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具体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场20---20--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文明成果。现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火源管理,确保全场不发生森林火灾,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
二、工作重点
1、看住重点时段。今年重点防火期从20--年9月12日至20--年4月30日。国庆、冬至、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节日期间是森林防灭火的重点、关键时段,要重点防范,加大检查巡护力度,确保巡查监控到位。
2、抓住重点环节。防灭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队伍体系的建设健全,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3、管住重点。对疯、傻、痴、呆、中小学生,林中坟主、外来人员和在林内进行农事活动的人员是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管住的人群,对以上这些人要落实责任,加强教育管理,确保监管监控到位。
三、工作措施
1、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加强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才能杜绝野外用火,控制森林火灾,才能确保我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各村(分场)、各单位防火期内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不断广泛深入的进行宣传教育,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板报、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在林区边缘、交叉路口和人口集中处要刷写宣传标语、建立宣传牌、“防火码”,确实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强化和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各村(分场)、各部门单位要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入手,逐步形成规范的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机制。森林防灭火重点期内,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做到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上香、燃放烟花爆竹。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禁火区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任何单位何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
3、落实值班和巡逻制度。在乡镇场结合部和边远易发事故地段,村组干部、森林消防队员、护林员要佩戴袖章,加强巡逻,做好检查登记。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时,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场指挥部成员及值班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重点防火区和森林消防队员、护林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4、充分做好预防扑救工作。专业队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中坚力量,村(分场)根据林区面积大小建立20-30人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森林消防队伍、护林员要增强扑火实战能力,要实行签到、巡逻、请假制度,24小时严阵以待。接到火警,所在村(分场)组织力量迅速投入战斗,并立即报告场指挥部,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通知其他扑火队参战,必要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责任区负责人是本辖区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防火措施的落实到位,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引起火警火灾的,将追究责任区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责任。
6、确保后勤保障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做好扑火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落实,确保扑火的需要。在机具装备方面,必须保证工具齐全配套,达到状态最好。在通信联络方面,要达到处处通,随叫随到,在后勤保障方面,要将油料、刀和其他扑火所需物资准备充足,保证扑火供应。
森林防火具体方案【篇2】
森林防火工作一直是我镇的重点、难点工作之一,如何抓好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和火警、火灾的发生已成关键。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望各村、各单位站在讲政治、守纪律、真抓实干的高度,认真、严格有效地进行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森林防火支村两委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创建文明生态太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防灭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李勇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组织、发动,周治国协助;刘俊良负责现场指挥、扑灭火,周治国协助。镇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支村两委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联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洲泉村、公平村、桐树村、华南村和周边边境地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秋冬和清明期间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老人、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宣传发动
(一)镇政府方面:
1、分发“森林防火公开信”3000份及回执。
2、喷绘防火宣传标语400份(每村30份)。
3、镇村村响每日滚动播出3次,重点节假日全天滚动播放。
4、移动公司给我乡境内手机用户发送一条防火短信。
5、政府出动一辆宣传车,到边到角全天候进行防火宣传。
7、与各村、各机关单位签订责任状。
(二)各村及有关单位方面:
1、每村张贴宣传标语,每组(自然村)不少于10张。
2、每户张贴好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并签好户主回执。
3、各村必须组建森林防火队伍,组成人员有各组组长、护路队员、生态护林员。并签好聘用合同和制定考核奖罚措施。
4、各村开好支村两委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明确村支书分管森林防火。
5、各村在9月20日前开好户主会,要有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表。(每个户主都要签)
6、每个班级每周必须上一堂以上森林防火宣传课,要有图片资料,有课件。
7、每所学校放学时必须开展一次加强森林防火意识的提醒。
8、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列队防火宣传,以图片资料发到镇农业中心为准。
9、各村除村级防火员巡查外,防火重点期间要安排至少一名鸣锣员进行全村鸣锣。
四、巡查工作
1、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
2、填写好巡查日志。(下雨天不用填写)
3、查处野外用火,发现野外用火及时扑灭并进行处理。野外用火视情节轻重处罚300至500元,并当场开具收据。对拒不接受处理意见或情节特别恶劣的,由派出所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谈话笔录并办好拘留手续,执行拘留。
4、督查村级巡查人员及村干部在岗情况,一天一报告,两天一通报。
5、遇到火警及时扑灭,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扑救。
6、灵活组织好集中巡查和分散巡查。
8、各组选好一名记录日志事项人员。
五、督查工作
1、镇成立一支督查工作组,组长由陈彬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
2、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督查表)
3、督查镇巡查队伍日常工作。(巡查人员到岗情况、巡查日志内容、巡查野外用火处理情况等)
4、对中学、中小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5、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排名前三位的村进行奖励。
6、每月督查一次,森林防火特护期间每天督查一次。
六、扑救工作
(一)队伍建设
1、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李平总指挥,---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卫生院负责人。下设办公室,李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周治国、曾育峰、曾小兵。
