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防火方案
关于森林防火方案精选篇1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职责分工
1、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防火预备队和护林员队伍进行火场扑救,安排好机关干部扑火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扑救措施;视火灾可控程度,向主要领导建议申请区级增援队伍,做好增员队伍的联络和向导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检查验收。(林业站)
2、火场清理看守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用高压细水雾和喷雾器对火场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不再有余火,做好火烧迹地看守工作。(机关干部、相关居委会)
3、安全警戒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火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火灾案进行查处。(前所、后所)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工作。(党政办、财政所、民政)
5、宣传报道组:负责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党政办、林业站)
6、医疗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工作。(医院)
7、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有关村庄、企业、经营养殖户转移和安置工作。(城管队、物管办)
8、危化品处置组。负责做好有关危化品转移、保护工作。(安办)
9、扑火督导组。负责督查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党政办、纪委)
10、村居协调组。各居委会成立以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森林防火领导组。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发动本村离火场最近的以青壮年为主的义务扑火队,由村书记、主任主任带领上指挥扑火,同时及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__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处森林防火工作。各包片领导、片长要加强对本片村居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防火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居年底考核中,发生一次火情,扣除相应分值,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进路口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经督查人员和被查村居签字留存,在全处进行通报,并作为护林员及各村居年度考核依据;督查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三)强化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戒严期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因玩忽职守酿成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人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交纳2000-10000元的不再野外用火保证金;对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移交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关于森林防火方案精选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__年4月1日起施行
关于森林防火方案精选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确保我镇森林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和谐型灵空山,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村两级干部要做到“佩戴红袖章,开起大嗽叭”,形成“红色流动防火墙”,各村每天早、晚要利用广播进行一次防火宣传教育,重点要宣传县政府做出的实行“集中烧纸烧香,而后上坟填土”和镇政府关于进山作业单位和村民实行审批管理的规定。镇村两级要组织对牛羊工进行集中培训,各村要在醒目位置刷写两条固定护林防火宣传标语和悬挂一条横幅,机关单位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学习,教师、学生、家长之间要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镇林业工作站要经常出动“流动宣传车”,坚持深入到山庄窝铺、厂矿进行宣传,全面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监控,消除隐患
各村要求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设立“嘹望哨”,建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作业人员的审批和检查管理,严禁在集体林内割松油。要妥善组织处理秸秆、荒山、荒地及田间杂草,特别是林缘米内的杂草,严禁野外焚烧。对于“三种人”,实行重点监控,各村两委干部及党员要包保“三种人”,严格落实牛羊工防火抵押金制度。同时,各村、各林场要搞好护林防火的联防工作,严格执行定期巡山制度。保证“培训牛羊工,包保三种人,落实巡山制”等工作全面到位。
(三)完善机制,强化应急
森林防火“村为主、镇督查”工作机制,是我镇根据新的防火形势和要求,确立的新的机制和措施,各村要规范运作和落实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及镇党委、政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组建“突击队”,成立由党员、干部、企事业职工、适龄青年等组成的森林防火抢险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火情火险。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今年我镇护林防火工作继续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及支、村两委干部包山,普通党员包人、包坟的办法,将责任明确细化到坟头、山头,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各村、各学校、各单位要按照镇里“森林防火责任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制定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成立森林防火领导组,落实包山、包人人员,排出值班人员,全面启动全天值班制度,坚持“零”报告,保证联系畅通。
(三)抓好督查,严格考核
镇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要派出专人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细则如下:
1、所辖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在发生一起火情,达到无火情创建标准50分,发生一起火灾扣30分,发生一次火情扣20分,发生一次火警扣10分;
2、各项防火制度和规定落实到位10分,落实不到位缺一项扣2分;
3、有森林防火的组织工作机构、实施方案、处置预案,应急队员和防火工具10分,缺一项扣2分;
4、重点地段和重要路口要设立瞭望站、防火站,并做到有人员、有标志、有记录10分,检查一次不到位扣2分;
5、森林防火特险期要建立干部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每日在喇叭宣传1—2次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做到有记录10分,检查一次不到位扣2分;
6、特险期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全村防火的专门会议,发放到户通知书,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10分,检查一次不到位扣1分。
(四)加强领导,严格追究
森林防火作为年度工作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将进行重点督查,对一切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村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追究。实行森林防火一票否决制,对因值班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和年度考核低于80分的村和单位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取消集体评模、干部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各村、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护林防火积极性,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形成“森林防火网”,确保我镇森林安全无事故。
关于森林防火方案精选篇4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全县综合防控能力,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更好地促进全县林业发展、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加大防范化解风险力度,着力消除重大隐患。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环节责任,全面提升火灾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实现火案查处率达到98%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森林防火由于受极端天气影响,冬春季干旱少雨,加之林下可燃物增加,农事用火频繁,踏青游玩,上坟祭祀等诸多因素,森林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增大,形势更加严峻。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将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抓紧、抓牢、抓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森林防火工作要常抓不懈,全面推进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的转变,将工作重点下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预防措施,提高扑救能力,夯实防火基础,提升综合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森林防火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县、乡镇(街道)重要议事日程,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目标工作考核;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制和相关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村、组、户和具体的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并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户等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职责,做到林区农户和单位100%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责任。
