丢弃,重新找回那个没有偏见、文明和谐的社会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篇6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篇7

寒假期间读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被这个语言平实的故事深深打动。娓娓道来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馨与力量叫人折服。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在芬奇律师的身上,我看到了父亲对孩子独特的.教育方式,看到了一个善良的、纯洁的灵魂,也看到了正直不屈的脊梁。他教育孩子:“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他本身正是这样一只追求自由和平等,捍卫他人合法权利的知更鸟,尽己之力为穷人带去福泽。

无论是黑人汤姆亦或是怪人布·拉德力,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社会偏见的受害者,也是两只无辜的知更鸟。白人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让汤姆蒙受到不白之冤,被残暴的父亲摧毁而足不出户的“布”在孩子们眼中代表了恶魔的恐怖……无辜的知更鸟太多,似乎社会都处于黑暗混沌之中,芬奇律师也向孩子们坦言:“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有了这些天真善良的知更鸟,社会才会变得越来越和平与民主。虽然汤姆在被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这使芬奇律师践行知更鸟信念的行为受到了极大打击,但这位正义的英雄却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信念。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布”最终凭借自己的真心和善良赢得了孩子们的信任和尊敬,尽管曾受伤害,但内心的纯洁和澄澈最终让他浴血重生。

对于一个我们未接触过的人,别人的说法永远都不该成为我们衡量他的标杆,正如芬奇律师说的——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对那些可能被误会的知更鸟,我们应怀着公正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去保护、珍惜那些善良。

不仅仅在那个时期,当今社会生活中也有太多像“布”一样的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被诋毁、被炒作的善良,就像被无辜射杀的知更鸟,伴随着血和泪的蜕变,最后终将涅槃重生,成为善良的人们的心尖上的亮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篇8

合上书,深呼吸一口气,看着封面上赫然印着的七个大字,我闭上了眼睛,像放电影似的将整本书的精彩片段、故事情节在脑海中播放了一遍,再睁开眼,仔细回味、品读。

写这本书的是哈珀·李。她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策小说奖及其它众多文学奖状。她与杜鲁门·卡坡蒂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她唯一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坡蒂为原型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的小镇上,拒绝接受各种采访,过着平淡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写了: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杰姆、迪儿和库斯特三个孩子平静的生活被两件事情彻底打破。传闻与事实;坚强与软弱;正义与邪恶;忠诚与背叛,他们在痛苦与矛盾中艰难地拨开生活中的重重迷雾,见证了人间的污秽与光辉,理解了真相的残忍与无情,但与此用时,也见证、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整本书被分为两部,每一部都有着精彩动人的故事。但相比来说,让我更有感触的是第二部。

第二部主要说的是一桩冤案。在11月21日的晚上,受害者的父亲鲍伯·尤厄尔先生找到泰特先生,神情激动,他让泰特先生去他家,有黑鬼强奸了自己的女儿。于是,泰特先生用最快的速度赶去了现场,发现受害者躺在正房中间的地上,她被打得厉害。泰特先生把她扶起来,她说自己没事,并告诉他,是汤姆·鲁宾逊打的自己。后来,泰特先生就从鲁宾逊家把他带了过来,受害说就是他。泰特就将他带进了法庭进行判决。

在整个审判的过程中,阿蒂克斯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他为弱势者争取权益而奋斗。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阿蒂克斯一样,他们是白人,对黑人就是一口一个黑鬼。满满的都是歧视,满满的都是藐视。书中也写到,白人和黑人打官司的话,白人永远不会输,黑人永远不会赢。

隔着书本,我都能想象到,陪审团和善面孔下那副狰狞的嘴脸,想必他们连看一眼黑人、给他一个眼神都成为了奢侈,更别说会听黑人为自己的申辩了,连一秒的思考时间也不用,就直接判有罪。这样的判决,就连我这个平时没心没肺没事就自己傻乐呵的傻姑娘都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就凭这是在白人的地盘?就凭黑人比白人在社会上的地位比白人低?看完这个故事,我就忍不住呵呵了。

在后续事件里,汤姆·鲁宾逊被判了死刑。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看清了这人间的善与恶。在这个社会里,不存在什么所谓的绝对的公平。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努力让自己变得上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这样,就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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