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

| 小龙

-浙江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如下

此次我省调整待遇标准是,曾经从事乡村医生等人员,按其在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原在岗工作时间,增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月增发标准为原在岗工作时间帐户化额度除以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确定。原在岗工作时间帐户化额度,以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原在岗工作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养老金月增发标准按认定的本人原在岗工作时间分段计发,计发标准与其他参保缴费人员相同。

对于已参保缴费尚未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先确定其原在岗工作时间,待其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按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原在岗工作时间计算帐户化额度,增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按本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原在岗工作时间之和计发。

我省之前明确,乡村医生的身份和工作时间由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确定。乡村医生在岗工作时间,以其从事乡村医务工作之日起至离岗或年满60周岁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实际从事相关工作之日止,不满1年按1年计算,超过60周岁后的年限不计算,原在岗工作时间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累计不超过44年。据测算,乡村医生按工作年限15年计算,养老金月待遇发放标准为323元。

目前,我省有在岗乡村医生1.8万名,离岗乡村医生约1.2万名,至2010年,已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仅为8000余名。

为解除乡村医生养老之忧,留住和吸引更多卫生人才扎根农村基层,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自年起,我市在全市初步建立村医养老保险制度。

该制度规定,凡我市具备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在岗人员,原则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将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比照各地村计划生育专干标准执行,财政补助60%、个人承担40%。财政补助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适时提高。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各地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具体业务经办机构,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养老保险费以乡镇卫生院为征缴单位,每年8月份各乡镇卫生院将缴费花名册报县、区卫生局审核确认,9月份将乡村医生个人承担的保险费一次性地解缴到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市、县财政将各自承担的保险费于9月份划拨到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乡村医生,又被称为“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在偏远的乡村,医疗条件不便,乡村医生就是乡亲们最贴心的家庭医生。他们常年奔走在崎岖的乡村道路上,他们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的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让这些最美的“天使”拥有一个美好的晚年生活,国家之前也出台了相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

一,凡三证齐全(乡村医生证,乡村医生职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断执业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决。

二,凡三证齐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决。

三,凡三证齐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25年以上者(25年)每人每月按600元左右解决。

四,凡三证齐全,并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乡村医生,可参加考取助理执业医师证和执业医师证书。

五,符合上述三项而死亡的乡村医生,国家给予2000元火化费予以安葬,并继发10个月工资用于安抚。

六,凡三证齐全,而达不到退休年龄的男女乡村医生,国家给予考试转公的制度,对于考核考试合格的转为公办医生,工资待遇国家按排解决;对于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国家执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顺,考核考试标准不能降低,必须从严执行,不得降格以求,降格以求是对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不负责任。

七,考试转公须持国家承认的学历参加,否则,乡村医生须再次学习,获得学历后,再考试转公。

八,退休后和淘汰掉无乡医生的村镇,国家执行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制度,工资待遇由国家从优安排解决,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九,本办法于2010起在全国执行,年结束,乡村医生被取缔,国家执行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制度。

乡村医生是工作在最基层直接服务农民群众,被称为农民的“家庭医生”,是一群常年奋斗在农村三级网底的乡村医生,他们常年坚持在防病治病的第一线。是一个曾被人们习惯性地冠以“赤脚医生”名号的最基层医务工作者,是农民健康的“第一守护人”。时至今日,改革开放30余年都过去了,他们却依然没有养老保障,基本上是“自生自灭”,医生和农民的双重身份定格了他们不合时宜的尴尬处境,但是他们担负的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职能从没有变过。由于交通、通讯落后,所有工作、通讯完全是挨家挨户的走。白天一身汗,晚上一身泥。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上,无不倾注了乡医们的心血和汗水辛苦的劳动付出,消磨尽了他们的青春。人到暮年,换来的是今日的无依无靠和无奈的尴尬,风雨人生一辈子,没有达到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政府的认可,老无所养,病无所医,几十年来,乡村医生吃的是草,挤的是奶,奈何收入无保障。