3、各村成立一支10-15人的扑火队伍,由支书任队长、分管同志任副队长,并配齐基本装备。(拖把、砍刀、服装、手电筒、水壶等)
4、调查组由陈彬任组长,成员为镇纪委全体工作人员、林业派出所。负责查处失火原因和失火者。
5、后勤组由赵仕琛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公室。负责打火物资的准备和运送。
(二)组织实施
1、接到火警火灾报警信号,指挥部在第一时间传达给二大支队长和所在村扑火队长、派出所、党政办公室。
2、火警火灾所在村村支书、主任1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3、镇防火办公室要在15分钟内准备好打火装备:拖把、水箱、砍刀、矿泉水、手套等。
4、镇二大支队必须在20分钟内集结完毕,由指挥部调度。半小时左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5、指挥部视情况向市森林防火办、消防支队请求支援。
(三)实施措施
1、扑救之前各支队应和当地有经验的人一起视察火情迅速研究扑火方案、队伍线路安排。
2、扑救过程中,各队员要听从队长指挥,不能盲目行事。
3、队长要从安全的角度带领队员有序处置火点。
4、各有关单位(由办公室通知)按应急预案随时作好准备工作。如卫生院要准备必备药品和车辆、派出所要准备好3人以上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
七、奖罚并举、绩效考核
1、驻片班子和驻村干部设立3000元目标管理奖(其中个人部分1500元),各村设立10000元作为目标管理奖(其中村级转移支付5000元)。
2、出现火灾一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不扣除目标管理;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领导15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班子30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元,驻村干部100元,驻片班子50元。
⑤发生火警,支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元,驻村干部150元,驻片领导80元。
3、出现火灾二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班子150元。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1000元,驻村干部300-600元,驻片班子150-30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2500元,驻村干部600-1500元,驻片班子300-75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300元,驻村干部100-150元,驻片班子50-80元。
⑤发生火警,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500元,驻村干部150-300元,驻片班子80-150元。
4、出现火灾三次及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
5、①出现森林火灾(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村领导1500元。
②出现森林火灾(面积15-100亩)的村,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1000元,驻片领导500元。
③森林火灾2小时以内扑灭的,按以上条款执行;2-8小时扑灭,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领导300元;超过8小时扑灭的扣完村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镇打火队和其他村支援的打火工资由该村支付。
6、扑火补助:
①凡上了山、到了火场打火的,扑火时间在8小时内的,每人每次100元;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次150元,每增加8小时加50元。
②到了现场,必须向现场指挥报道。没有上山的,不给以补偿。
③其他村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及调度,并享受同等待遇。
④扑救用车由现场指挥调度,原则上出车每次按100元补偿,其他村同样补偿。
7、村级护林员管理考核由各村自行制订。
八、严肃纪律、启动问责机制
1、镇督查组对每月一次的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对前三名的村给以500、300、100元的奖励,对排后两名的村,村支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于镇属单位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表现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知情不报的,第一次乡纪委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及以上乡纪委组织调查。
3、在防火期间,巡查人员、扑救队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
4、在防火期间,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出差开会的以会议通知为准(重点防火期有会议通知的必须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有事请假1天以内的要向乡长请假,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
5、火灾扑救期间:
①无故不参与扑救的,扣每人每次300元;
②有事不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的扣每人每次100元;
③多次无故不参加扑救的报镇纪委或市纪委处理。
6、对发生火灾一次的村,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该驻片村干部300元。
7、对发生火灾两次的村,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扣该驻村干部500元,另外由镇纪委找其谈话。
8、对发生火灾三次的村,由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作检讨,并取消该村当年项目申请。驻村干部及所有村干部报镇纪委处理。如形成国家级、省级热点的,该驻片村干部一律停职停薪。
9、派出所连续两次火灾未侦破的报市纪委或镇纪委处理,并评其为当年“人民最不满意单位”上报。
10、对失火者是精准扶贫对象的,其结对帮扶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处理。
11、重点防火期间所有驻村干部必须留在辖区内,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12、防火期间,镇、村所有干部手机24小时必须开通。
13、镇机关单位为挂钩扶贫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森林防火具体方案【篇3】
为切实做好我乡20--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消防机制。有效遏制和杜绝森林火险隐患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情,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
火灾常发地带、公路沿线、陵园附近、水源林、风景林、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是全乡护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上述区域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抓住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四是村级责任细化追究。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综合施治,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三)管住重点人群
无自制能力人员、中小学生、外来人员、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是护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无自制能力人员由监护人负责监管,所属村组也要责任到人;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郭镇乡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如下:乡长徐向亮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艳辉兼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应急办及各村书记为成员,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2.各村委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分管农业和分管应急工作的支部委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并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全乡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乡党政班子联系包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
4.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及农户签订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要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按照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5.开通全天候24小时森林火警电话:
