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退伍兵安置政策是怎样的
每年的士兵退役工作又将展开,士官选取和士兵退役工作关系到士兵队伍建设质量和部队战斗力的巩固与提高,也关系到广大士兵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做好。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城镇退伍兵安置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城镇退伍兵安置政策
Q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如何认定?
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按自主就业对待,享受安置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门不再出具安排工作介绍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享受教育资助等优惠政策。
Q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Q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3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报到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2月至翌年1月。
Q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大学生士兵复学的,其档案由征集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入伍前的院校;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负责接收,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做好档案移交管理工作。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Q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自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1、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3、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4、会审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应逐级请示,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会审认定的依据应为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对年龄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身份证不符的,应以身份证为准,对服役年限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退伍证不符的,应以个人档案为准。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报人,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会同同级人武部、村(居)委会和已认定的同乡(镇、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的人员进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5、建立档案:县级民政部门对申报登记人员的资料,要建立健全档案和数据资料,并认真做好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工作。核查认定工作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填写的表格,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作,但表格内容应包括民政部制发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附件)中的项目。审定工作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统一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机制。
信息数据的统计
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对象的审批工作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统计核实数据,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复审、逐级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应于10月30日前将本地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统计结果送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后报民政部、财政部,力争在12月31日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各地在报送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对象的信息数据时,连同第二年将要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对象数量等情况一并报送。
扩展:军人退伍后选择
1、接受国家安置:退伍军人可以接受国家安置的情况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主要是符合条件的伤残军人和城镇非农户口人员,安排工作也是有限且条件一般,如果家里有关系的话,工作会被安排的好点。
2、自已找工作:踏入社会后退伍军人能做什么?可能会迷茫和无助吧!从入门看大多退伍军人的文化课底子薄,退伍军人普遍存在没有特殊技能,缺乏社会经验等情况。如今很多高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想要找到满意的工作尚且不容易,何况是没人优势的退伍军人,甚至很多退伍军人最后选择去做保安、苦力等底层的工作。
3、学技能,挑战自己:对于退伍军人而言,若没有一技之长,要找份好的职业还是比较困难的。重新去学习一种热门技能,虽然这个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但这被证明是到目前为止的一条最有效的办法!退伍军人大都不想安于现状,想找一门文化课要求不高入手比较容易的行业,但是什么样的行业合适呢?退伍军人本身具有的坚韧和顽强的品质,无论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都是有优势的。老兵退伍,说老并不老,二十来岁正是吸收新事物的黄金年龄,选择正确的职业方向是他们人生的转折点,走向成功的保证,退伍军人的环境适应能力强,一定可以在电脑技术方面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城镇退伍兵考公务员优先录用
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城镇退役士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同时,城镇退役士兵考公务员,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
1999年12月后退役的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户口所在地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在面向社会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各级行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应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服役期间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税收、贷款、落户等方面都享有优惠、优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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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退伍兵免费上大学
武汉消息今年起,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可以免费上大学,自主找工作。前日,华中科技大学与湖北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就此达成协议。民政部认为该创举代表今后退役士兵
安置改革的发展方向。
随着企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改革,靠政府指令性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越来越难;部分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到市场就业,受自身条件限制,又难以达到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要求。“两难”如何解决?湖北省探索“以助学方式培训城镇退役士兵促进就业”。
这项协议规定,华中科技大学从今年起,每年将接受部分退役士兵到该校成教学院接受学历教育。在校期间,学校免收学费、成人高考补习费和住宿费,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300元。学业结束符合毕业条件的,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政府不包分配,全部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实现“免费上大学,自主找工作”。
三成城镇退伍兵自谋职业
日前从济南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省城把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作为深化安置工作改革的重点,去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由上年的7%跃升到30%。
据了解,济南市去年共有需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3839人。为鼓励他们自谋职业,济南市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同时积极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牵线搭桥。在今年6月11日由民政、劳动等部门联合举办的退役士兵与民营企业双向选择洽谈会上,一次就有72家民营企业、200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当场签订双向选择用工意向书1400多份。章丘市作为全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试点县,对城镇退役士兵和服役不满10年的复员士官全部实行货币安置,由其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80%。
另据了解,济南市有关部门将对退伍兵安置过程中,未安置、安置后未能上岗及单位拒收情况进行一次摸底,除追究责任外,还要运用经济手段促其接收。
习水县2006年度城镇退伍兵安置方案
为做好200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200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06年度城镇退伍兵安置方案。
一、安置对象
服现役满2年以上未被选取为士官的城镇退役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士官的城镇退役士官(一级 、二级);调整精简单位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的编余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士兵或士官;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一至八级残疾军人;10年以上转业士官。
二、安置原则
继续贯彻执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政策;进一步推进安置工作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渠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安置去向
属省、市直管部门的女子由父母所在单位负责安置;在职入伍的退役士兵由劳动人事部门接收安置到入伍前所在单位工作;大中专毕业生锻炼期间入伍的退役士兵由劳动人事部门按大中专毕业生安置办法进行安置;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士兵和士官、十年以上的转业士官、残疾军人由政府统一安置到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城镇户籍非农指标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政府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
四、安置办法
1、安置前,由安置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组织安置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树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择业观念,增强就业竞争能力,适应就业机制需要。
2、城镇退役士兵或十年以下士官的安置全部实行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二等功以上获得者、转业士官、一至八级残疾军人由政府统一安置到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五、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计算办法
根据《贵州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和自谋职业试行办法》通知精神,服役2年的城镇退役士兵发16000元;城镇复员一级士官在16000元的基础上增发20%,二级士官增发30%;在西藏服役的增发10%;获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增发30%;获二等功的增发20%;获三等功的增发10%;有多项立功或称号的,累计计算。获二等功以上人员、残疾军人、转业士官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另奖励4000元。
六、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颁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凭证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待遇。
七、工作要求
退出现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事关国防、军队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这项政治任务顺利完成。
看了城镇退伍兵安置政策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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