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策
年安徽省出台了哪些新政策,安徽省有哪些新政策值得关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年安徽省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年安徽省政策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实施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防汛减灾能力。
(二)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开展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退役士兵培训,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推动技工大省建设。
(三)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合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个人自付费用实行“351”封顶;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慢性病自付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解决因病返贫问题。
(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五)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六)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全科医生转岗、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快提升医疗卫生人才能力。
二、提标扩面5项民生工程
(一)就业扶持工程。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助标准由年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每人420元提高到460元。
(三)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年每人45元提高到50元。
(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免费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乡义务教育学生。
(五)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纳入补助内容。
三、整合归并6项民生工程
原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合并为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项目继续实施。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合并为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提标扩面项目继续实施。原就业技能和新型农民培训并入新增的技工大省培训提升工程。通过上述整合,原有民生工程项目基本内容未改变,项目数减少6项。
四、继续实施22项
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贫困残疾人康复、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2项民生工程。
五、工作要求
民生工程是我省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品牌,是实施共享发展行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坚持民生为本,切实在共享发展上见行动,努力在增进人民福祉上见成效。
(一)统筹安排,强化托底保障。科学把握33项民生工程的定位和内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深入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创新资金投入使用方式,补齐民生短板,发挥叠加效应,提高社会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平衡性。
(二)落实责任,建立分工机制。健全责任分工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抓好推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件件压实责任,落细落实落具体,形成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三)精准实施,加强过程管控。谋深谋细谋实工作举措,狠抓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民生工程实施的操作性和精准度。注重过程管控和序时调度,加强建后管养,采取公布清单、完工销号、约谈通报等方式,促进各地对标看齐,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提升绩效,注重考核奖惩。健全督办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科学跟踪问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在政策完善、制度设计等方面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导向作用。
(五)注重舆情,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加强民生工程网上公示,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宣传平台。切实增强舆情意识,注重舆论引导,在民生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舆情回应,提高政府公信力。
安徽取消农业户口
近日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在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及家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根据实施意见,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
据了解,安徽还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安徽户口登记管理进入“一元化”时代
记者7月16日从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今年5月安徽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其中在户口登记管理方面目前已进入“一元化”时代。
《意见》要求,今后安徽省在居民办理户口登记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目前16个市的公安户口登记系统已经先后完成升级。“从7月1日开始,居民去登记户口,户口簿上将不会再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之分,而全部都是居民户口(居民家庭户或居民集体户)。”7月1日前已申领户口簿的居民,可本着自愿原则,到辖区公安机关免费更换户口簿。《意见》还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依据我省城市规模划分了四个不同档次的迁移政策。但这只是全省的指导意见,具体实施什么样的迁移落户政策,还需要各地政府根据城市规模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随着户口登记管理一元化改革的完成,今后安徽省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逐步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吸引和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20省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居住证“成色”不一
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记者梳理发现,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