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老师政策
代课老师政策
如何破解代课教师难题,关乎我们的教育究竟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
而无论怎么改,代课教师都不能继续生活在社会的暗影中了,更不能以牺牲一个群体、一代人的利益作为发展的代价。
6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有代表提出农村留不住教育人才的现象。
说,农村脱贫致富基础在于教育。
民办教师问题解决后,随着农村教育需求增长,又出现代课教师问题,可以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来加以解决。
“民办教师”消失了,社会上又出现了“代课教师”这一身份标签。
据央广新闻报道,自从2006年教育部提出全面清退40多万代课教师后,10年过去,仍有20多万代课教师清不走、退不掉,因为乡村实实在在有需要。
每一种身份标签,对应的都是一类人生故事。
在国内很多地方,代课教师其实就是教师中的农民工。
他们的存在是对教育的有益补充,可现实却并没有给他们预留最起码的尊重。
他们或是承担着城市公立学校繁重的教学任务,或是长期守候在偏远乡村,支撑起农村教育的天空,但只是因为没有编制,只能拿到微薄的工资,更不要说什么退休以后的生活保障了。
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山西省陵川县积善村代课教师宋玉兰执教40年,而月薪居然只有150元。
这点钱,甚至连一个壮工的日工资都赶不上。
尽管此事最后以当地政府补齐涨薪九百元而告结束,但相对于全国20多万有着同样遭际的代课教师而言,都指望媒体关注显然是不现实的。
像宋玉兰老师这样的代课教师,是一个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庞大群体。
人数多,但面目模糊。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在坚守中苦苦挣扎,而人生的目标只是一个“有编制的身份”,不过,希望渺茫。
这其中,固然有历史遗留的原因,却也与当下地方政府缺乏担当不无关系。
据媒体报道,早在2009年,广东省副省长宋海就斥责部分地市政府宁愿空编也不愿将代课教师转正。
代课教师长期生活在暗影里,不仅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会将这种负面效果传递到学生中间,从而最终灼伤教育事业。
前两天,广西一个小学竟然把成绩最差的学生分到一个班级里,配备施最差的教室,以及代课教师,组成一个“学渣班”。
有鉴于此,一方面,各地应该尽快清理历史旧欠,还代课教师一个公道。
需要清退补偿的,及早、足额补偿;需要财政出资解决编制、待遇的,一定要言而有信,不能久拖不办,代课教师等不起,中国教育也等不起。
既然有钱建大广场,搞城市新区,为何在人的投入上如此畏畏缩缩、吝啬计较?
另一方面,面对不断滋生的新需求,则不妨开动脑筋,多一些解决问题的新智慧、新思路、新办法。
编制有“硬约束”,智慧却没有止境。
比如,提及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就不失为一种解决之道。
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机动灵活高效,既保障了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化办学的思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不仅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也有望在竞争中进一步均衡教育资源。
当然,前提是监管到位,不能滋生新的侵犯教师权益的乱象。
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宋永忠指出,当下,随着流动人口大量进城,一些地方已经出现“公办学校办学、代课教师上课”的怪象。
他提出,可在坚持“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前提下,通过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委托社会机构管理、建立“特许学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民办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为外来农民工子女提供教育服务。
如何破解代课教师难题,关乎我们的教育究竟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
而无论怎么改,代课教师都不能继续生活在社会的暗影中了,更不能以牺牲一个群体、一代人的利益作为发展的代价。
对教师的不公平,必然会造成教育的不公平、社会的不公平。
兹事体大,不可不慎。
从这个意义上说,的提议只是开了个头、破了个题,接下来的,应该是积极、持续的探索。
小学老师工资调整
1,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3,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4,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
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离岗民办代课老师的国家补尝政策
1、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按2010年公办教师工资月平均工资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领取公办教师退休工资的85%。(已超龄者补足退休费用)
2、任教10—14年者,自己补足15年保险费用,补足15年保险金后,国家按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退休费办理手续,次月领取公办教师月平均退休费的70%。(补费办法:以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的40%补交,其余60%由国家承担)。
3、任教10年以下者,自己补足15年保险费用(补交办法与10—14年工作档次相同),达到法定年龄退休,领取公办教师月平均退休费的60%。
4、从离岗的本月开始,每月补偿500元的生活费,直至领取退休金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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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老师存在的原因
1、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2、代课教师长期存在本身就表明了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在西部某地,如果所有教师都吃财政饭,将占去财政收入的80%以上,成为当地财政无法承受之负。考虑到一个在编教师的待遇可以养七八个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也就成为了一种现实的选择。
3、代课教师一般分布在高寒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是正式教师不愿去的地方,代课教师离去后的衔接将因此更为困难。
代课老师的解决措施
1、要让代课教师短时期内退出历史舞台,就必须消除其存在的基础,为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教育投入,特别是对一些贫困地区,要加大投入倾斜力度,让这些地区有能力根据需要扩大农村教师编制,尽可能实现公办教育由公职教师任教,让义务教育全面回归“义务”。
2、积极引导和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在这方面不妨参照国家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就业的作法,给予那些到艰苦地区任教的人员以补贴,或者将来在发展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等,激励优秀教师“下沉”到农村,让他们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如此,才能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3、让代课教师顺利退出历史舞台,还必须考虑到清退后的安置工作。清退工作应尽量避免“一刀切”,不少代课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也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缺少的只是执教的资质,地方不妨加强培训工作,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农村教师聘任制,以保证教育质量,让代课教师执教“合法化”。这对于在代课教师退出的过程中维持教学稳定尤为重要。
4、妥善安置代课教师,更要善待那些“下岗”的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在待遇上缺乏明确的合同条款保护,往往仅仅依据有关部门一句承诺就开始工作,但代课教师有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他们为教育付出艰辛的劳动,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在情理和道义上都应获得社会的尊重和回报。
5、清退代课教师是为了规范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这一过程的有序过渡很重要。
代课老师严禁新聘
代课老师
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表示,教育部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对广东万余代课老师赶考于被辞退的代课人员问题,吕玉刚表示,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随着各地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妥善解决
解决代课人员问题,不是简单离校回家,31.1万代课人员构成复杂,不同的地区情况不一样,有些地区的大多代课人员不具备教师从业资格,学历层次比较低。长期使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吕玉刚表示,另一方面,长期低薪使用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合格的人员进入不了正式教师队伍当中去,对于这些人也是“极不公平的”。出于对学生和代课人员权益维护的目的出发,教育部明确反对这种不规范的用人行为,要求各地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有关文件中,多次强调要严禁使用代课人员。妥善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并不是否定他们曾经付出的努力和劳动,也不是简单地让所有代课人员离校回家。其中关键是地方各级政府切实负起责任。
择优录用
允许合格代课人员,择优进入教师队伍。对于还在岗的代课人员,则要按“以人为本、政府统筹、坚持标准、有进有出、积极稳妥、标本兼治”的思路解决。地方政府将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与择优录取、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措施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最好还能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不过依照现行的教师招聘办法,聘任教师需要由地方编制部门给编制指标,也要由地方财政支付教师基本工资,并不是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一个部门作出决定。对于确实因为能力、水平以及素质不适等原因而被辞退的那些代课人员,地方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吕玉刚表示,随各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