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方案
“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背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了疫情防控的体制机制、策略原则、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我国的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各地区各部门密切协作、履职尽责,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14亿人民同心抗疫、坚韧奉献,有效应对全球先后五波疫情流行冲击,成功避免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的广泛流行,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我国疫情流行和病亡数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世界上最好的成果,有力彰显负责任大国担当,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的防控奇迹。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从病毒变异情况看,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病毒变异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新冠病毒将在自然界长期存在,其致病力较早期明显下降,所致疾病将逐步演化为一种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从疫情形势看,奥密克戎变异株已成为全球流行优势毒株,虽然感染人数多,但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占比超过90%,重症率和病亡率极低。从我国防控基础看,我国目前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34亿剂次,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超过90%;国内外特异性抗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我国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原则。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完善应对准备,调整防控措施,统一规则、分类指导、防范风险,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
(二)工作目标。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进度安排。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我国大规模的疫苗接种实践证明,我国的新冠病毒疫苗是安全、有效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力度,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覆盖率,优先采取序贯加强免疫,努力做到“应接尽接”。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二)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做好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的准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药品零售企业不再开展解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4类药物销售监测。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切实担负起药品试剂准备的领导责任。
(三)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各地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发热门诊或者诊室。定点医院重症床位和可转换重症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20%。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重症监护病房。三级医院要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需要时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一倍。根据人口规模,将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其他方舱医院仍然保留。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尽快实现发热诊室(门诊)“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各地要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确保完成建设改造。
(四)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在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证居民“愿检尽检”需求。保障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
(五)分级分类救治患者。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在三级医院治疗。
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依托医联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分级诊疗,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健康监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指导协助有重症风险的感染者转诊或直接到相应医院接受诊治。
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统筹应急状态医疗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同机制。动态监测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亚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资源使用情况,以地市为单位,当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综合医院可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救治床位使用率达到80%时,医疗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对于医疗力量出现较大缺口、医疗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冲击的地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视情通过省内协同方式调集医疗力量增援,必要时向国家申请采取跨地区统筹方式调派医疗力量增援,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患者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级,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社区(村)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
(七)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控制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八)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做好农村居民宣教引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和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包片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九)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监测社区人群感染水平,监控重点机构暴发疫情情况,动态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
(十)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制定疫情信息报告和公布方案,逐步调整疫情发布频次和内容。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充分宣传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对于应对疫情的关键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
(十二)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提供相应签证便利。逐步恢复水路、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根据国际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优化调整各工作组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工作专班,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力量统筹,周密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向地方派出督查组,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应对准备和措施调整工作。
(三)强化培训指导。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协调相关工作组或专班,通过全国疫情防控视频会商会、调度会等方式,对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疫情监测、宣传引导等工作开展部署培训和政策解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方案篇2
为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做好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二)对不同群体分类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策略,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
(三)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二、检测对象
(一)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及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
(二)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被照护人员和进入场所的外来人员。
(三)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3岁及以下婴幼儿和伤残人士等人群。
(四)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
(五)有检测需求的普通社区居民。
三、重点机构人员检测
(一)医疗机构。
1.对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病情进行相应治疗。
2.对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发现和管理感染者,强化感染者的个人防护措施,降低疫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风险,保护住院患者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二)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
1.疫情流行期间,场所内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抗原或核酸检测。
2.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应及时进行1次抗原或核酸检测。
3.如场所内出现1例感染者,应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检测频次。
4.外来人员进入该类场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三)其他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
大型企业、工地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可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阳性,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根据病情情况,及时就诊。
