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新政策规定
济南公积金调整
1.月工资不超14646元免交税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确定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通知》中指出,按照济南市统计局提供的年度全市(含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及以下)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578元3倍计算,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4646元。也就是说,月工资不超过14646元缴纳公积金免交个人所得税,超过这个数要交个人所得税。
2.月缴存总数不能超5074.32元
记者了解到,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各12%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在上述月缴存基数以内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537.16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074.32元。
3.工资不够1550元?有办法!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117号)确定的年度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550元。
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按单位住所地分别以1710元、155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各85.5元、77.5元。
也就是说,单位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71元;单位在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55元。
4.最高标准同比增加600多元
年度济南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最高为4436元,最低为145元。相比去年,今年最高月缴存额增加638.32元,最低月缴存额增加10元。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最高额和最低额,相比上一年度都有所增加,公积金缴存基数随着收入水平而提高,这些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济南公积金新政策
新政策一: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两人及以上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70万元,其中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提高到60万元;一人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40万元,其中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提高到35万元。
新政策二:提高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测算占比系数
济南公积金贷款月还款能力由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提高到60%。其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公式二: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平均数)×12×贷款年限× 60% ×本人缴存时间系数。
新政策三: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年3月7日起,缴纳住宅维修资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及配偶,可凭有效凭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住宅维修资金的费用。职工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办理提取业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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