乡村医生的户口虽然是农村户口,但乡村医生的许可证和执业证是卫生局颁发的。这已经不容置疑的构成了乡村医生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实质的劳动关系。六七十年代,乡村医生在政府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带领下,把农村卫生落后的面貌彻底改变了,历尽的艰辛与收获的辉煌,世人皆知。就是最近几年来,在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率领下,乡村医生也把大部分时间花在了公共卫生工作上。诸如非典时期,乡村医生没有防护措施,自己掏钱买口罩、体温表,那时的乡医都是赤膊上阵,与国内各地返乡的疑似病例全是零距离接触……乡村医生冒着可能被返乡农民工感染的危险,把生死置之度外,村里跑,家中窜,查体温,劝隔离。几个月下来,没有要求过一分钱。禽流感来了,哪家鸡鸭有几只,谁家耕牛有几头,几个月过去了,汗没少出,同样钱却未挣。甲流来了,乡村医生一家一户走村做宣传,送资料、清环境、搞消杀,半年过去,钱袋里空空没个子。冬去春来,年复一年,为村民服务了几十个春秋的老乡医,现已年迈花甲,白发苍苍,但他们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在看到所管辖区内无传染病爆发流行、儿童健康成长,他们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乡村医生待遇普遍偏低,收入主要靠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经营差价,缺乏稳定性,养老更是一个后顾之忧,自2006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乡村医生在收入上增加了一定的收入,当地农民也得到了实惠,更离不开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的实施巩固了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提高了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

乡村医生以前称为“赤脚医生”,他们在农村走家串户,维护着广大农民朋友的健康,然而他们自己的待遇、权益却很难得到保障。政府现在虽然重视乡村卫生公共事业,把乡村医生的补助由以前的每月50元增加到了现在的每月200-300元,但现在大多数乡村医生还没有买养老保险,一旦退休,他们将什么都没有……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最基本的单位,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队伍的重要力量。乡村医生担负着农村公共卫生任务,担负着防疫、医疗、保健、协助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工作,但政府补贴不足,而且为了照顾农民,政府把村级卫生室的收费标准定得极低,收费项目也少,药品利润不多,导致村卫生室运转困难。但现在上级部门通知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乡村医生也就可以说是又没有了收入他们。现在乡村医生是自己养自己,到老了干不动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并落实解决好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险、退休等实际问题,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愿意干,乐意干,许多乡村医生呼吁,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筑牢农村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在农村辛勤工作,到了晚年不但生活没保障,而且为贫困村民垫付的几千甚至几万元药费也无法收回。由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无着落,乡村医生人心思动,后继乏人,部分村级卫生室关门停办,出现了一些村医‘空白村’,不少乡村医生选择弃医改行。这不仅增加村民看病难题,而且威胁到农村卫生服务网底的安全。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解决不好,农村社区卫生工作就无法开展,农村对65岁老人体检、居民健康档案以及防疫妇幼保健、传染病上报等工作都是由广大乡村医生来做的,可提到待遇问题是却总是把乡村医生排除在外。有关部门对乡村医生提高待遇好像只是为了回应广大乡医的强烈呼声,总不见玩真格的。

解决乡村医生的待遇及养老问题,给“赤脚医生”一双“鞋”,让他们在农村走得更稳更踏实。这样农村卫生岗位才能吸引住人才,才能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和看病贵之苦。

为政府、为人民奉献了半辈子,现在他们都老了,身体也不如前了,干不动了,难道落到无依靠的晚年?一群朴实的乡村医生不求纳入政府编制,更不求享有相同的国家卫生院医生一样的利益。但人老了,求的是老有所依,老有所靠,求的是养老的问题。总之,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这直接体现了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的认可,也体现了对乡村医生生活的关怀和支持,是对乡村医生工作的肯定。

一群朴实的乡村医生深信――他们的倾诉是理性的,乡村医生一定能享受养老保险,政府一定不会抛弃他们。养老保险问题政府一定会帮他们解决,让他们实实在在无后顾之忧,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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