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湖南就业见习补贴有多少?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湖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湖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如下
补贴对象
经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接纳了高校毕业离校且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
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60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发〔〕54号)。
补贴条件
1.经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接纳了高校毕业离校且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的单位;
2.就业见习基地按要求接收了高校毕业生见习,并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了备案登记的见习人员,方可申请见习补贴;
3.就业见习基地给见习人员发放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按要求向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初审后报送当地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
2. 经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实地考察、网上公示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就业见习单位的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
1.《娄底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2.《娄底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工作情况统计表》;
3.参加见习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经见习人员本人签字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支付明细表》、见习期间的考勤表;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以及被保险人明细表(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6.就业见习基地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材料;
7.就业见习基地认定书复印件;
8.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推荐函。
申请时间
每年3月、9月,具体时间以市、县市区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政策解答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对象?
经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接纳了高校毕业离校且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①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民营(股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②申请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产品(项目)有一定的技术含量;
③申请单位要具有各项规范管理制度和见习指导师资力量,能按实际需求进行见习指导;
④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按照有关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见习、生活条件,并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补助和必要的劳动安全条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人员顺利完成见习任务。
就业见习补贴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①经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接纳了高校毕业离校且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的单位;
②就业见习基地按要求接收了高校毕业生见习,并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了备案登记的见习人员,方可申请见习补贴;
③就业见习基地给见习人员发放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和期限是什么?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咨询电话:
娄底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8—8313299
娄底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城镇就业科 0738—8262220
娄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8—8216383
冷水江市人才市场 0738—5229169
涟源市人社局人才开发股 0738—4980938
双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8—6828498
新化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0738—3221806
娄底市人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0738—865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