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政策

| 小龙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探讨了简捷、快速地估算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系数的方法,并计算了鞍山市机动车尾气中CO的排放系数。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动车排放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年实施的汽车新政策

1国五排放标准/减征小排量车购置税

[汽车之家 新闻] 新的一年又来到,今天我们继续为大家梳理从年陆续实施的汽车政策,照例有新推行的政策:车内空气质量指南、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新能源车企准入、动力电池行业新规;也有替代政策:国五排放标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还有即将到期的政策:减征小排量车辆购置税、免征新能源车辆购置税等等。汽车行业瞬息万变,面对如此众多的新政策,它们将如何影响我们未来的选车用车?且听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年实施的新政策

政策内容:

我国从2000年开始执行国一标准以来,到年国五标准的全面执行已是第17个年头。随着多次排放标准的逐渐加严和油品质量的升级换代,的确对于汽车产业的升级和空气质量的改善有所裨益。

年1月1日起,国五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以及重型柴油车(包括非公共用途和公共用途的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全国自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标准里也责成汽车生产、进口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国五标准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值更为严格,特别是要求颗粒物(PM)排放限值低于0.0045g/km(国四是0.025-0.060g/km)。按照年1-11月的全国乘用车销量2167.81万辆来计算,国五标准实行以后,汽车技术和油品升级将会使未来汽车尾气减少120万吨左右的颗粒物排放。

与此同时,从1月1日起,车用燃油也将进行油品升级。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其中汽油调整为89号(替代90号)、92号(替代93号)、95号(替代97号)、98号(新增)等四个标号。

影响:

我国的排放标准从一开始参照欧美标准,到刚出台的符合我国国情制定的国六标准(年实施),每一次标准的提高都会驱使汽车行业标准的全面升级,这都反映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迅猛和重视环境保护的意识。车企在全国实行国五标准和局部地区实行国六标准的过渡期内,仍然面临着技术升级的重重考验。

同时,您也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您的欲购车型是否符合国V排放标准,以免发生买错车型无法办理注册手续,已经上牌的国五以下车型的车主不必过于担心。预计初期油品升级会带来油价的小幅波动,您也不必过分担心,相信随着市场调控以后油价会趋于稳定。

政策内容:

为了拉动我国汽车内需,政府早在2009-2010年期间推出了该项政策,税率也几经调整。时至年国家再次推出这项政策也同样为汽车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伴随国家战略的重新考量,从今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率由5%变为7.5%已成定局。同时,自年1月1日起再次恢复10%的法定税率。

其中,政策内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人不超过9人或额定数值的国产轿车(车辆类型代号7)、国产专用乘用车(车辆类型代号5)、其他国产乘用车(车辆类型代号6)等。进口车辆则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另外,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车辆购置税也将按照销售发票上的价格进行计算,具体公式为:车辆购置税=发票上的价格/(1+17%)*购置税率。例如,您要购买一辆发票价格为11.7万元的小排量汽车,117000/(1+17%)*7.5%=7500元(您要缴纳的购置税)。同一车型按照去年税率计算的话,今年您要多支付2500元的购置税。

影响:

之前我们就这项政策做过一个小调查,参与调查的2万人中有64%的用户表示推出减征购置税政策会影响他们对于小排量车型的购买意愿。如果考虑优惠金额并不大时,其购买意愿就不受政策影响。的确国家为了鼓励节能减排,一直在引导我国汽车市场向小型化、低排量的方向发展。虽然随着这次政策的继续推行打消了此前汽车行业和购车者的担忧,即便优惠力度比去年减少,但有总是比没有要好。一项政策落幕的同时会有新的政策来接盘,同时有很多车企为了销量推出了堪比政策的优惠幅度,因此您也不必过分担心政策退市带来的影响。而且对于年的汽车销售前景来讲,还是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

2新能源补贴/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指南

政策内容:

为了继续引导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方案将在-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客车和专用车的补贴,而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并无太大变化。同时,新增对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标准的要求,按电池质量能量密度和续航里程划分等级计算补贴。总体来看,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包括整车能耗、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并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标准过高的现象;同时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里程数(公里)

-

-

纯电动乘用车 80≤R<150 3.5 3.325 3.15 —— —— ——

100≤R<150 —— —— —— 2.5 2 1.5

150≤R<250 5 4.75 4.5 4.5 3.6 2.7

R≥250 6 5.7 5.4 5.5 4.4 3.3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R≥50 3.5 3.325 3.15 3 2.4 1.8

燃料电池乘用车 —— 20 19 18 20 20 20

按照现行补贴方案,纯电动乘用车仅以续航里程作为补贴依据,补贴金额在2-4.4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标准间补贴下调12%-2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贴金额减少6000元,而燃料电池乘用车的补贴力度仍维持不变,但要求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燃料电池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规定地方财政单车补贴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的50%。

监管方面,加强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和推广情况核查,建立补贴实时调整机制、实时监测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电池目录方面,补贴调整方案与电池目录不挂钩。地方补贴方面,除了燃料电池车,其他类型汽车都被要求地方财政补贴上限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地方财政补贴包括各级地方补贴的总和,如省、市、区/县等。

