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经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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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经营什么篇1

经营合作甲方:

经营合作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现承租一间商铺位于 斗门里维埃拉146号铺 房屋(建筑面积80?)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纳房屋补偿金;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房屋补偿金交纳期限: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押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纳下一个月补偿金一次,月金额起算: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作双方的变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则追究乙方责任。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以汇款方式向甲方交纳房屋补偿金,汇款单作为凭证备查。

六、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5、违约。

八、乙方违反协议第七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九、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若要提前终止协议(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补偿,如因国家建设或出现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协议期满如不续约,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期限一到,乙方应无条件将商铺交回给甲方。经双方移交无误后,甲方需退还押金给乙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经营什么篇2

合伙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伙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厅,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同人自愿合伙经营餐厅,总投资为____元。

合伙人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

合伙人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①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②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经全体合同人决定,委托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第六条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经营什么篇3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 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协议经营什么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 ,地址:沙河口区龙祥花园330号 ,经营面积 平方米,经营范围: 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长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长波。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7)支付合伙债务;(8)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 个月以上的;(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经营什么篇5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 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 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 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 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经营什么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_号--_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蚣追浇赡沙邪?,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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