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10篇

| 福萍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甘肃省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精准普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6月1日,山丹县市场监管局在龙首广场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和儿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如何防止食物中毒、安全用药等生活常识,向未成年人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伪劣文具用品和玩具产品,普及投诉举报途径,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及维权意识,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咨询人数60余人次。

积极参与,助推活动取得实效。为营造“点亮六一”活动的浓厚氛围,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微信促、现场督的方式,广泛号召市场经营主体利用电子屏播放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标语,以营造社会氛围为抓手,推动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机制。活动当天,电子屏共累计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80余条。

强化监管,严抓产品质量安全。在“六一”集中宣传日,该局组织开展文具用品及儿童玩具质量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对广场小摊点及校园周边经营户销售的儿童玩具及中高考文具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商家不得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提醒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三无食品”“垃圾食品”“烟酒(包括电子烟)”,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商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下一步,山丹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商家经营行为,加强普法宣传,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凝聚社会共识,严厉惩治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6日,甘肃省白银市举行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月启动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生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平英主持启动仪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应邀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检察院检察长马军介绍了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对象方式、受理处置等方面内容,宣读了《白银市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倡议书》,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代表成员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唐生就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扛牢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的政治责任。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顺应人民期待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全市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抓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进一步助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二要聚焦核心内容,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的宣传实效。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宣传资源,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白银市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扎实开展“六进”宣传活动,丰富作品载体形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营造持续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强化督促检查,拧紧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的责任链条。明确强制报告的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全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市上将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暗访督办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对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与宣传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启动仪式上,参会领导和广大市民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横幅上签字,并参观成员单位现场宣传画册、海报与展板等资料。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19家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干部,公、检、法、司干警及医院、学校、部分宾馆、酒店、网吧、娱乐场所等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各县(区)成员单位在各自分会场同步举行启动仪式。市县(区)干部群众约2000人参加启动仪式。此次宣传月活动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等18家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将于5月初至6月初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市、县(区)同步举行,主要开展“进学校、进医院、进旅馆网吧文化娱乐健身场所、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儿童保护机构”等“六进”宣传活动及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和全媒体宣传,努力在全市大力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黑龙江省关工委于5月12日召开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联席会议。省委副书记、省关工委主任王志军,省关工委常务主任郭晓华,省关工委有关副主任、副秘书长,18家省直各单位的关工委兼职副主任或分管厅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关工委副主任王庆江主持。

省委副书记、省关工委主任王志军在讲话中,对省关工委及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责,特别是围绕不断改善全省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就进一步做好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意义。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党中央关心、全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全省各有关部门、各级关工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序开展好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青少年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要构筑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净化清爽的网络环境、共创安全的校园环境、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三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的系统工程,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像抓营商环境那样抓青少年成长环境,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那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党委政府明确的工作职责、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履行到位。关工委要发挥好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协同有关方面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工作做了交流发言,省农业农村厅等11家单位做了书面交流。

会议还通报了全省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省关工委常务主任郭晓华在总结讲话中,对各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同作战、凝聚合力,为青少年成长环境的优化和权益保护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自觉性;二要在完成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集中力量解决好青少年成长环境方面和关爱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好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要在健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建立健全需多个部门合力完成的具体工作的工作机制,以整合各种资源力量,合力推进工作,促进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育人机制的完整形成。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4

近期,市妇联印发了《白银市妇联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工作实施方案》,配合检察院、司法、民政等部门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强制报告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全市妇联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

开展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广泛发动和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围绕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和工作需要,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强化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责任。

各司其职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动机制。一是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实行案件线索及时共享,各级妇联组织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及时将案件线索或者__材料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检察院应该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各级妇联组织;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实行“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和减少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帮助、心理疏导等维权服务,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关爱。二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需要救助的,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信息报送妇联组织,双方可以就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三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必要撤销监护权、变更抚养权或追索抚养费的,可以委托妇联组织就监护意愿、监护条件或者经济状况等开展调查或者评估工作。四是加强与政法、检察、法院、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的工作合力。五是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动协作,合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普及未成年人安全知识技能,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5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5月16日,商洛中院作为“商洛未保 一路同行”主题系列活动轮值单位,邀请市民政局、市妇联等全市16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商洛未保 一路同行”暨“天平之光 照亮未来”“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主题活动。商洛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未保办副主任王小军、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殷本明参加。

活动中,各成员单位旁听了一起校园健康权纠纷案件庭审,并听取商洛中院审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通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各成员单位围绕案例引发的思考,结合各自职能定位,逐一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充分发挥全市未保成员单位作用,凝聚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合力,从法治宣传、身心健康、关爱帮扶、助力成长等各领域,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全力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近年来,商洛中院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理念,立足执法办案实践,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司法审判、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等有机结合,实行“圆桌审判”,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守未计划”、建立“帮教林”,与辖区多所中小学联动发力,举办“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活动,着力培养法律素养和道德品质兼备的新时代少年。利用巡回审判、组织青少年参加庭审旁听、举办“公众开放日”等,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官干警走进学校或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青少年敲响警钟,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

