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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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飞政策如下

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报名办法

方法一:通过所在学校报名,填写《空军飞行学员(高中生)报名表》,并由学校统一组织前往初选地点参加体检。

方法二:登陆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网站(bj.kjzfw.org),下载填写《空军飞行学员(高中生)报名表》,自行前往初选地点参加体检。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1.初选。年9月11月,由招飞中心组织宣传发动、报名、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年12月至年5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政治考核。

3.定选。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北大、清华最低录取分数线下60分以内),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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