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育政策

| 小龙

临沂市生育政策

一、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 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 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今后在临沂生孩子,你得知道这些!

1、超生所缴社会抚养费标准降低

对不符合条例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由原来规定基数的3到6倍,改为按规定基数的3倍征收。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逾期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由原来按照规定基数的1/2征收社会抚养费,改为按规定基数的1/5征收。

2、六种情况可再生育子女

新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再生育子女:

☆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有独生子女证再生育咋办?

新条例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也就是说,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但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4、今后自愿生一个不享受优待

全面两孩后只生一个不优待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

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已领取光荣证的按规享优待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具体享受的奖励优待内容可戳文章底部“阅读原文”详细内容;

今年以前单独还能领独生子女证?

在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是否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呢?

按照解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原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新条例公布后不再享受晚婚假

相信很多小伙伴还在对条例“落地”到各自单位前这段时间差抱有“幻想”——如果现在登记是否还可以享受晚婚假?

小编只能十万分遗憾地告诉你,NO!!

新条例删去了晚婚假奖励,即新条例公布实施之日起,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的奖励。

在这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仍可以按照原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奖励。

6、男方有七天护理假

关于晚育假期,新条例增加了产假,“规定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只要是符合条件生产,不管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按新条例都可以享受最少158天产假。

7、生一、二孩不用再办准生证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也就说生育两孩都不需要再办准生证;

符合规定再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审批制度,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申请办理生育证;

新条例调整扩大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由原条例规定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时减少了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办理再生育时,新条例不再要求提交本人生育证明等材料,但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生育证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临沂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其他相关事宜

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异地分娩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二胎生育保险规定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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