(二)强化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党委政府组织乡属各相关单位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各村委会召开村组干部防火工作会,安排布置各项措施,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防火人员(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配合小组干部发放防火宣传单并签字到户,尤其注重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狠抓火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要切实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按照省防火指挥部“两监管三检查”的总体要求,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认真开展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关键部位反复检查。全乡10名护林员和防火临时人员时刻进入防火状态,实行挂牌、佩带袖套上岗制度,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野外火源的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实施设卡、蹲守、跟踪巡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杜绝火源进山,各村委会卡点设置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乡党政办。在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烧草地、烧地埂、野炊,林区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炮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全乡所有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各村两委要坚持见烟就罚,见火就查的好做法,充分有效地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村组界防火,设置生物防火林带,为保障造林成果,各营林单位(村组、农业合作社、营造林大户)务必在村组界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具体标准为:村界生物防火林宽度不小于8米,组界生物防火林带宽度不小于5米。从方案实施之日起,各营林单位造林必须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并自行配备防火器材,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管单位验收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林业主管单位有权不安排苗木及相关配套项目。
(四)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1.乡政府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现有的半专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36人)的建设,购买相应的扑火装备并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如遇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及时组织扑救。
2.增加森林防火应急队临时人员50人,和乡政府工作人员20人一起编为6个小组。组员由组长自己挑选,组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领导小组负责。各组所有人员除卡点留守两名外,其余人员必须划片责任进行巡逻,乡、村防火办要做好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第一线堡垒作用。
3.结合我乡用火习惯及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我乡的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特护期内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不准在林区驱兽;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取乐;不准智障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活动。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实施野外用火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林区和林缘吸烟、烤火、玩火、野炊、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烧荒、烧田埂,在林区墓地、坟头随意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责任当事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未经批准在林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和用火狩猎等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3)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山禁游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法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监管不力,进入林区及林缘违规用火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造成损失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凡违上述情形,随意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全乡在各村及麻布山森林公园、武广高铁沿线、白鹤、福寿山庄等重点防火单位设置10个护林防火观察点,每个卡点由所在村安排两名人员看守,严防火种入林,并确保发现火情及时赶到现场扑救。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发现火情,各村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5分钟内向乡领导小组报告火情。领导小组接报告后,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五个百分之百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七)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各村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村、组干部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各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学习,提高火灾扑救查处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及组干部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扑救基本知识、技能,并对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以及半专业扑火队进行培训,确保扑救队伍人身的安全。
(九)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对乡机关干部年度内在蹲点村每发生一起火灾,或森林防火人员引起责任事故,如启动问责程序,将由纪委进行追责。
森林防火具体方案【篇4】
一、总则
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何黔涛(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瞿秋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谭圣国(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 伟(党委委员、副乡长)
欧 虎(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田 源(派出所) 安兴友(党政办)
吴道贵(林业站) 刘恩均(安监站)
樊 清(社会事务办) 罗 丹(畜牧站)
李明适(国土所) 李 军(林业站)
杨黄艳(农业服务中心) 杨永忠(中 学)
王 羽(中心校) 蒋守忠(卫生院)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瞿秋阳
副组长:安兴友
成 员: 周中江 李堂芳 吴道贵 李 军
刘恩军 樊 清 蒋守中 杨永忠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 长:谭圣国
副队长:何 伟 欧 虎
成员:乡组建专业扑火应急分队50人。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由村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副主任任副队长。
森林防火具体方案【篇5】
清明期间是春耕生产、春游踏青和扫墓祭記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高发,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是森林防火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街森林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20__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__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20__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