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看病如何报销
年异地就医报销的方法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医保异地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
三、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1. 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 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年异地医保报销发展方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解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统计数据表明,省内异地就医的占比最大。截至年底,我国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尹蔚民说:“把退休后的父母接到子女工作所在地,在异地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
第三步: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人社部介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年底已上线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已有15个省份接入该系统开始试点。
异地就医主要针对4类人群,分别为: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④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此前,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拿票据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参保市民不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自费除外),也不需要拿发票报销,只需拿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看病时,该报销的比例直接从卡中结算,个人只要把自付的资金直接存到卡上就可以了。
各地开展跨省异地医保结算进展
北京:年实现京津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山东:到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安徽:合肥与长沙、武汉、南昌实现医保结算互通;
上海:已与嘉兴、杭州、湖州等市建立异地就医委托报销协作;
广东:实现与新疆、云南等省份的异地结算;
海南:实现与全国28个省份的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内蒙古:与宁夏可跨省异地结算;
宁夏:与新疆、内蒙古等地实现跨省就医;
新疆:与陕西、海南、四川、重庆、吉林、浙江、广东、云南实现异地结算;
四川:与重庆、新疆、云南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云南:与广东、重庆、四川、广西等省(区、市)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互联互通;
贵州:实现省内无异地,与重庆、云南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重庆:与海南、云南、贵州等9省份签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