影响:

当政策开始逐渐退坡,以比亚迪秦为例,补贴约占售价的30%左右,当补贴减少20%时对售价的影响为6%。随着企业生产技术的提高,成本下降5%-10%,基本可以抵消补贴下调带来的影响。不过地方补贴不得高于中央补贴的50%这一项新规定,将提高消费者购车的成本。此外新政实施后,补贴方式从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也将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公司流动资金产生压力,使企业意识到靠补贴度日不是长久之计,要想获得良性发展最终只能依靠技术创新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产品。近日,工信部公布了入围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的近30款乘用车型。若您在新的一年有购车打算,不妨多留意一下。

政策内容:

年颁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指南》(征求意见稿)在之前年颁布的标准之上进行了修订,并从推荐性标准升级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从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销售车辆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自年7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要求。标准对M1类车车内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八种挥发性物质的浓度限值进行了加严设定。新增了信息公开和环保一致性检查,并对环保一致性检查下线时间的作出了规定。

车内空气质量污染物限值

控制物质 原限值(mg/m³) 修改后的限值 参考依据(mg/m³)

苯 0.11 0.06 原标准加严

甲醛 0.10 0.10 参考WHO,维持不变

甲苯 1.10 1.00 原标准加严

二甲苯 1.50 1.00 原标准加严

乙苯 1.50 1.00 原标准加严

苯乙烯 0.26 0.26 维持不变

乙醛 0.05 0.20 参考国际标准

丙烯醛 0.05 0.05 维持不变

受检车辆为新下线后28天±5天以内,且未经销售者或者使用者擅自改变车辆内饰的车辆。检测部门将按照“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的规定进行,在生产线末端随机抽取一辆汽车进行检测。

在检测结果中,如果8种控制物质中,有一种或以上物质超出规定的浓度限值则判定不合格。汽车制造企业应保证批量生产车辆的内饰零部件与备案信息一致,并公开量产车型的测量结果。

影响:

标准由推荐性升级为强制性的意义就在于其不可违反和变更性,同样,治理大气我们有《大气污染防治法》,而关系到我们健康的车内空气质量就依靠这项新标准来规范。新标准主要针对新生产车辆是因为车内空气质量污染大都来自于汽车内的零部件和装饰材料(包括仪表盘总成、内饰、地毯、座椅)。虽然随着使用过程中不断释放而有所减轻,但是新车的制造运输和交付过程中成员舱都处于密闭状态,此时的车内空气污染才是最严重的时期。

因此新标准强制规定汽车生产企业改进相关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原材料的质量。除此以外,我们在驾驶新车的初期应当勤通风,雾霾天气中则开启内循环过滤系统并定期更换质量过关的空气滤芯。同时,政策执行后生产的车辆若车内空气质量欠佳,消费者也有标准可依来捍卫自身的权益。

3新能源碳配额/新能源车企准入

政策内容:

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可以看成是一种激励形式的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和其他如石化、化工等八大重点行业不同,这些行业是以碳排放量确定需清缴的碳配额,而“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是指汽车企业生产和进口的新能源车在使用中相对于燃油车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整个机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设计基本一致,包括了报告、核查、清缴等。对于逾期不履行的,对不足的配额量,将按照清缴截止日前一年配额市场均价处以3-5倍的罚款,同时在其下一年度生产或获取的配额中扣除。

能参与交易的主体,仅限于有一定规模的燃油汽车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和政府授权的机构。企业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作为一种独立的交易产品,在交易体系中将单独管理,避免与其他配额交易交叉。

该管理办法借鉴了美国加州零排放汽车法案,并结合中国现有的燃油汽车油耗管理政策,将两者合并实施对汽车碳排放进行管理。企业可通过生产、进口新能源汽车生成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或从碳配额市场交易获取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同时政府可通过掌握一定碳配额或通过财政资金回购部分碳配额用于调控。在配额计算方面,燃油汽车规模企业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数量,根据其生产和进口的燃油汽车数量、产品构成、新能源汽车年度比例要求等计算得出。

影响:

我国新能源车发展正从补贴转向奖惩,一是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汽车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二是为了防范骗补行为、通过市场激励倒逼企业更加注重燃油车低耗能的技术。相比于财政补贴,推行碳配额政策既能有利于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的发展和生产比例结构的调整,又能建立燃油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有效机制,接力退坡的财税扶持政策,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制度保障。

政策内容:

工信部于年8月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重新划定新能源汽车范围,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强化产品安全监控。工信部将新能源汽车范围调整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在企业准入方面,取消了企业应掌握车载能源、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项“核心技术”之一的要求,调整为应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按照《要求》,审查条件将有17项具体条款,其中有8项为否决条款,只要超过2项未达标,则该企业就不被准入。

此外,在监管方面,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包括设立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监控平台,增加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的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跟踪。

影响:

普惠式补贴有利于新兴行业的初期发展,但长期执行则不利于行业成长,甚至有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为了补贴而本末倒置。但随着新的准入规则实施后,预计未来新增新能源车企不会有大幅度增长。目前,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不足个位数,而那些暂未获得资质的大型车企也将展开激烈的竞争。相信在市场和政策的指挥下,有实力的企业将会淘汰掉不合格的企业,最终完成行业洗牌。