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林业工作的副主任、人武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
2.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本方案的落实;
3.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4.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例会,研判森林防火形势,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主要职责:
1.负责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督促落实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3.培训森林防火专业队伍;
4.承办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林业局防火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镇宁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安排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森林防火项目。
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安排,重点督促各中小学落实“五个一”工程(每个学校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活动,每个班级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或手抄报,每个学生以“保护森林从我做起”为题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将开展情况以图片和简报形式反馈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纪委县监委:负责督促同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时期向广大群众公益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险等相关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维持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县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受灾、受伤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承办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因公牺牲、致残的人员评定,烈士的申报、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加强森林防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镇宁自治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镇宁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要求。并负责督促检查林区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储备库、烟花爆竹厂等重点森林防火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执行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的车辆,落实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行优惠政策,在扑救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时,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民在森林防火期进入森林防火区烧秸杆、烧田埂地埂、烧灰积肥等违规农事用火行为进行处理,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的管理,当牧场、草场发生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并组织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卫星遥感火点监测,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指定火灾现场附近气象台、站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根据气候条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进行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组织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森林火灾预警警报和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制定森林火灾的新闻发布方案,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及网络媒体、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预防知识普及,加强舆情监测并正确引导舆论。
县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民兵和驻县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大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宣传和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人做好森林防火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林区坟山、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库、烟花爆竹厂等重点部位的责任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管理部门合理设置防火隔离带。确保责任明确,宣传到户、隐患排查全面、预防措施到位,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物资保障和责任倒查工作。
(三)加强协作,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毗邻的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四、强化火源管理,确保防范措施落实
(一)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林场、景区、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汽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库、烟花爆竹厂周边、坟山、学校等重点区域发布禁火公告(令),开展巡逻检查,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城镇、公路沿线及周边山头地块内烧秸秆,烧灰积肥等一切野外用火。对智障、呆傻等特殊人群要摸排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牢牢把住野外火源这个关键环节,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各乡镇(街道)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在20--年10月1日至20--年5月3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林场要组织人员在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防火检查站(点),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公安、应急、交通、农业、环保、市场监管、民政、住建、旅游、公路、监察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加强预防措施,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限期完成杂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对设在林区或林区边缘的炸药库、烟花爆竹厂、加油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重点部位,各乡镇(街道)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1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加强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节等各个重点时段,对油库、炸药库、火灾多发区、重点防火单位等重点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林区边缘有人巡,坟区有人看,瞭望台有人观察,必要时增加巡查次数、延长巡查时间。乡镇(街道)、村级要建立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县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预报天气实况,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互联网等媒体要及时播发或刊登森林火险公益广告。
(三)强化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出动宣传车、上防火课、立宣传牌、发宣传品、写防火标语、播防火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认识。加强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节、五一、国庆节等节日和时段的宣传教育,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各作业点、各村组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森林防火警示教育案例,广泛进行宣传,对一些典型火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