四、社区居民检测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等人群,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需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如同住人员出现感染者,其他人员可连续3天每日开展抗原检测。
(二)其他居民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可根据需要自行进行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五、检测服务保障
(一)根据检测需求量,在社区设置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满足社区居民“愿检尽检”的需求。
(二)做好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供应,满足公众自行检测需求。
(三)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具备条件的,经卫生和疾控部门培训指导后,自行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和抗原检测;不具备条件的,由核酸采样机构派员上门规范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外出核酸检测感染风险。
六、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
以地市为单位,每日报告辖区内当日完成核酸检测人数和检测阳性人数,动态监测疫情发展态势。
各地要严格核酸检测机构准入制度,开展全流程监管,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定期在行业内公布室间质评结果,督促发生问题的实验室及时整改。做好抗原检测的宣传和培训,使社会公众掌握抗原检测的特性、基本要求及操作流程,确保检测规范。核酸检测要求参照有关技术方案。
“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有关应对准备和防控措施调整工作,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为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对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疫情监测、检测、宣传引导等工作开展培训和政策解读。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到人,加深对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认识,全方位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对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方案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快做好应对准备,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培训对象
包括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及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海关、医保、中医药、药监、疾控等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从事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疫情监测、宣传引导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一线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乙类乙管”实施背景。
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背景情况,特别是对三年来疫情防控重要成果经验、当前病毒特点、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等进行详细解读,充分说明实施“乙类乙管”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二)应对准备措施。
重点培训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内容,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地方、行业的实际情况突出培训重点。
(三)防控措施。
重点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防控措施调整情况,包括检测策略、疫情监测、宣传引导及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防控等措施调整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有关措施培训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动员,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培训为抓手,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二)制定培训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当地防控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系列培训和分层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提高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培训效果,服务于实际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确保相关培训对象在2023年1月5日前全部完成一轮培训,后续根据防控需要开展相关培训。
(三)加强督查评估。
各地各部门要将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本地、本行业落实本方案相关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本方案要求开展培训,或培训走过场、不讲实效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方案篇4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方案篇5
为坚实搞好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率确保不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全市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产销量交会,确保市场供应,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用户人民群众生活须要,为赢下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多勇敢确保。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于新型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半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更多服务,存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专门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会同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须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超市、商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辨认出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展开用药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超市、商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场、超市、商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须时刻维持环境卫生洁净,及时清扫垃圾,维持地面潮湿、洁净,场内并无异味,严禁颁布和摆摊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建议经营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超市、商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封、通风功能高、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设置检查站点等不合乎防疫建议的菜市场、超市、商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超市、商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必须积极主动拓宽发货渠道,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平衡货源,保证各类农产品不断货、不断档,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市场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订《菜市场、超市、商场防控及度汛工作带班联系机制》及《菜市场、超市、商场带班工作联系表中》,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展开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至局领导、责任人员,同时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带班联系,随时掌控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超市、商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展开消解,保证问题及时自查妥当,不取隐患,阻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超市、商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方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及节后复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大邑县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办(联系电话:__)。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在建项目科学有序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全面排查。
项目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每名员工要建立健康卡。对两周内有湖北等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在蓉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返大邑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起,居家隔离或在工地开辟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接触的在蓉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员工所在单位应对上述人员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二)做好复工准备。
1.建立内部防控机制。
施工项目要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入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任务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2.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处置。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配备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药品等防疫物资,设置专用隔离室。做好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3.摸清人员详细情况。
各项目要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4.确保防疫物资到位。
各项目要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5.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真实信息。
“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方案篇7
