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单招新政策消息
年江苏单招新政策
1.录取批次与划线原则
对口单招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的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专科分数线;艺术类的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仅划定本科分数线。
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院校服从志愿按照公办、民办的顺序投档。
4.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年江苏提前招生(单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年1月15日至20日;考生须在年1月15日至2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院校于2月25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单招报名条件:
已参加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理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年江苏高职提前招生(单招)考试内容
1.考试时间: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3月18日至19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0日进行,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联合测试安排及往年试卷分析:江苏高职单招提前招生联合测试时间为3月20日(附历年江苏提前招生(单招)试卷)
2、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换算分值为: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
年江苏高职单招录取办法
成绩发布:
年4月10日前,院校发布报考本校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 对达到报考院校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方案,可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对享受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院校须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录取备案:
4月30日前,院校根据文化测试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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