4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税收政策

政策内容:

在年3月,工信部制定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之后,年11月又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不仅名称上从“动力蓄电池”修改为“动力电池”,还主要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在产能方面,修改意见稿比之前的要求大幅度提升。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下表的要求。特别从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增幅来看,国家对于动力电池行业的产能规模要求提高不少。

动力电池单体产能要求对比

动力电池类型 年版产能要求 修订版产能要求 增幅

锂离子动力电池

(单体企业年产能力)

> 2亿瓦时 > 80亿瓦时 40倍

金属氢化物镍动力

(单体企业年产能力)

> 1千万瓦时 > 1亿瓦时 10倍

超级电容器

(单体企业年产能力)

> 500万瓦时 > 1千万瓦时 1倍

系统企业年产能力 > 1万套或2亿瓦时 > 8万套或40亿瓦时 8倍/20倍

动力电池企业应当从建立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厂完整的检验和可追溯体系,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生产管理,建立生产管理数据库。

技术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开发机构,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动力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经具有资质的汽车动力电池相关检测机构测试合格。

动力电池检测方面,要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已通过延伸检查的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不需重复检查。延伸检查要求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要求一致。

此举有助于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续航里程、电池型号、电池组容量等关键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查,防止骗补等事件发生。

影响:

工信部此举意在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加速行业整合。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电池企业,特别是外资电池企业进入目录,国产电池行业也依然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具有核心技术和资金规模优势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机会,反之,那些生产能力差,产品质量低的小企业也可能被兼并重组,或者被淘汰。

目前能达到产能规模的企业少之又少,很多企业都担心达不到产能规模就无法入选企业目录,他们认为提升技术和质量是关键,盲目扩充产能只会使国内电池产业陷入无效竞争的局面。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设立行业门槛是整顿行业乱象的必要措施,避免了走钢铁、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再费力清退的老路,同样也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大发展背景。放眼未来,即使现阶段国内企业的产能还远远不够,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成本的下降,我国动力电池的产能一定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要。

●仍将继续实施的汽车政策

除开以上的汽车新政以外,还有以下两项仍将在年继续执行的税收政策。我们将通过简单的介绍帮您回顾总结,以期解决您相关的困扰。

政策内容: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同时也为了鼓励消费者对于新能源车型的认可和企业在新能源技术的研发热情,国家自年9月1日-年12月31日之间,对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影响:

该政策执行两年多以来,获得免征购置税资格的新能源车越来越多,市场销量也越来越高,这也反映了政策的推广得到良好的反馈,消费者对于新能源车的认可程度有很大的改观。从另一个角度看,对于新能源车辆购置税的免除设置一定的时效性,一是为了鼓励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实现技术改革的缓冲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倒逼生产企业加强技术革新。若您有意购买新能源车型,可参考工信部颁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同样,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也的确能为消费者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即使这项政策到期我们相信也会有其他替代政策,毕竟鼓励购买新能源车型是国家的未来意志。

政策内容: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节能减排,对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从税率表中可以看出,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和气缸容量大小成正比,税率范围从1%到40%不等。

调整后的小汽车税目税率表

税目 税率

生产(进口)环节 零售环节

小汽车 - -

1.乘用车 - -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

3.超豪华小汽车 按子税目1和子税目2的规定征收 10%

政策从此前在生产环节征收,到现在在零售环节的加征,意味着从过去的价内税转变为价外税的征收方式:

1.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零售环节纳税人,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2.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影响:

这项政策被认为是消费税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虽然对于超豪华汽车的消费群体影响不太大,但这未必全由消费者买单——将消费税调至价外,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双重税收(消费税+增值税)。都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当企业税收负担减小就会缩减转嫁至消费者的成本(但愿如此)。同时,从价内税往价外税的转变,也是我国未来税收模式的发展趋势,相信未来我们在购车时,消费情况将会更加透明。

年西安市执行国五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

为何实施?改善空气质量

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主任陈忠泽介绍,执行国五排放标准有利于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利于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有利于控制外地高排放高污染车辆的转入。他说,与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相比,汽油车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指标上严格了25%,新增了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NMHC)和对缸内直喷的汽油车的颗粒物浓度(PM)的检测标准。自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五标准。

怎样实施?分阶段推进

根据西安市政府发出的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通告,从明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除外)、轻型两用燃料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自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两用燃料车、重型单一气体燃料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自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柴油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在用车交易和过户,不受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影响。

关键环节?严把销售与注册

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在西安市关键要把好新车销售与注册登记两个环节。一是从年1月1日起,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市政府《通告》按期停止销售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市政府《通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二是从年1月1日起,西安市公安局要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环保部门公布的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影响程度?在用车不受影响

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对在用车没有任何影响。原则上是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也就是说,从年1月1日起购买的新车及外地转入西安市的车辆应分阶段达到国五排放标准,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交易和过户的车辆,不受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影响。从年1月1日起,未达到现行国家执行的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原则上属于老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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