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谭彦事迹
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谭彦事迹(精选篇1)
虽身患重病,却仍然以自己钢铁般的意志与疾病作斗争,顽强地工作着……法官谭彦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事迹感染着许许多多的人,尽管他去世已经5年,但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今年9月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大学毕业后,谭彦主动放弃市区优裕的生活环境,志愿到刚刚起步、条件比较艰苦的大连开发区工作。1989年,在因工作过度劳累而身患重病之后,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义无反顾,以惊人的毅力与生命争夺时间,用更加忘我的工作来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1993年和1994年,他的病情再度加重,但是在这两年间他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疾病折磨,审结案件105件,高出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的49%,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谭彦具有坚强的党性,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初步繁荣后的繁华环境,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被誉为“铁”法官。
1996年7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全面介绍了谭彦的先进事迹,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
谭彦生前系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在与病魔顽强地抗争了十几年后,年仅44岁的谭彦带着对亲人的无限眷恋,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谭彦依然忘不了他所热爱的法官事业。他说“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谭彦用他短暂的一生,最好地诠释了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这句名言。
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谭彦事迹(精选篇2)
谭彦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工作。后因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备急需要人,他又被改派到刚成立不久的开发区法院筹备组。面对艰苦的创业环境和沉重的创建工作压力,谭彦义无反顾地投身到火热的工作中。1988年年底,由于过度劳累,他感冒发高烧持续20余天,但仍然一边咬牙坚持工作,一边照顾临产的妻子。
1989年春,就在妻子分娩当天,谭彦再也支撑不住了。同事们把他送到医院,经诊断:肺结核由于长时间高烧得不到治疗,恶化为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医生要他全休治疗,否则最多只能活5年。谭彦在医院住了不到一个月,高烧一退就回法院上班了。病魔剥夺不了谭彦对审判工作的忠诚,在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录: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有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竟多达512天。而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1993年至1994年,他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全院人均结案数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2004年11月25日,去世前,眼望妻儿,谭彦满含深情地写道:“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这是谭彦的遗言,这就是“铁法官”的心声。44年的人生固然短暂,但谭彦却用自己的高风亮节谱写了一曲不朽的生命赞歌,它是如此的绚烂、如此的静美,给人以温暖,给人以力量。
我深深记得谭彦曾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要用自己的真情,教育更多人学法、懂法、守法。”
在工作实践中,我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坦然与困难作斗争、勤耕不辍的精神,秉公办案、廉洁执法的坚定信仰。对于每一个法院干警,看准看清眼前的方向,走稳走实脚下的每一步路,才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方式。我将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向社会传播法治精神,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温情。
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谭彦事迹(精选篇3)
新华社大连11月17日电(记者闫平)虽身患重病,却仍然以自己钢铁般的意志与疾病作斗争,顽强地工作着……法官谭彦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事迹感染着许许多多的人,尽管他去世已经5年,但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今年9月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大学毕业后,谭彦主动放弃市区优裕的生活环境,志愿到刚刚起步、条件比较艰苦的大连开发区工作。1989年,在因工作过度劳累而身患重病之后,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义无反顾,以惊人的毅力与生命争夺时间,用更加忘我的工作来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1993年和1994年,他的病情再度加重,但是在这两年间他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疾病折磨,审结案件105件,高出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的49%,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谭彦具有坚强的党性,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初步繁荣后的繁华环境,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被誉为“铁”法官。
1996年7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全面介绍了谭彦的先进事迹,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
谭彦生前系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在与病魔顽强地抗争了十几年后,年仅44岁的谭彦带着对亲人的无限眷恋,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谭彦依然忘不了他所热爱的法官事业。他说“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谭彦用他短暂的一生,最好地诠释了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这句名言。
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谭彦事迹(精选篇4)
谭彦是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名青年法官。从1985年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办伊始,他在开发区工作和生活了近20个春秋,也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这片土地。1980处8月,风华正茂的青年谭彦怀着“考一所能当‘法官’大学”的儿时梦想,以全校第二名高考成绩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走出实现自己梦想的第一步。大学毕业后,他先是被分配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后因开发区法院筹备急需要人,他又被改派到刚成立不久的开发区法院筹备组。面对艰苦的创业环境和沉重的创建工作压力,这位从吉林省集安市大山走出来的儿子,义无反顾地投身火热的创业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前沿经历风雨,在摔打磨练中增长自己才干。
创业初期,工作与生活环境都很艰苦,住在简易房,外出办公全靠步行,但谭彦并没有被吓倒,交给他的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出色。在老同志眼中,他是一颗好苗子,与大家朝夕相处,他又是一位好同事。
法官的职责是公平办案,以自己模范言行维护社会安宁和法律尊严。谭彦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只认清一个公理,法律面前不容有私情。
他以不能让头顶国徽减色、肩上天平失衡的无私无畏,向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答卷,被人民群众誉为“铁”法官。他先后曾被区、市、省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法官”、“特等劳动模范”。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组织部分别授予他“全国法官模范”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1989年,他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以惊人的毅力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在1993—1994年,正是在他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人均结案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这一系列数字背后,饱含着一位备受病痛折磨的人付出多么惊人的毅力和代价!他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压着美国作家查克·伦敦的一段名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他深深懂得这句话的寓意,时刻警醒自己的生命要为人民而燃烧,而自己又是这片新开垦土地的新生儿,应以更宽广的双臂擎起照亮未来的火苗。
谭彦从1989年被诊断身患重病到他去世整整15年。很多被称为“无不为之动容”的感人故事,也大多是发生在这15年中。甚至在他被自己同事带“强制性”送到医院,医生看了他的胸透片后,竟不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可医生哪里知道,从法院来时他还开了一天大庭。
生平经历
1985年,他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
由于工作过度劳累,1988年后谭彦重病缠身,医生诊断为“慢性纤细空洞性结核”。
1994年6月,他连续高烧5天不退,还坚持4次开庭,庭审完后才去医院治疗,医生诊后都不想信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坚持正常工作。
1993年和1994年,开发区法院法官人均审判案件74.8件,谭彦审理了108件;人均结案70.4件,谭彦为105件。
1997年,他又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
2004年11月,谭彦因病逝世,年仅44岁
个人荣誉
由于他与病魔顽强抗争,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开发区、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还荣立三等功一次,他所在的民事庭、刑事庭也多次被法院、政法系统、开发区管委会评为先进集体。
谭彦为政清廉,爱岗敬业,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仍然执法如山,认真办案。谭彦被群众誉为“铁法官”,曾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等光荣称号。
他先后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大连市优秀共产党员、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首届十大青年卫士等;还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谭彦事迹(精选篇5)
任法官20年间,谭彦始终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坚决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在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这就是谭彦的铮铮铁骨。谭彦常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他建立了缓刑罪犯回访制度,帮助他们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1994年,谭彦连续5天高烧不退,仍坚持出庭。同事实在不忍心,就连拉带拽把他送进了医院。医生看过他的胸透片后,直呼“不敢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在开发区法院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的考勤表上,总共560个出勤日,除去48天因病请假,剩余的512天谭彦保持全勤。
凭借对司法工作的满腔热忱,谭彦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2009年当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2004年11月28日,这位与病魔抗争了15年的“铁法官”永远倒下了。同事整理谭彦遗物时,在他的办公桌下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