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政策
年深圳中考政策
亮点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 4月12-19日报名 6月24-25日(星期六、日)考试
●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 继续开展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
●继续推进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改革
深圳新闻网讯 备受中考生及家长关注的深圳市年中考中招政策和考试日程安排表出来了!昨日下午,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深教〔〕163号)(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说,年深圳将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规范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今年直升生推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等基本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以及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继续推进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改革。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参加中考。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
今年中考报名仍须采用电子摄像和指纹采集,指纹用于中考体育考试验核考生身份。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各学校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
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今年仍将实施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改革。指标到校实施方案将另行发文通知。
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31日至6月5日。普通生志愿填报办法与年相同。
凡参加中考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补录。
民办普高自招
安排在中考划线录取后
今年继续开展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列入我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高、中职学校均可申请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名单须经市招考办审核。
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年我市中考的考生。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划线录取后进行,各校可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自主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
中职学校的自主招生章程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布。中职学校年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具体名额在各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
增加100米游泳选考科目
与往年相比,年体育中考增加了100米游泳(不限泳姿)选考科目。这是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实际采取的稳步推进中考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意识和技能,增强学生的防溺水自救能力,同时也可以推动游泳教学和学校体育场馆的规划与建设。(记者顾蓉)
中考体育将于5月4日至20日进行
英语听说考试于5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日)进行(继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历史考试于6月24日至25日(星期六、日)进行。
成绩呈现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
●单科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历史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英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总分满分(100分)的15%,即15分。体育考试满分100分。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 (5%)、a(20%)、b (25%)、b(25%)、c (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 ,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四科原始分及历史、体育两科按原始分的3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460分。原始总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填报志愿
时间:5月31日至6月5日
普通生志愿填报办法与年相同
投档原则
“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中考六科原始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
体育、艺术特长生
5月21日至24日进行现场报名
5月31日至6月5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7月1日进行专项统一考核
具体考核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高考报名时,市招考部门根据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学籍证明予以确认高考报名资格。
深圳中考报名政策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1号)规定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由于居住证条例、房屋租赁等管理规定有修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14号)的有关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年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条件如下: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在中考报名规定时间内具有使用功能(对年9月1日前已办理的《深圳市居住证》,且中考报名时已办理非深户居住登记的,也予以认定);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止至年8月31日;
(五)随迁子女在(深府办函〔〕1号)发布当年(年)的9月1日前已具有我市初中学籍且截止至中考报名时一直在我市就读;
(六)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2.报名办法: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今年中考报名增加指纹采集,用于中考体育考试中验证考生身份。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强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也须在中考系统中报名)。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各区有关职能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由家长和考生自行负责;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