为全面落实“新十条”和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指导全镇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按照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调整防控措施,加强应对准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前制定实施的隔离措施、密接者判定、高低风险区划定、入境人员和货物新冠病毒感染检疫管控等相关措施不再执行,除疫情流行时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返乡人员排摸和自我健康监测。随着春节临近,全镇将进入返乡人员回流高峰期,各村组要对拟返乡人员提前进行摸排掌握,提供信息咨询。告知其一方面尽量避开回流高峰期有序返乡,做好个人防护;另一方面主动推送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联系方式,发放提醒卡和联系卡,告知其若有疑似症状及时联系村组卫生所,在家庭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需要入院就医的联系家庭医生团队,指导分级开展诊疗。各村、各单位继续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时上报返回人员和感染、疑似人员情况,继续动态运转更新来镇返镇人员台账和感染、疑似人员台账。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责任领导:各联村领导、各村支书
(二)加快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各村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建立以联村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人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再摸底、再梳理、再动员,全力做到应接尽接,早打快打。对符合接种条件但行动不便的群众,要组织上门接种,确保2023年1月20日前,全镇80岁以上老年人第1剂次接种率、全程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60-79岁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在第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对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2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做好宣传动员,实现愿接尽接。卫生院要配齐急救药品和设备,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一旦出现接种异常情况立即快速有效处置,全力保障接种安全。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卫生院
责任领导:席珩泰、景宝玉、各联村领导、各村支书
(三)加强医疗资源储备及医护人员培训。一是强化发热门诊及阳性病区设置。卫生院要合理设置发热门诊及阳性病区,加强管理,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保证24小时开放。二是加大医护人员培训。卫生院要尽快安排开展呼吸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等相关学科综合专业培训,确保家庭医生能够熟练掌握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评估、轻症及无症状居家隔离治疗指南、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服务、新冠感染患者尤其是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及0-6岁儿童等重点人群急危重症识别等内容,全面提高新冠医疗救治能力。三是储备充足的防治药品和检测试剂。卫生院要通过自己产、外面购、上级调等多种途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甘肃方剂、庆阳系列协定方剂)、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的准备工作,卫生院至少配备250种基本药物,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80种包括解热、止咳、镇痛、腹泻、中药等常用药物,按服务人口15%—20%配备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药店要储备足量的“四类药”和抗原检测试剂。确保在疫情高峰期间解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四类药”不断供、有保障、可购买。
责任单位:卫生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领导:苟福军、席珩泰、景宝玉
(四)强化重点人群风险管理。各村要对“两节”期间返乡重点人群开展动态排摸,摸清65岁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孕产妇、0-6岁儿童、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及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底数,建立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详细真实台账,按照红、黄、绿颜色标记建档管理,建立“五联一包”(明确一名镇干部、一名村干部、一名基层医务人员、一名网格员、一名公安干警共同组成包保团队,对重点人群包保联系)责任制,为重点人群提供24小时健康管理服务。包保团队要针对划片包干的重点人群对象,开展上门服务,负责政策宣传、健康教育、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居家治疗、购药送药、转诊转运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家庭医生要提供专业指导,负责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基础病情变化情况观察、危重症状的早期识别、诊断和分类处置,按要求落实红、黄、绿色标识人群家庭医生随访服务,共同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卫生院要为每名乡村医生配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加强培训,提高诊疗服务能力。各村要配合卫生院为风险人群每户配备一个健康包(至少提供一个体温计、一个疗程的“甘肃方剂”预防方和治疗方)。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卫生院
责任领导:席珩泰、景宝玉、各联村领导、各村支书
(五)强化患者分级分类救治。各村要根据患者症状的轻重缓急,依托“省市、县、乡、村”四级医疗网络,有效分流患者,形成有序分级诊疗秩序。一是对无基础疾病或基础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采取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转运至亚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由村组负责,纳入网格化管理,包保团队定期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二是对绿色标记人群落实“乡、村”两级网络管理机制,包保团队每周上门服务一次。居家隔离期间有基础病不稳定且有发热症状的,由包保团队指导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就诊。对基础病情加重确需进一步就诊的,由村组转运专班负责,“点对点”转运县级医院诊治。三是对黄色标记人群、老幼孕残等特殊人群落实“县、乡、村”三级网络管理机制,包保团队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询问观察病情变化、开展健康监测(包括测量血氧、体温,根据基础疾病情况测量血压、血糖、心率等),发放健康监测管理包、“甘肃方剂”预防方和治疗方。老幼残孕、基础病有新冠感染危重倾向的,在县级家庭医生的指导下,卫生院签约家庭医生要快速开展危重症状早期识别、诊断和分类处置。黄色标记人群和独居老人、残疾人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93%等情况,孕产妇和0-6岁儿童病情加重的,由镇、村两级转运专班负责,会同卫生院,直接“点对点”转运至县级综合医院救治。四是对红色标记高风险人群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管理机制,包保团队每天上门服务一次,家庭医生动态掌握基础病情变化、开展健康监测(包括测量血氧、体温,根据基础疾病情况测量血压、血糖、心率等),发放健康监测管理包、“方剂”预防方和治疗方。红色标记高风险人群基础病情变化加重及新冠病毒感染的,在市、县级家庭医生的指导下,卫生院签约家庭医生迅速准确识别,及时给予供氧,采取积极抢救措施,尽量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由镇、村两级转运专班负责,立即点对点转运至市三级医院救治,卫生院派医护人员全程陪护转运。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卫生院
责任领导:席珩泰、景宝玉、各联村领导、各村支书
(六)加强重点区域疫情防控。要强化群众宣传引导,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社火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引导群众减少聚餐聚会、走亲访友、嫁娶宴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开疫情传播高峰,想方设法压峰、削峰、延峰。红白喜事继续实行“双报备”制度,各村要安排专人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管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领导:苟福军、席珩泰、景宝玉、各联村领导、各村支书
(七)加强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福利院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内部可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分区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卫生院建立快速转运通道。第一时间转运和救治,防止发生聚集性病情。要加强广大群众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超市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要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人员接触,延缓疫情发生速度。疫情严重时,各单位和重点行业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尽量减少疫情对正常工作的影响。商场、超市要强化内部员工个人防护管理,定期对公共区域开展消毒通风,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流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卫生院、福利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领导:苟福军、席珩泰、景宝玉、各联村领导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将落实“乙类乙管”措施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联村领导、村支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指挥调度、亲自推动落实。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力量统筹,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责任和决心,进一步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要加强“乙类乙管”的培训宣传,充分宣传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重症患者救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等措施对于应对疫情的关键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要强化风险防范,准确把握实施“乙类乙管”后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面临的突出风险,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整体防控,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镇防控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大“乙类乙管”重点任务落实的督查力度,加强对村级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服务不隔夜。对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不力,未及时发现新冠重点人群病情加重,导致重症、死亡病例失漏失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村各单位节假日要安排值班值守工作,政府值班领导要对当天返乡人员上报、重点人群管理、疫情监测情况开展督查、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