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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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惠农政策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2.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

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为扶持对象,支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等能力。

3.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重点服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小微企业,聚焦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农村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设施、绿色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等关键环节,提供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信贷担保服务。

二、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1.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粮改豆(粮豆轮作)试点,支持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改种杂粮杂豆、马铃薯、油料、饲草等作物。在河北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及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开展休耕试点。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2.粮改饲试点。

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实施。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3.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

在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主产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

三、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按照发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标准,在省级推荐基础上,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选择部分重点县支持带动与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品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产业扶贫等工作。

3.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

选择若干试点省份,依托现有的农村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农商等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达到技术、市场、商务、政务等信息一站式服务。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年国家惠农资金补贴新变化

变化一

农业专项扶持资金向“示范园”倾斜

之前的专项资金更重视规模化、区域化,国内五花八门的农业项目放任式发展,出现了“撂荒地”“撂荒项目”的怪现象。鉴于此,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更倾向于“示范化”。

变化二

专项资金倾斜于“产业链”的打造

年我国首次把加工类合作社示范社单项列出,计划~年发展1000家国家级加工合作社示范社。补贴资金从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种植、养殖向产品储存、加工、流通等加大比重。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

变化三

环境评价占据专项的“一票否决”地位

雾霾的持续强劲,土壤的板结与污染,水土缺失依旧是我们迫切改善的重大问题,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农业项目的评价必须以不能破坏甚至能改善良好生态环境。因此,环评将是年农业补贴及专项扶持资金不可或缺的评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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