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 业鸿

一、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易召凡

副组长:肖功雄、杨斌、兰先勇、周俸民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抗洪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医疗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医疗工作;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小组负责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毒灭菌等药品和现场处置设备、物资,保障抗洪救灾医疗应急及本院伤病人员的救治需要工作。抗洪救灾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其他相关物资及时到位,保证医疗救护正常运行。

二、严格按照抗洪救灾值班表,保证值守时在岗。

保持电话网络完好、畅通,做好了药品器材、交通、通讯工作等相关准备工作,24小时待命,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进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

四、公卫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灾害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对抗洪救灾医疗救援组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充分准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我院将密切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及村卫生室沟通协调。

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自身隐患的排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尽力避免自身受灾,减少灾害损失。

洪涝发生后,各科室须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检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遇到重大灾害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通用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2)

为贯彻落实防汛救灾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我县防汛救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医院防汛减灾应急处置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抗洪抢险救灾处置能力,为____提供防洪、防内涝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抗灾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大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影响而给____带来的风、雨、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事故,主要包括洪汛灾害及其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建筑工地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

成立防汛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二)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灾组

1、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__X。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一切日常事务,迅速准确了解、收集和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协调有关科室、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或协调组织跨单位应急增援;统计资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2、抢险救灾组:全体干部职工均为抢险救灾组成员,由各科科、组长负责,按照指挥小组指定的地段组织医院人员参加,主要负责险情地段的防护与排涝,组织医院职工家属进行自救和互救,控制洪汛灾害扩大。

五、险情发布后的应急反应

1、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县城区的防洪抢险工作;

2、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办公室开始运转,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领导干部赶赴所负责的区域,检查督促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实施,指导防洪抢险工作;

4、适时发布紧急防汛期间社会治安管制措施及在受到洪水威胁时发布避洪撤离通知。

六、事件报告

洪汛灾害发生后,要按照本预案,立即展开抢险救援和事件处理工作。

(一)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险情后,必须在接报15分钟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主管局报告紧急情况。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险情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及现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告县委及县政府办公室,情况紧急的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通过网络、传真补报。现场联络员应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报告现场指挥和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排险除险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进行连续、深入、全面续报。

(二)报告内容

1、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施损失及可能造成影响的情况;

2、灾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简要经过,采取的紧急抢险救援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情况;

3、灾情的初步信息或基本结论;

4、灾情的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七、处置程序

(一)发生险情时抢险应急反应

当暴雨持续发生导致医院洪水猛涨,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立即召开由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汛情、灾情;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防洪应急工作,及时向县防洪救灾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险情和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看灾情轻重,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抢修排险

1、灾情发生后,抢修排险队应立即投入运作,队长和抢修排险有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

2、及时联系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特大暴雨造成大面积积水事故时,报办公室联系环卫站及时消除道路垃圾,以免造成井内堵塞,及时疏通堵塞的下水道以免污水回流造成医院大面积污染;道路或桥梁损毁及抢修时,向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进行抢险;作业人员发生伤亡时应及时抢救人员;遇到暴雨持续发生时,组织人员落实有关物资和车辆,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善后工作

做好因灾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后续处理工作,对发生灾情的原因和抢险救灾的全过程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部工作完成后,将总结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主管局,同时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防洪抢险救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大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并制订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生洪汛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防洪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四)反应迅速,积极应对。洪汛灾害发生时,各有关科室和部门要迅速行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张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现场保护等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要发扬不畏艰难的精神,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讲政治、讲奉献,全力进行防洪抢险救灾。对在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给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予处罚。

(六)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小组宣布解除紧急抢险期时间,各科室、部门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汇编成文字材料。对防洪工程量、材料、资金、灾害损失等情况应及时记录,按上级有关规定的报表及时上报。

通用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 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 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2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5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8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19大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7.1.2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发达国家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国家防总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用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4)

夏季暴雨季节即将来临,雷雨天气也将增多,为防止出现雷击伤人事件和洪水灾害,确保学校防雷、防洪、抗汛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教育局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学校师生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全校师生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水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要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做好预防工作。校长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本学校实际,早动手、早安排、早准备,积极落实防治工作。并明确各自职责,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有关防雷、防洪、防汛的要求,学校安全员负责关注近期天气预报,并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防止突发灾害。对危墙、危厕、危房等重要部位要设立警示标志并给予及时维修;及时清理水沟,保持水流畅通。

3、切实落实洪水防治措施。学校防洪减灾领导小组要及时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对学校洪水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对危险程度做出评价、预测。在暴雨活动期间,要尽量避免组织大型师生集会及活动;在考试期间全力防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及早启动防洪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开展学校房屋,周边地貌调查,科学制定洪水灾害防治措施。在学校防洪减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互通情报,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天气情况。要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落实防灾预案和群策群防网络,为制定防洪水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的依据。

5、发生雷雨天气时,总务处负责切断电源并拔掉有线电视、网线等。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利用广播、集会、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洪方面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防洪减灾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并在全校范围内作一次防雷知识宣传,确保每位师生都知晓防雷基本常识。同时要加强对师生的思想疏导工作,不要造成不必要恐慌,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7、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部门要实行值班、带班制度,对危险地带进行巡回检查,落实预防措施,总务处储备一些防雷、防洪、防讯应急物资,并认真检查了校舍的避雷接地装置。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

三、防雷、防洪、防汛应急措施:

