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归创业就业政策
北京市海归创业就业政策篇1
中国北京(望京)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望京留创园”)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全面吸引、培育、扶植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而共同建立,旨在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专门机构。
望京留创园位于北京市城区东北部的望京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已全部投入使用,是集科研、生产、办公为一体的智能化、多功能、花园式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和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基地。享有专项扶持资金和创投引导资金,提供三项基础服务,即科技中介、科技金融和科技人才服务,特色服务项目包括知识产权托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望京科技园校园巡回招聘会、望京创业讲堂、知识产权工作站、创业人才班车、人才公寓以及北京移动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和生命科学孵化平台。望京留创园将按照“让智慧在望京创造财富”,“让理想在望京成为现实”的宗旨和“科技、人文、自然、环保”的经营理念,以一流的设施、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率,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望京创业园属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享受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望京创业园与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处与人才处保持着紧密的关系,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在人才引进、项目培育、创业辅导等各方面都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此外,望京创业园作为朝阳区第一家留学生创业园,受到朝阳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享有朝阳区对留创企业的独有政策。
场地提供支持政策:
入驻园区的优秀留创企业,在享受低于市场租金的价格基础上,前三年可再享受60平方米、36平方米和18平方米的房租减免。
资金支持政策:
1、朝阳区政府每年对望京创业园有1000万元的扶持资金,用于企业房租补贴、人才引进、创业项目资助、市场推广等多个方面,望京创业园对资金使用用途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对重点引进的企业给予更多支持。
2、区发改委每年给予望京创业园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用于短期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最终实现吸引风投、银行等金融机构关注园区企业成长,搭建良好的企业融资平台,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并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或创业板上市进程。
3、电子城科技园区管委会每年有3000万元的高技术产业资金,用于对朝阳区内优秀项目产业化的扶持。优秀的产业项目一般可以申请到10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产业项目资助。
人才引进方面政策:
1、除国家“__”外,园区会优先推荐企业内的海外高层人才申报北京市“海聚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和朝阳区“凤凰计划”(引进海外人才项目),创业类人才可分别获得100万元和70万元的人才奖励。
2、园区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总站,企业可以申报建立分站,设站并引进博士后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的补贴。
3、园区设有大学生毕业就业实习基地,园区内企业每年引进新进毕业生,可享受不长于6个月的每人每月700元的实习补贴。
北京市海归创业就业政策篇2
优惠政策
1、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可长期居留或短期工作,来去自由。对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并符合园区发展需要的回国留学人员,可按北京有关规定办理“工作寄住证”或常住户口,不受进京指标限制。此外,留学人员在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2、设立“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奖励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
重点领域
高新技术产业:北京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加上丰富的人才资源及中关村的品牌优势,是相当不错的创业领域。特别在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电一体化、新材料等新兴高科技领域,有很大的创业空间。
文化产业:北京是中国的文化中心,在文化、传媒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市场优势。北京现有的传媒产业结构中,网络媒体的份额相对薄弱,因此,发展空间相对较大。
电子信息产业:是北京工业领域的第一支柱产业,电子产品相当丰富,其电子城科技园吸引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不乏世界500强企业。在北京投资电子信息产业,有无可比拟的群聚优势。
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2008年北京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分别实现700亿元和100亿元的产值,而2004年两者分别只有520亿元和50亿元的规模,发展空间潜力巨大。
创业环境
1、北京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同时也是经济中心之一。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特别适合海归人员发展创新型企业。
2、目前,北京现有海淀、北大、清华、中关村丰台园等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中关村国际孵化园等多个留学生创业园区。
3、北京的房价、薪资水平、消费水平等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市场潜力无限。
北京市海归创业就业政策篇3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二)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第二条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人才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需要,着力引进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留学人员。
(三)市场配置的原则。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留学人员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来京创业和工作。
(四)用人主体引进的原则。用人主体按需引进,并提供必要的事业平台和条件。
第三条留学人员可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接待服务窗口、北京海外学人网站、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咨询热线等渠道,咨询了解北京市创业和工作环境、相关政策、工作信息、岗位需求和生活信息。
市有关部门定期举办“海外人才发展论坛”、“人才技术交流和项目推介洽谈会”、“海外学人看北京”等活动,为留学人员实现人才、技术、项目、资本对接提供机会。
第四条留学人员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凭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执照向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领取《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