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新政策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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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什么,大连的公积金有哪些相关的新政策。想要提取大连的公积金有哪些办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连公积金新政策缴存比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大连公积金新政策缴存比例

一、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单位、职工各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大政发〔1999〕66号)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其他相关房改政策规定,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三、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低于10%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四、连续亏损1年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不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相关政策自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标准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

(五)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常驻大连市代表机构;

(六)其他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

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根据统制字[1990]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要求,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费攻略: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X(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9745;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25%、个人15%;

&9745;老职工缴存比例:单位10%、个人10%;

&9745;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低于10%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9745;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大政发[1999]66号)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其他相关房改政策规定,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划分新老职工是以职工的首次参加工作时间来确定,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为新职工;区市县新、老职工界定标准按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部分提取:

1、房屋类提取:

大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2、非房屋类提取:

大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二、销户提取:

1、享受低保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大龄失业;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外地户口离职;

5、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离休、退休。

大连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基本提取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提取材料:

一、部分提取:

(一)房屋类:

1、现金购买商品房;

2、现金购买二手房;

大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详)

(二)非房屋类:

1、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2、偿还组合贷款;

大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详)

二、销户提取:

1、享受低保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大龄失业;

大连公积金销户提取材料(详)

提取流程

1、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2、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2、租房:

(1)租住公共租凭住房和公有住房的,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年最高提取额度为14400元。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建造、翻建、大修的评估造价。

4、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本学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

5、偿还贷款: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6、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本人及配偶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届时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7、享受低保且在职: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届时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8、其他突发事件:符合其他突发事件情形的,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销户(全额)提取:

大连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提取时限

(一)提取时间间隔:

1、商业贷款购房: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365天)以上。

2、组合贷款:提取时间是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的一个月之内,若超过该时间段,则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都不可以提取现金。

3、异地购房: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

4、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间是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的一个月之内。

(二)到账时间:提取相关业务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审批后可提取。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4日发布消息称,从今天开始,最新修订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根据调整后的提取政策,租住公租房符合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增加了对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防范和处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处处长刘国强对实施细则作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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