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幼升小政策相关规定
年武汉幼升小政策
一、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成都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划入学学位和制定实施办法。
二、6月公布最新小学划片
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情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客观公正地划定各校入学范围,热点学校的划片范围要根据情况逐步扩大,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提前广泛告知。
三、严禁入学考试
公办小学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任何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从年起,民办小学的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春季开学前。
四、信息公开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社会解读和宣传成都市小学入学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工作启动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区域入学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等向社会公布;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学校也要在校园网上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五、班额控制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教〔〕152号)精神,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
家长必知:政策和入学申请办法
1 基本原则
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入学按照两个“一致”、一个“优先”的原则。
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一致、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
一个“优先”:优先安排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2 年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文释义》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在中国居住、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到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保证该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目前,含成都在内的我国绝大部分城市都是以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为适龄儿童的入学时间点。
3 小学入学范围是怎样划定的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及学位资源情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划定和调整各校入学范围。成都幼升小划片请各位家长以各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
4 对法定监护人的入户年限有无要求
成都市教育局未对入户时间进行限制。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将户口迁入成都后,可到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局提出就读申请,由区(市)县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学。
在入学登记前迁入户籍的,按当年政策就近入学;之后迁入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 相关日程安排
小一入学
时 间(工作日)
内 容
6月1-3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
6月6-13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
6月17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入学登记名
6月22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
6月24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入学名
8月30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6 入学申请办法
①常住户: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与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摘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的,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
②新入户:
对在当年6月第二周新生登记前迁入户籍,并能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摘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的,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
当年6月第二周新生登记后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一房多户:
在学位紧张的区域,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户主或房主的子女)就近入学,其他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迁入的先后,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待该房屋已就读的学生毕业或转学后方可再安排另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④随非直系亲属住户:
适龄儿童居住在其非直系亲属的房产处,且户籍也在该房产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⑤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内(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处(直系亲属)的,同户籍同居住,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若该居住地不是其在成都市同一区域内(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的唯一合法居住地(有其他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户籍地统筹安排学位。
⑥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父(母)属于成都市集体户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⑦拆安置户:
涉及天府新区、“北改”新城片区及其他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拆安置人员在过渡安置期间,可持重大拆工程的相关证明到拆安置房所在地或过渡租住地所在区(市)县申请(仅提供一次入转学申请),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转)学。
⑧空挂户或搭户:
属于空挂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若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内有房产的,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若其法定监护人在入学登记前将户籍迁移到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若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同一区域(中心城区视为一区域,郊区(市)县各为一区域)内没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划片小学接收。
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参考《关于做好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
7 未能按时参加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怎样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开学前进行补登记后,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武汉幼升小攻略
对口入学:各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学龄儿童分布,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在坚持相对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按照所划分的片区小学入学,不进行择校。
注:教育局的划片每年会有一定的调整,一般会在每年6月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家长帮幼升小版的信息。
(一)入学条件
1、年龄规定
新规:若学位有余,年未满6岁,也可入学,一般必须年满6周岁。
2、人户一致,优先安排
划片对口,要求“人户合一”优先安排,“空户、搭户、假户”不能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再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假户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登记。
①“人户合一”
(1)包括适龄儿童户口与监护人户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我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适龄儿童出生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对应住房在我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空户”、“搭户”、“假户”
空户:适龄儿童户口本(随父母或非随父母)为独立户口,所呈现的住址无房屋或非民用住房(商用、商住两用)或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为非直系亲属。
搭户:适龄儿童房户口呈现的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非直系亲属。
假户:适龄儿童呈现的户口本是不真实的,属伪造的。
③“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但对于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实际居住在江岸区(以此区为例)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至公办教育资源充足的学校。
(二)入学时间
每年,教育局会在四月份左右下发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所以4月份开始,大家就要密切关注教育局关于入学的通知,家长100幼升小版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下面是年市教育局下达的时间节点,具体的时间由各区、各学校自己把控:
(三)报名方式
在各区教育局统一登记后,会根据本区的生源情况进行划片,5月中旬,各区教育局会面向社会公布该区的各小学的服务范围,当然有的区直接是各学校公布,比如年武昌区就是如此。
每个区每个学校的报名方式略有不同,但大部分由学校发出通知,到学校或社区进行登记。
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了解报名:
(1)学校公告栏:学校招生通知大部分会在公告栏进行张贴,需在6月份密切关注。
(2)学校网站:据经验得知极少数学校会在网站发布招生公告。
(3)社区公告栏:有的服务比较好的小区会该小区对口的小学招生信息张贴出来。
(4)家长帮幼升小版:家长帮热心的家长会第一时间分享各学校信息,如果没有太多时间去学校看,可以多关注下论坛。
(5)家长帮幼升小家长群:家长帮每年都会建立各个区的幼升小家长群,可以了解到即时分享信息。
(四)收费标准
国务院:年起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
包含民办学校学生;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改进公共服务措施,以持续简政放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部署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决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年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会议决定,从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实施上述政策,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
年武汉幼升小政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