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补贴政策

| 小龙

惠民政策补贴

一、居家养老

1、失能老人补助

北京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高龄老人可以领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直接打入养老卡中,惠及全市各类困难老人4.8万人。

其中失能老人每月可获得最低300元,用于购买护理服务;80岁以上高龄老人、70岁以上“失独”老人每月有不低于100元补贴,用于购买服务。

2、津冀养老院招收北京老人

位于天津、河北的3家养老院即日起试点招收北京户籍老人,其每招收一位北京老人每月享受300-500元的补贴。而每位北京户籍老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探亲交通补助”。

这些机构为:中标集团河北高碑店养老项目、天津武清养老护理中心和河北三河燕达国家健康城。

三家试点养老院虽尚未实现医保实时结算,但是京籍老人在当地看完病后可以拿回北京报销,也可委托养老院工作人员到北京替老人报销。

3、空巢老人巡视

西城区试点高龄、独居老人养老巡视岗项目,将对开展巡视工作的街道进行相应补助,拟每个岗位每年补贴65万元用于购买社会服务。

巡视对象主要是全区高龄独居老人,巡视服务要以老人自愿、子女支持为前提,通过签订委托书的形式加以明确。

二、医疗保障

1、困难人员医疗补助

北京市医疗救助标准提高,由原来的9类扩大到15类:救助新增病种:多要肺结核、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六类病种首次纳入救助范围【原来救助病种: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肝脏、肾脏、心脏、肺脏)】

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方面将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

门诊救助封顶线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

住院救助封顶线由30000元提高到40000元;

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全年救助封顶线80000元。

2、困难残疾人补助

(1)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每人每月补贴320元至400元;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3)未享受低保待遇、非低收入家庭的,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或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4)未享受低保待遇、非低收入家庭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北京市低保标准的残疾人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按月享受个人稳定性收入与北京市低保标准的差额补贴;

(5)未享受低保待遇、非低收入家庭的,未满16周岁的残疾人,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至300元;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至300元;

3、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

今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在履行看管照料、送诊救治等家庭责任后,可申领政府补贴,每年最高可达2400元。市卫生计生委表示,目前,北京全市16个区正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监护人申领补贴时可向所在街道(乡镇)咨询。

4、退休医务补助

《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乡村医生将由人员管理转为岗位管理,并按照不低于1‰的乡村服务人口设置乡村医生岗位;在条件艰苦的山区村医岗位,每月补助有望达到5500元;年年底前,我市村村都有卫生室,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三、特殊求助

1、职工家属求助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发重大疾病、突发自然灾害等原因,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给予应急救助。

(1)对职工本人的应急救助:救助标准按下表执行,最高救助金额为5万元

大病医疗自负额

1-3

3-5

5-8

8-10

10以上

救助比例

20%

25%

30%

35%

5万元

(2)对职工直系亲属的应急救助:救助标准按下表执行,最高救助金额为3万元

大病医疗自负额

1-3

3-5

5-8

8-10

10以上

救助比例

10%

15%

20%

25%

3万元

(3)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在经由相关程序及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灾害损失核定后,给予最高1万元的救助。

2、价格临时补贴

享受政府价格补贴的保障人群包括6大类分别为:

(1)本市城乡低保人员;

(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3)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

(4)特困人员;

(5)孤残儿童;

(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上述人员遇四类条件之一将启动价格补贴

(1)当本市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时;

(2)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

(3)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价格涨幅达到其专项价格调控预案规定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之启动条件时;

(4)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3、低保户危改

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方面,具有农村户籍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的补助面积45平方米

4、低保户按燃气灶

相关部门以减免、补贴的方式为市民更换不合格燃气灶。按照市级标准,每户各项补助标准可达926元。

实施范围设定为本市城乡困难居民家庭:

(1)城乡低保;

(2)低收入家庭;

(3)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4)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

(5)市农业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农户家庭;

(6)各区政府可根据实际,就实施范围作适量扩大调整,如高龄老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等。

四、住房保障

1、公租房补贴政策

除了怀柔、平谷、密云、延庆之外的十二区统一补贴标准,分为六档,最高可补95%。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分档补贴比例,具体如下:

(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5%;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0%;

(3)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70%;

(4)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50%;

(5)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25%;

(6)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10%。

五、其他补贴

1、老旧机动车报废补贴

年12月1日到年6月30日

(1)微型客(货)车

①国一微型客(货)车补贴标准为5000元/车;

②国二微型客(货)车补贴标准为7000元/车。

(2)小型客车

①国一小型客车补贴为10000元/车;

②国二小型客车补贴为12000元/车。

(3)轻型货车

①国一轻型货车补贴为8000元/车;

②国二轻型货车补贴为10000元/车。

年7月1日到年12月31日

(1)微型客(货)车

①国一微型客(货)车补贴标准为3000元/车;

②国二微型客(货)车补贴标准为5000元/车。

(2)小型客车

①国一小型客车补贴为8000元/车;

②国二小型客车补贴为10000元/车。

(3)轻型货车

①国一轻型货车补贴为6000元/车;

②国二轻型货车补贴为8000元/车。

备注:北京老旧机动车在年6月30日报废的可以得到3000元的车辆残值款,加上车辆报废补贴,也就是说在6月30日前报废的国一可以得到13000元的报废补贴,国二可以得到15000元的报废补贴。

