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学前教育政策相关规定
年宁夏学前教育政策
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从年秋季学期起,我区在总结开展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资助范围扩大,感谢访问《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新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即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学前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学前教育新政策信息!欢迎浏览!暂沿用这份说明,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内容为主。
为进一步加快宁夏学前教育的发展,完善宁夏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宁夏从年秋季学期起,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范围。今后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慈善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的制度。
该政策以市、县(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进一步提高对南部山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比例。
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政府资助制度,在总结开展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资助范围扩大到全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对象为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当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四周岁以上)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资助标准为幼儿园学前二年教育助学金,按每月100元/人(一年按10个月计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的补助;资助比例为山区10个市、县(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4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川区15个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所属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2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各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实际确定所属幼儿园的资助名额。受助儿童保教费所需资金,自治区财政和山区按9:1的比例承担;自治区财政和川区按5:5的比例承担。
此外,各幼儿园要建立完善并落实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及提供特殊生活困难补助等制度。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该政策以市、县(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进一步提高对南部山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比例。
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政府资助制度,在总结开展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资助范围扩大到全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对象为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当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四周岁以上)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资助标准为幼儿园学前二年教育助学金,按每月100元/人(一年按10个月计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的补助;资助比例为山区10个市、县(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4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川区15个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所属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2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各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实际确定所属幼儿园的资助名额。受助儿童保教费所需资金,自治区财政和山区按9:1的比例承担;自治区财政和川区按5:5的比例承担。
此外,各幼儿园要建立完善并落实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及提供特殊生活困难补助等制度。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该政策以市、县(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进一步提高对南部山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比例。
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政府资助制度,在总结开展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资助范围扩大到全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对象为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当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四周岁以上)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资助标准为幼儿园学前二年教育助学金,按每月100元/人(一年按10个月计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的补助;资助比例为山区10个市、县(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4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川区15个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所属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2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各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实际确定所属幼儿园的资助名额。受助儿童保教费所需资金,自治区财政和山区按9:1的比例承担;自治区财政和川区按5:5的比例承担。
此外,各幼儿园要建立完善并落实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及提供特殊生活困难补助等制度。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年宁夏将采取教育扶贫新举措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进一步统筹推进促改革、提质量、保公平、助扶贫各项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新期待。
今年,宁夏将新建、改扩建和增设幼儿园220所,实现全区常住人口规模超过1500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学前教育全覆盖,新增学位2.3万个,实现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较去年增长4个百分点。同时,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增加幼儿师范专业的招生计划。统筹实施“全面改薄”项目,新建、改扩建校舍18万平方米,改造运动场地55万平方米,进一步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
宁夏还将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完善高校和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初中版教材,力争实现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在各学段教育的全覆盖。深化共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和特聘教授制度,加快全区高校网络思政平台建设。抓好各类教育教材审查和使用工作,对质量和水平不高、导向有问题的教材坚决清理。
宁夏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慎重对待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撤并,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方便、交通安全、寄宿学校条件等多种因素,注重防止学校撤并出现新的“上学难”问题。为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自治区将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含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免除保教费,适当补助生活费。对全区高校招收的宁夏籍农林、师范专业及其他专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减免学费。
年宁夏学前教育政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