据悉,为扎实落实全省法院“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和全市“商洛未保 一路同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商洛中院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天平之光 照亮未来”为载体,制定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机制。下一步,商洛中院将通过开展“红领巾法学院”“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继续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让广大青少年在法治的晴空下茁壮成长。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6

为提升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凝聚社会共识、严厉惩治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街道妇联迅速动员安排部署,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活动中,各村、社区妇联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利用社区家长学校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还动员本辖区内的单位、商场积极配合利用门口电子滚动屏播放宣传标语。线上利用社区居民工作微信群、QQ群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理念和方法,线下通过进学校、进家庭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强制报告制度,让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形成社会合力,共同保护祖国的未来。

通过此次宣传,我街道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7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质量,5月11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委派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代表走进箭盘山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召开“携手护航,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会议,能动发挥各单位的优势和专业能力,全方面探讨保护辖区未成年人统筹联动共建共治工作。

会上,与会代表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性侵、毒品及辖区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就压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各方达成共识,并表示,下一步将携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与其他帮扶,更好地帮助孩子远离性侵害、毒品、校园暴力及其他暴力违法犯罪的威胁。

鱼峰法院一向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多次通过让孩子“进法院”,让法官“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孩子学法懂法守法,也让社会大众意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理解、支持、参与该项工作。下一步,鱼峰法院将继续结合“三官一律”工作,守好司法保护防线,积极走进社区、走进校园,不断丰富法律宣传形式,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基础,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公、检、法、律、社区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孩子撑起一道司法保护屏障。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8

为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6月1日起,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法院、团省委、省普法办等七部门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

在宣传月期间,七部门将开展法治宣传,加大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社会、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举办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法治主题征文、校园模拟法庭、法治主题辩论会等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进课堂”活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促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营造校园崇德尚法的法治文化氛围;开展“法治进基地”活动,依托法治副校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等法治教育资源,强化学生防欺凌与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在发生矛盾时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加大对失学、失管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力度,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好习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法规宣讲进村(居)”活动,教育引导儿童增强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和困难求助等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教育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有效监护。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9

为了提升社会对困境儿童的关注度,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困境等特殊群体未成年帮扶救助工作,为儿童以及家庭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营造和谐友善的良好风尚,5月19日,我局联合西区街道双百社工站、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大亚湾丛桦心理咨询工作室在西区街道世纪城共同开展了“守护童心,护航成长”大亚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主要围绕困境儿童保障以及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两大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心理和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有奖问答等方式,与居民展开积极互动,项目组社工详细为参与者讲解了困境儿童的界定范围、寻求帮助的方式以及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相关安全保护知识、帮助未成年人学会相关自救及帮助其他困境儿童知识。

未成年人是国家发展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也是全社会关注的聚焦点。此次宣传月活动不但提升了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意识,也为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总结篇10

为扎实开展“办实事、解难题、惠民生”系列行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慈善总会、山东广播电视台今天在梁山县启动全省“护佑成长”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

山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孟强,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张卫华,山东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东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尹绍强,济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东波,山东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李继国,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田长太,山东广播电视台数据舆情中心主任谭鲁民,济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国安,梁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刚以及沿黄河流域9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未保中心等150多人参加活动。

山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孟强在讲话时指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为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省孤困儿童关爱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山东省民政厅从今年起实施“护佑成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重点支持省内沿黄9市25个县(市、区)社会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监护能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社会融入、监护干预等个性化关爱服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统一行动步调,抓好部署落实,推动全省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强省建设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济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东波在致辞时表示,济宁市率先建立“四级书记抓未保”工作机制,探索构建 “四级共管、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相继承办了全国“一老一小”现场会、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推进会等重要活动,成功争创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将进一步发挥儒家文化独特优势,全面深化“护童成长”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更大力度关爱好、保护好未成年人,为全国全省未保工作贡献更多“济宁方案”。

梁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刚介绍经验时讲到,梁山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书记、县长任“双主任”、3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未保、部门联动谋未保、社会各界话未保的生动局面,打造了独具梁山特色的“1+3+6+X”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下一步将全力打造党建引领下的“用心守护用爱服务”未保品牌,推动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启动仪式上,山东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李继国公布了2023年度全省关爱服务困境儿童系列“十佳”名单。与会领导共同启动全省“护佑成长”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并慰问了黄河迁建区困境儿童,观摩黄河新苑社区儿童之家、文昌阁社区梁山县大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梁山县少年儿童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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