2、家电节能补贴

补贴对象:北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暂住证的非京籍人员

补贴须知;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的能效标识须为中国能效标识一级或二级。空气净化器需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和产品性能标准。坐便器为通过节水认证且用水效率等级2级及以上产品。自行车需符合《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3、就业援助

为重点援助对象提供全程精细化服务,进行“一对一”援助,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援助对象还能享受到特色培训。

活动重点帮扶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本地区低收入农户等其他帮扶人员。

年农业惠农补贴

1、玉米生产者补贴

《财政部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地方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保障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玉米生产者补贴一般是秋收之后下发。

年如何拿到玉米生产者补贴

农民种植玉米是有补贴的,那么如何拿到补贴,怎么样申请,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申报登记核查

村委会组织村民填写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表,并核实形成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汇总表上报乡镇政府农业部门。

乡镇公示核实

乡镇农业部门根据村级材料整理形成公示表,每村公示不少于7天,对补贴面积有异议的可与当地农业部门沟通核实。

县级审核移交

公示核实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形成乡镇玉米补贴面积汇总表报送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再经汇总审核后提交县(区)财政局,以便测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金额。

资金发放

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玉米生产者存折账户。

流转合同写明补贴归谁,很多人16年已经吃亏了,流转土地的时候没有在合同上写明,导致没有拿到补贴,少赚了不少钱,今年一定要切记!要在土地流转合同里写明补贴归谁!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消失”的200亿农资综合补贴究竟给了谁?

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发布了一项政策——合并“农业三项补贴”,即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政策进行综合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补贴改革后,将农资综合补贴抽出20%,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出现了两个补贴,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直补、80%的农资综合补贴、种粮补贴合三为一),二是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于是,许多人认为补贴减少了。

国家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为1071亿元,按这个标准算,20%就是214.2亿元,这个钱去哪了?给了谁?

其实仔细分析政策,调低的是传统补贴,而在生产环节上增加补贴。这200多个亿被用来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新型经营主体,而且对这些主体的支持力度会逐年加大。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给谁?

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

也就是只要登记在册的土地,都会有这个补贴,基本上是普惠制的农业补贴,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耕地,让你别撂荒,就算你不种,流转出去都行。发放日期为6月30日之前,这个基本上都能实现。

什么样的人得不到补贴?

以前只要你是农民,基本上都有这个补贴,但是改革后就不同了,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点不能获得补贴。

&9745;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不给补贴。

&9745;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给补贴。

&9745;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预计年的直补将在6月30日前发放,额度与年相比持平或稍高。

3、轮作补贴

轮作补贴是包含在玉米大豆轮作补贴之内的,是一个小的分支。国家在年6月24日,发布过《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然而对于这个轮作补贴,很多人都和玉米大豆轮作混为一谈,这是误解。

以黑龙江为例为大家来解读下,轮作补贴怎么发放的

面积:内蒙古自治区100万亩、辽宁省50万亩、吉林省100万亩、黑龙江省250万亩,共计500万亩。(玉米大豆轮作仅黑龙江试点就650万亩,这是区别之一)

时间:3-5年。

米豆轮作是一年制定一回政策,而轮作补贴是3-5年之内都执行,并且在这期限内,国家不叫停,就不停止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耕地轮作试点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50元。(金额倒是和米豆轮作一样)

范围(黑龙江为例):共计250万亩,(其中伊春市4万亩,黑河市186万亩,省农垦总局60万亩)。

轮作作物(黑龙江为例):米豆麦(玉米、大豆、小麦),米豆薯(玉米、大豆、土豆),米豆杂(玉米、大豆、杂粮),米豆饲(玉米、大豆、饲草)。

米豆轮作补贴仅仅是玉米和大豆轮作

补贴对象: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15年在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16年种植大豆,其他年度合理轮作杂粮、土豆等作物)。

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实际种植者。个县(市、区、农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试点对象的门槛。国家在农业补贴政策上越来越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但门槛却由地方来定。

4、土壤修复补贴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国农办[]49号),对年及以后的土地治理项目进行了通告,以提高农田建设标准。

一、扶持对象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须经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登记;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须在有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可持续经营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项目所在地要求耕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水源有保证,灌排骨干工程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农业灌溉以利用地表水为主;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

原则上,申报的高标准农田,平原地区不低于5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2000亩。单个项目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同一灌区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若干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但应避免地块过于分散。

在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前提下,可适当将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配套设施,如良种育苗、仓库晒场、农机具及配套库房、粮食晾晒烘干设备等纳入建设内容,并确保不与其他渠道财政资金重复安排。

三、投入标准

以省份为单位加权平均计算,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

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浙江、福建、海南、西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提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兵团(总局)加权平均,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100元。

四、自筹资金

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申报承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20%;涉农企业申报承建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总额。

五、立项程序

本次文件中没有介绍立项程序,按照往年的办法,程序大致如下:

项目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立项申请报告→县(区)农发办编制项目建议书→市办考察、批复→县办纳入项目库、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省办对可研报告评审、批复→省办下达计划编报指标→县、市上报计划→省办批复并报国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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