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温州大学生创业会不会有补贴?具体政策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年温州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年温州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如下
创业福利来袭,温州连发三大红包
日前,我市出台《温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以下简称“成长计划”),旨在大力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温州经济转型升级。
这次公布的“成长计划”为小型微型企业量身定制,包括优化小微企业准入环境、推进小微企业提质升级、构建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等八大举措,重点引导小微企业从事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进入现代农业(家庭农场)、服务业、社会事业、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
“服务红包”:
政府提供无偿代办
“成长计划”的第一项举措就是优化小微企业准入环境。包括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确保年底前实现“一照一号”;组织实施《温州市放宽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推动“先照后证”改革措施落地;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机制,依托省、市政务服务网,采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窗口申报、网上受理、实时传送、数据交换、网上审批等实现跨平台、跨地域网上审批服务;实行无偿代办服务机制,方便小微企业设立、转型、升级。
“资金红包”:
国有担保公司助力
根据“成长计划”,我市下一步将结合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力度,全面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建设,实施和完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提升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市企业贷款余额比例。
同时,要发挥国有担保公司作用,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担保物范围,提高无形资产在小微企业抵押担保物中的比重。
“人才红包”:
高校科技人员可在职创业
“成长计划”规定,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征得同意后在职创业的,其收入在照章纳税后归个人所有;支持职务成果转化工作,应用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按60%~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
另外,深入实施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551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对顶尖团队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的科技项目资助。
“税收红包”:
小微企业可享减免
根据“成长计划”的内容,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投资者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该“成长计划”还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5万~50万元资助。
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髙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政策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的免收费政策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创业服务有哪些?
一是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是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5、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以提高创业能力。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6、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 联动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并积极引入风险投资资金,探索财政资金、风险投资等与大学生创业赛事的对接模式,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多渠道加大创业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
7、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服务?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积极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提高创业能力。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髙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8、国务院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出台了哪些新政策?
一是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减免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这一政策一方面明确了髙校毕业生可以在创业地申请贷款,同时还将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以前最多只能贷款5万元),并明确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