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
关于南京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
生育津贴是参加生育保险的职业妇女在因怀孕和分娩而离开工作岗位时能够享受的一种待遇,相当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但是,不同地区职工享受的产假天数并不是完全统一的,所以其享受的生育津贴也不同,那么2023年南京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呢?
南京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申领南京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 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每月按30天计算;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 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符合有关法规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南京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生育一孩、二孩、三胎(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结算时间如下:计生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注:住院的以出院结账期为准。
其他人员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法规进行零星报销(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人员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
2023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呢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__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登记政策调整
诸多人口学、法学专家进行了政策解读。生育登记的核心职能是人口管理服务。在人口管理方面,目标是如实登记新生儿,便于国家准确掌握人口数据。在人口服务方面,具体涉及新生儿母亲的福利获得,包括生育保险、产假等福利,这是保障女性生育权的重要举措。
现实中,有些非婚生育的孩子不能正常进行登记,没有及时纳入人口数据库。未婚妈妈也因为不能进行生育登记而无法享受生育保险、产假等一系列生育权利。所以,从人口管理服务的角度来看,取消生育登记的婚姻条件,相当于松绑了婚姻与生育的关系,这也极大减少了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现实压力。
因此,我们不能颠倒政策调整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政策调整是果,日益增多的非婚生育现象才是因,生育登记政策调整是对非婚生育增加问题的回应。
二
政策调整往往反映了社会现实领域一些重要变化。日益增加的非婚生育现象,挑战着人们对于婚姻与生育关系的理解。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理念中,婚姻与生育高度关联在一起,即结婚是生育的前提条件。
目前存在的非婚生育,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婚前生育,即男女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女性已经怀孕并生产。此种情况,通常男女双方后续会办理结婚手续。针对生育和婚姻先后顺序颠倒的现象,近年来社会舆论已经比较宽容。
第二,婚外生育,指已婚夫妻的一方,和其他异性生育子女。现实中主要涉及的情况是未婚女性和已婚男性的生育行为。网络上质疑生育登记政策调整的人,主要是针对这种婚外生育情况,担忧政策调整的间接效果是降低了婚外生育的登记成本和心理成本。
第三,不婚生育,指男性或女性虽然没有结婚意愿,但是有生育意愿,通过某种方式完成生育后,愿意独立抚育孩子。现实中主要涉及的情况是,一些女性经济条件好,不想成家,但是想养育孩子。这个政策的出台也为这部分群体提供了便利。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恋爱分手后,女性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决定克服困难生下孩子并独立抚养。
针对以上几种非婚生育类型,我们虽然在逻辑上可以区分并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进行评价,但是在生育登记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本没法准确识别判断每份申请的实际情形。
现实中非婚生育情况的复杂性和隐秘性,远远超出了生育登记部门的常规业务能力范围。这是越来越多地区作出生育登记政策调整的直接原因。这种调整是为了适应现实,对此不能反过来理解。
三
在针对非婚生育现象的诸多讨论中,关于不婚生育的话题比较火热。即便是一些已婚已育女性,也表达出对这种主张的赞同。这既反映了一些女性独立生育生活的意愿,也折射出当前一些女性对丈夫参与子女抚育现状的不满,从根本上质疑婚姻与抚育之间的关系。
一些已婚女性将自家的抚育现状概括为“丧偶式育儿”,认为丈夫极少参与甚至不参与,有的是因为工作忙,顾不上家,有的是因为缺乏责任感,只顾游戏玩耍、不顾家,甚至生活上还不独立,依靠妻子照顾。这样家庭中的女性,当然不会认为婚姻关系会减轻育儿压力,反而怀疑婚姻关系本身的必要性。
