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小升初政策详情解读
番禺幼升小、小升初升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是由户籍所在地解决的。
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主要是解决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孩就近入学。非番禺区户籍的小孩(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除外),将其户口迁至番禺区,可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否则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或自行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来穗务工人员,亦可在我区为其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番禺区有关义务教育招生信息以区教育局(可登录番禺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查询)、学校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公布为准,其它任何单位、企业(含房地产)、机构所发布有关义务教育学位安排等招生信息,区教育局一概不予确认。如遇特殊情况,区教育局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学位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2.凡通过“政策性照顾”、“积分申请入学”、“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等途径取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或获得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不按期到相关学校注册的,视作放弃该学位,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3.重点提醒!购房与学位安排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请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咨询当地教育指导中心(联系方式见下方文件),确认拟购房义务教育学位安排的详细情况。
4.根据广州市有关文件规定,从年起,来穗务工人员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都必须在入学报名时提供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从年起,除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外,来穗务工人员若为其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含“申请积分入学”、镇街自主招生、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特长生、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公办学校普通借读等),必须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广州小升初新政策
三变
变化1:公办小学和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
自年实现公办小学网上报名之后,今年网上报名扩大到民办校,从技术操作层面把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录取平台,并与学籍系统对接。家长报读民办学校可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至4个平行志愿,并且设置了2次补录机会。
变化2:公办初中录取在前民办初中招生在后
今年“小升初”的招生时间改为:公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后,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报名和招生。公办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3天开始招生。民办初中招生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6天和第7天接受网上报名,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8天开始招生,3天内完成。
变化3:降低特长生招生比例
各区按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5%的比例,统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六大不变
一、工作主体不变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各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市民可上各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查阅招生信息。
二、公办学校招生原则基本不变
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办法与往年基本保持一致。各区于4月15日公布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含学校招生计划)。
三、公办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办法保持不变
四、民办学校招生办法保持不变
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标准。
五、招生计划与学籍管理相结合的工作要求不变
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六、规范招生的行为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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