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幼升小政策规定
海淀区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需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小学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海淀区幼升小入学所需材料
非京籍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只要父母有一方能提供在京务工证明就可以,但是要求是除了在京工作三个月以上,还要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
在京务工证明有其下有几种情况:
1.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提交年3月1日前的劳动合同。
2.在蔬菜、服装、海鲜等合法市场经营的,提交年3月1日前核发的营业执照。
3.在本市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年3月1日前核发的营业执照。
4.在本市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提交年3月1日前核发的营业执照。
5.在本市注册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交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备案、变更日期在年3月1日前并加盖公章]。
注意:一定要在年3月1日前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之后补交的不能通过审核。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实际住所证明的要求如下:)
有房的只要递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的要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需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能证明在此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房屋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交安全责任书。
注意: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出具的居住证明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出具的居住证明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在京暂住证(由于居住证已经取代暂住证,所以这一条件还要以年的新情况为准)
暂住证的审核主要是时间和地址,首先,暂住证必须为海淀区公安局发,且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一致;其次,起始时间应在年3月1日之前,且审核时还在有效期内。需要注意的是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手写是无效的。
全家户口簿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应提交其父或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3、单亲家庭应提交父母离婚证书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
4、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此证明采用海淀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此证明显示的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少年姓名等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此证明应为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具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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