1、接到上级防雷、防洪、防汛指示或发生灾情后,学校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雷、防洪、防汛工作。各有关人员随时准备执行防雷、防洪、防汛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区全面进行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雷、防洪、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学校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防雷、防洪、防汛的物资准备。

7、全体教职工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迅速参加学校的抢险救灾工作。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汛区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发生破坏性汛情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险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困、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安全区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及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9、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区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包括教育教学秩序,全力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

10、本预案从20__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用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5)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应急体制,确保物业公司遇重大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的要求,为将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今年安全度汛,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县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防御洪涝灾害,为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统一领导,精心部署,协调动作,分级管理,分工明确,科学调度,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切实抓好防汛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落实各项防汛预案,加强汛情监测和预警预报,提高防洪防涝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给住户和公司带来的损失。

三、主要任务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洪防汛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组织制定、实施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结合各部门、各项目实际情况,充分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防洪、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3、各部门、各项目把防汛物资落实到位,做到防汛物资充足,做到定点、定位,由专人负责管理。

4、各项目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建立防汛工作小组

指挥:__

副指挥: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

2、建立公司防洪防汛抢险突击队

各项目自行组成抢险突击队,队长分别由各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主管)担任。

五、主要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与传达防汛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

(2)部署和指挥实施防洪防汛救灾行动。出现险情,各抢险突击队受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3)掌握各单位防洪防汛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汛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2、防汛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防汛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防汛救灾行动。

(3)协调受灾住户安置、转运。

(4)执行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前期准备工作(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提前检查疏通地面和屋面排水沟,清理化粪池和污水井、检查排水主管与市政管网接口,保证畅通。

2、检查排污水泵,保证重要位置(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位置的污水泵能够自动运行。

3、检修备用发电机和控制线路,保证应急电源的安全可靠。

4、检查手电筒的完好,检查设备机房应急照明。

5、检查小区避雷系统。

6、检查外墙立面,通知住户,整理阳台、屋顶花园、清理高空搁置物,雨棚。

7、修剪小区大树枯枝、虫害严重的树枝。

8、确定应急情况车辆和人员的疏散路线和位置。

9、项目固定专人,每天定时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并将重要信息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七、项目重点位置和设备设施(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对设备机房,及低于小区水平面标高的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的监控﹙地下室、电梯井﹚。

2、办公电脑和监控主机、道闸设备等公共用电设备。

八、物资准备工作(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准备备用水泵、水桶、扫把、毛巾。

2、准备必要的雨具如雨伞、雨鞋、雨衣。

3、应急照明如:手电筒、应急灯。

4、应急通讯如:对讲机。

5、医疗救护:止血带、消炎药、碘酒、创可贴。

6、抢险工具和材料如安全带、安全绳、铁铲。

7、准备必要的资金。

8、应急保障车辆。

九、出现汛情后的应急措施

1、普通汛情应急

(1)加强与县防汛部门沟通,加强汛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公司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各项目提出防汛要求,对住户有组织地进行疏散。

(3)采取措施,保障防汛系统的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依据防汛部门的汛情趋势判断意见,加强对住户防汛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重大汛情应急

(1)在接上级领导重大汛情应急通知后,汛情涉及的各项目防汛救灾突击队快速集中,如何迅速投入到防汛抢险的工作。

(2)组织力量做好住户的疏散安置工作,采取有利措施,尽量保障住户的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有关人员维护公共秩序,防范有人趁机捣乱。

(4)了解灾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具体的应急措施参考以上流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的防汛应急工作方案实施。

十、信息汇总和报告

项目防汛指挥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对本辖区可能发生防汛信息的分析汇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及可能导致的各种隐患,任何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1、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一般信息按分项目管理权限,报送各项目防汛负责人。

3、公司防汛工作小组接到重大的汛、工、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

十一、其他

当面临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或涉及住户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秩序的情况,配合各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就近口头通知客户,并做好客户安抚和解释工作。

通用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与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公司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与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 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公司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指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 公司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 络 员:__

值班电话:

公司办公室:

综 合 部:

夜间值班:

值 班 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与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公司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 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与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公司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公司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公司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 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与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公司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与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 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公司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七、 严格防汛值班制度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 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

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与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公司安排。

通用防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7)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我村村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村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我村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思想重视

认真学习上级的指示精神,深刻理会其实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度统一,确实把防汛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组织落实

1、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黄成学(村民委副主任)

潘久成(村计生专干)

成 员:各村民小组长

2、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黄海负责全村防汛总指挥工作。

黄奎负责做好防洪防汛整体工作。

黄成学常负责各种物资供应及群众的疏散转移。

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好各组的群众,配合领导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

3、防洪防汛抢险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支村两委其他成员、各村民小组长

抢险队长在防汛抢险时,负责抢险的具体工作。

三、防汛物资

我村的防汛物资有:铁锹、编织袋、沙袋、手电筒、雨衣雨鞋等。

四、应急处置

1、灾前

(1)村应急协调小组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各小组长负责各组、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2)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防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村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4)村领导组成员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气象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村民通报情况。

(5)村防洪防汛抢险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生活秩序。

2、灾中

村防洪防汛抢险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

(1)村各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此时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2)村应急协调小组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灾情。

(3)村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此时确保及时到位。

(5)村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后期处置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此时村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村民安全返回;对临时设施、电源和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书记签发后上报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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