五、加强督办督查力度,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高火险时段和火源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未按要求报送火灾信息等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检察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强化扑救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4号)要求,加强现有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培训管理。在20--年9月20日至20--年4月30日期间,环翠中队、白马湖中队、江龙中队、乐纪中队、白马林场中队及各乡镇(街道)、村组建的半专业队伍必须集中待命,及时“打早、打小、打了”各类火情。
(二)及时修定扑火预案。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要制订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年不得少于 1 次预案演练。
(三)搞好扑火安全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其他不适宜扑火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扑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安排能满足防火工作必需资金,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县、乡镇(街道)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需要,要充分利用林业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把涉及到的防火资金用好、用活、用足、用到位,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改善扑火装备不足、落后、设施薄弱的状况,不断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七、依法治火,加大火案查处,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火情出现,森林公安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警、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特别是森林公安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八、严格防火值班,火情报告制度
各级防火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高森林火险时段,县森防办主要领导要每天了解火情动态,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要亲自坐镇指挥中心带班,各岗位值班同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各乡镇(街道)在第一次知悉火情信息并核实后10分钟内,必须向县森防办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迅速查明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等,及时上报各种火灾信息,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名胜区、重要危险源、水源保护地等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实行零报告制度。
九、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
随着林业建设步伐的加快,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保险的全面铺开,森林防火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过去防火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分类指导,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村规民约和管理模式,使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从“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要充分发挥村组信息灵、情况熟、行动早的作用,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率,降低灾害损失,使森林防火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十、管好用活护林员,筑牢第一防火墙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护林员管理,严格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对于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要落实奖励,充分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对于不认真履职的,要严格惩处,该退即退。严格防火期巡查管理,做到火患早排除、火情早报告、火灾早扑救;开展辖区重点火险区域调查,绘制分布图,为森林防火护林巡查优化打好基础,筑牢森林防火第一防火墙。
关于森林防火方案精选篇5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现代林业发展,经镇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以专为主,专群结合,以现代化手段为主,现代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理,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为绿色太平、平安太平、和谐太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工作小组
(名单见附件)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工作站,联系电话:7602---),由余家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值班人员:黄自创、覃文萍、陈宗梅、陈晓梅。
(二)宣传工作组
由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成立宣传工作组,实行包片负责制:
三、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火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扑救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宣传车、扩音器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地段,特别是偏远林区,零散住户,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距离,消除宣传教育死角。同时,印发标语,挂历等宣传资料,利用赶场天发放到群众手中,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村、组森林防火宣传率达100%。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革陈规陋习,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做到遵章用火。要增加防火警示标语和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突出抓好三次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九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四、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一)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计划烧除和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展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
(二)严格管理野外用火。按要求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和管护制度。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三月三、五一节和双休日等高火险时段,对人员出入频繁的公路沿线几个行政村,要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就抓。”紧紧围绕野外火源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五、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扑火预案准备。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森林防火任务单位都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悉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二)扑火队伍准备。镇成立10-15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木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各村干部和生态护林员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降低损失。
(三)物资保障准备。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全镇的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90%。
六、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落实工作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行政责任人。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和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二)加强防火办建设。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指导,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期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有序处理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统计报告,形势分析,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高质量地完成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采取专项安排部署的方法,大造声势,形成立体化、多角度的宣传格局。
(二)责任要落实到人,对指挥调动中,不服从指挥调度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扑救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肇事者查处力度,对肇事者予以严惩。
(四)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内容之中。同时也将各村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各村要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