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二孩新政策
-安徽全面二孩新政策如下
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
条例明确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取消20天晚婚假
条例对假期奖励作了调整,取消了20天晚婚假,修订后婚假将只有3天。在产假方面,修订后取消了30天晚育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30天,但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又延长60天,修订后产假统一为158天。
此外,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条例明确,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享受上述假期奖励。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条例取消有关生殖保健服务证查核、报告制度,对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第三个孩子的,仍然需要办理《生育证》。
社会抚养费仍需征收
条例调整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删除了对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对于不符合条件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仍然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省未来5年或将新增90万新生儿
省卫计委副主任杨武介绍,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做了一个统计,在符合两孩政策的妇女中,35岁以上占了50%以上。也就是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高龄孕产妇将增多。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省未来数年预计新增多少新生儿?杨武介绍,他们做了一个估算,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是528万人。根据对目标人群的生育意愿的调查估算,未来4到5年大体上多出生90万新生儿。
杨武表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统筹增加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服务资源供给,强化产科、儿科建设,加快紧缺人才培养,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业机构。
继续完善一系列免费服务
我省还将推进生育登记制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对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实行生育审批。我省将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全面实现网上办事。
据省卫计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夫妻直接在所在居委会(村委会)进行登记即可,无须审批。杨武介绍,实施生育登记制后,我省将继续完善一系列免费服务,比如孕前的免费检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