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法官谭彦事迹简介

| 刘慧

铁法官谭彦事迹

任法官20年间,谭彦始终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坚决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在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这就是谭彦的铮铮铁骨。谭彦常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他建立了缓刑罪犯回访制度,帮助他们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1994年,谭彦连续5天高烧不退,仍坚持出庭。同事实在不忍心,就连拉带拽把他送进了医院。医生看过他的胸透片后,直呼“不敢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在开发区法院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的考勤表上,总共560个出勤日,除去48天因病请假,剩余的512天谭彦保持全勤。

凭借对司法工作的满腔热忱,谭彦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2009年当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2004年11月28日,这位与病魔抗争了15年的“铁法官”永远倒下了。同事整理谭彦遗物时,在他的办公桌下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

讲法官和陪审团的是哪个专业课

都是法律类的专业。

法律类专业包括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商务法律、法制学、民法学、环境法、劳动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成为法官的条件

法律分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二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七)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四)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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