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司法人物铁法官谭彦事迹简介

| 刘慧

40年司法人物:铁法官谭彦

谭彦是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名青年法官。从1985年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办伊始,他在开发区工作和生活了近20个春秋,也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这片土地。1980处8月,风华正茂的青年谭彦怀着“考一所能当‘法官’大学”的儿时梦想,以全校第二名高考成绩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走出实现自己梦想的第一步。大学毕业后,他先是被分配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后因开发区法院筹备急需要人,他又被改派到刚成立不久的开发区法院筹备组。面对艰苦的创业环境和沉重的创建工作压力,这位从吉林省集安市大山走出来的儿子,义无反顾地投身火热的创业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前沿经历风雨,在摔打磨练中增长自己才干。

创业初期,工作与生活环境都很艰苦,住在简易房,外出办公全靠步行,但谭彦并没有被吓倒,交给他的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出色。在老同志眼中,他是一颗好苗子,与大家朝夕相处,他又是一位好同事。

法官的职责是公平办案,以自己模范言行维护社会安宁和法律尊严。谭彦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只认清一个公理,法律面前不容有私情。

他以不能让头顶国徽减色、肩上天平失衡的无私无畏,向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答卷,被人民群众誉为“铁”法官。他先后曾被区、市、省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法官”、“特等劳动模范”。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组织部分别授予他“全国法官模范”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1989年,他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以惊人的毅力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在1993—1994年,正是在他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人均结案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这一系列数字背后,饱含着一位备受病痛折磨的人付出多么惊人的毅力和代价!他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压着美国作家查克·伦敦的一段名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他深深懂得这句话的寓意,时刻警醒自己的生命要为人民而燃烧,而自己又是这片新开垦土地的新生儿,应以更宽广的双臂擎起照亮未来的火苗。

谭彦从1989年被诊断身患重病到他去世整整15年。很多被称为“无不为之动容”的感人故事,也大多是发生在这15年中。甚至在他被自己同事带“强制性”送到医院,医生看了他的胸透片后,竟不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可医生哪里知道,从法院来时他还开了一天大庭。

生平经历

1985年,他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

由于工作过度劳累,1988年后谭彦重病缠身,医生诊断为“慢性纤细空洞性结核”。

1994年6月,他连续高烧5天不退,还坚持4次开庭,庭审完后才去医院治疗,医生诊后都不想信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坚持正常工作。

1993年和1994年,开发区法院法官人均审判案件74.8件,谭彦审理了108件;人均结案70.4件,谭彦为105件。

1997年,他又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

2004年11月,谭彦因病逝世,年仅44岁

个人荣誉

由于他与病魔顽强抗争,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开发区、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还荣立三等功一次,他所在的民事庭、刑事庭也多次被法院、政法系统、开发区管委会评为先进集体。

谭彦为政清廉,爱岗敬业,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仍然执法如山,认真办案。谭彦被群众誉为“铁法官”,曾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等光荣称号。

他先后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大连市优秀共产党员、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首届十大青年卫士等。

法学专业主要课程内容: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民法学、刑法学、商法、诉讼法、国际法、法制史、经济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等等专业内容。

从上面法学专业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学要学习的东西基本上就是法律条文以及与现实结合的案例。因此虽然大部分法学专业招收的考生是文理不限,但是如果高中阶段对于背书就没有太大感觉的同学,还是不建议报读的。

毕竟,法学专业有其枯燥的一面,不管是每个学期的期末考试还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司法考试),考试范围几乎就是整本专业书,应对方法就是——背!如果在高中阶段没有很好的背诵习惯,这将会十分痛苦。曾经有一个法学专业的同学这样说:“在高中背政治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到心中有书,那书的内容和课本上内容是别无二致,这样的记忆对于我的法律条文学习有极大帮助。”

但这是否就说明理科生就不适合这个专业呢?并不是,背诵仅仅是基本功,而要想对法律条文有更加充分的运用,就必须要有抽丝剥茧的逻辑思维以及适用条件的充分理解的能力,这一方面恰恰是理科生具有一定的优势的。

法官的简介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法官的等级

中国法官级别分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四等,共十二级。其中,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和二级大法官总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分二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中国法官的装束

法官服是法官的工作制服,法官服样式有:男式风衣、女式风衣、男式夏装、女式夏装、法官袍(男女一致),上班时间和外出执行任务时,夏季时穿夏装,冬季时穿风衣,开庭一律穿法官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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