离婚率升高,同样会引发女性关于婚姻与抚育关系的省思。一些女性看到身边姐妹离婚后独立带孩子,认为与其离婚后独立育儿,还不如开始就不婚生育,避免离婚给自己和孩子带来的伤害。经济收入较高的女性,更容易产生这种想法,相信自己可以独立承担抚育任务。
传统社会中,婚姻、生育与抚育高度统一,紧密关联,相互保障。婚姻是生育的前提,两性围绕孩子抚育分工合作,这也进一步加强了婚姻稳定性。
当前出现的婚姻家庭难题在于:抚育所需要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越来越高,对夫妻分工合作提出了极高要求。提高抚育质量需要经济保障,要求夫妻更多精力投入工作。但抚育精细化,又要求夫妻育儿时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时间精力在工作情境和家庭情境中的有效分配,构成了婚姻生活中的基本矛盾。即便有老人帮忙,还是需要夫妻尽可能通力合作。也许在精力上,妻子一个人可以勉强应付,但心理层面还是迫切需要丈夫更多参与,平等育儿。
经济压力和抚育压力,增加了夫妻家庭生活中的焦虑感,考验夫妻的责任心和乐观生活态度,更考验着家庭抗压能力。一些青年夫妻在抚育压力面前矛盾越来越多,关系越来越难协调,围绕育儿形成的怨气不断积累,疲惫不堪,家庭生活一团乱麻。
如果人们对婚姻关系稳定性缺乏信心,对两性协作育儿丧失预期,就会产生三种后果:第一,降低生育子女的意义感,将育儿理解为负担,这自然会降低生育意愿;第二,认为婚姻没有意义,就会降低结婚意愿;第三,认为婚姻无意义、养育子女有意义的女性,就会偏好不婚生育。
四
激发青年人的生育意愿,不能仅仅着眼于提高生育福利和降低生育登记门槛,更为重要的是降低抚育成本,减轻抚育压力,构建更为系统有效的抚育支持体系。
理想意义上的抚育模式,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分工协作。在家庭共同体中,既有经济上的共有制,也有抚育上的积极参与。
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将子女抚育区分为生理性抚育和社会性抚育,前者涉及孩子饥饿、冷暖等生理需要的满足,主要靠母亲来完成。社会性需要则需要父亲和母亲共同参与,帮助孩子顺利进行社会化。当前许多家庭中,父亲也积极参与到孩子的生理性抚育之中。
家庭结构的完整性有利于家庭功能的完备性。子女在成长中,能够获得来自于父母共同照料和情感支持,在完整家庭中开展人格塑造和性别认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外生育和不婚生育情况下,子女成长可能面临一些难题。毕竟家庭完整性对子女成长具有关键作用。
所以说,只有将生育与抚育关联起来思考,才能更好理解生育权保障问题。良好的家庭抚育功能支持,更有利于实现对女性的生育权保障。没有足够持久稳定的家庭功能支持,个体生育权的独立实践将面临压力甚至风险。
五
舆论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人们内心深处真正关心和在乎的价值观念。婚姻、生育和抚育的统一性,影响着家庭基础秩序和观念。关于生育登记政策调整引发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是对这一问题的回应,显示着转型期人们婚姻家庭中的困惑焦虑,也表达着大众保卫家庭秩序的强烈意愿。
婚姻与生育、婚姻与抚育、生育与抚育之间的关系,涉及到人们对于家庭功能和家庭伦理的基本理解。社会大众对婚姻、生育和抚育三者关系的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本身就代表了人们对于家庭基础秩序的保卫。
保卫家庭秩序,既需要人们在自己家庭生活中更多担当和付出,也需要在面对家庭生活困难压力时,保持乐观,积极面对,作出合乎道德的行为选择,更需要国家在宏观层面构建有利于家庭发展的支持体系。
如果说人口登记服务管理中将生育与婚姻的关系松绑,这体现了新时期生育政策的包容性,那么在长期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道德涵养过程中,如何保卫家庭秩序,如何更好地协调统一婚姻、生育与抚育的关系,避免三者脱钩,将是新时期人口发展和家庭建设的重要议题。
更为关键的是,我们的人口发展战略,不能单纯定位于人口数量的增长,还应该特别关照人口质量的提升。忽视质量关照的人口数量增长,并不是高水平的人口生产模式。影响人口生产质量的因素,不仅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教育水平,还涉及到完整的家庭结构、和谐的家庭关系及其所决定的稳定有序的抚育环境。
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发展中婚姻、生育与抚育的统一性才至关重要,因为它影响着人们的家庭观念,影响着人们家庭信仰的坚定性,影响着人们家庭生活中意义感的形成。
婚姻家庭生活中所形成的意义感,是促使人们结婚生育的有效精神动力。人类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精神可以变成物质。在人口生产中,这个逻辑同样适用。
2023生育津贴新政策完整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__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__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__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2023年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__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